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曹明德 劉明明 李玉梅 王慧 程玉 黃琰童
本書以法學正義理論爲基石,構建自然資源有償使用與生態補償的理論架構,嘗試以“矯正正義”爲視角分析該制度的運行現狀和存在的突出問題,並結合我國的國情,試圖最大化地實現“生態紅利”的平等分配,消除“生態貧困”現象,爲我國未來生態補償立法、行政執法、司法的路徑選擇提供學理支持,併爲填補立法之空白、減少行政之阻力、維護司法之權威提供新思維。本書內容涵蓋林業資源、水資源、土地資源、礦產資源、野生動植物資源、溼地資源的有償使用和生態補償制度,採用比較法和實證分析的研究方法,以問題爲導向,緊接地氣,在深刻剖析和嚴密論證的基礎上,提出了完善我國該領域相關制度的政策法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