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楊解君 莊漢
我國語言文字立法遵循“主體多樣”的語言政策。“主體性”體現爲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在全國範圍內的推廣使用,這不僅能夠給廣大民衆帶來溝通交流的便捷性和切實的利益,而且對於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多樣性”體現了我國語言平等與兼容幷包的語言政策和語言立法特徵。此外,在全球化和“一帶一路”背景下,國家語言能力建設的戰略意義尤爲凸顯。以把語言文字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爲宗旨,本書立足於我國語言文字法治建設現狀,系統分析了我國語言文字的立法需求,提出以語言權利爲核心範疇構築我國的語言立法模式,進而探究了我國語言文字法律法規體系的健全與完善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