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由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於2021年8月20日通過,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該法共八章七十四條,分別規定了總則、個人信息處理規則、個人信息跨境提供的規則、個人在個人信息處理活動中的權利、個人信息處理者的義務、履行個人信息保護職責的部門、法律責任和附則。個人信息保護法的頒佈實施,對於進一步加強個人信息保護法制保障、維護網絡空間良好生態和促進我國數字經濟健康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