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德貴
本書利用新出簡牘對秦漢時期的土地制度、土地稅、商業稅、財產稅、人頭稅以及徭役制度等重大問題進行了重新審視。我們認爲,秦漢既存在土地公有制,也存在土地私有制;秦漢土地稅按所佔田畝面積的1/10或1/12稅率徵收。秦漢時期商業異常興盛,青島土山屯木牘顯示,當時市租收入是財政收入主項。尤其重要的是,嶽麓秦簡還首次披露了秦存在徵收“訾稅(或曰財產稅)”的歷史真相。關於徭役制度,嶽麓秦簡首次刊佈的《徭律》《戍律》文書爲我們重新認識秦漢“徭”和“戍”的真實內涵提供了直接的史料依據,對於律文中的“吏徭”“取庸代戍”“戍者月更”“君子守官”等諸多問題,本書皆給予了重點關注和分析。
較爲學術的書,利用新出土簡牘,研究考證了秦漢賦算含義,令人穿越回那個時代。
很學術很專業的書籍,書中應該附一些相關的出土簡牘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