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新寶
以民法教義學爲基本工具,對每章的核心內容進行了提示,將每條的解釋分爲三個部分,即“本條主旨”“核心概念”和“條文詳解”,從每個條文文本中抽象出來的“本條主旨”言簡意賅,便於讀者從整體上把握一個條文的主旨;“核心概念”是對條文涉及的基礎性概念的解釋,以文義解釋爲主,輔之以其他方法的解釋;“條文詳解”是對一個條文的設定意義、有關法律規範的構成要件、該條的適用範圍以及與相關條文或其他法律規定的相互關係等進行詳細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