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京濤
作爲一種新型的環境法律責任方式,生態修復責任在實踐上表現爲環境保護的司法創新,在理論上預示着法律責任體系的革新。本書立足於理論和實踐,首先將生態修復責任解釋爲污染治理責任的升級、恢復原狀責任的生態化、損害賠償責任的變形。進而從理論基礎、制度功能方面對生態修復責任進行了理論證成。並對生態修復責任的承擔主體、承擔方式、適用程序、保障機制進行了專門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