
王波
規則是法律的中心,是法律科學的關鍵。而“應當“這一法律語句中極常用的道義詞,又被哈特視爲一條規則的標誌性概念。因此,關於“應當”一詞的研究理當是破解法律及法律科學密碼的重要切入點。本書通過撬開英美法理論和語言哲學經典論證中關於“應當”的理論裂縫,抽絲剝繭,一步步檢測“應當”作爲法律基石的可靠度。
14.應當,必須 “應當”與“必須”的含義沒有實質區別。法律在表述義務性規範時,一般用“應當”,不用“必須”。 示例:仲裁庭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應當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作出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