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由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於2020年6月20日修訂通過,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修訂的檔案法共八章五十三條,包括總則、檔案機構及其職責、檔案的管理、檔案的利用和公佈、檔案信息化建設、監督檢查、法律責任和附則。本法的修訂與頒佈實施,對於加強檔案管理,規範檔案收集、整理工作,有效保護和利用檔案,提高檔案信息化建設水平,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