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駱東平 唐祖愛 黃利紅 鄭海娟 李見順
本書詳細梳理了湖北五峯縣等地探索實施公民誠信守法檔案制度的歷程,發現各地的公民誠信守法檔案制度均以“戶”爲建檔單元,通過對誠信守法行爲予以記錄並給予適當的獎勵,對違反法律規範或村規民約的人設置不良信息記錄,並以一定方式向社會公佈,使其行爲或權利受到限制。該治理方式具有融合事前預防和事後懲罰的特性,能有效彌補傳統治理方式之不足,但也存在泛化與濫用的風險。由於公民誠信守法檔案制度會對失信違法行爲人的權益造成扣減,爲了保障該制度建立和運行的公正,鑑於公民誠信守法檔案的內容設置具有一定的地域性特點,該制度應該由鄉鎮以上的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來負責組織實施。當前,“家”作爲我國基本的社會組織單位,“戶”作爲基本的行政管理單位並未改變,也構成了未來國家治理的重要資源,這正是公民誠信守法檔案制度以“戶”爲建檔單元的正當性基礎。公民誠信守法檔案制度之所以有效發揮了作用,就在於該制度重識了家戶觀念、重建了家戶規則、重組了家戶個體、重拾了家戶責任。基於“一人失信,全家受損”適用的領域、懲戒主體和懲戒措施均有明確限定,該制度與罪責自負理念具有兼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