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瑟芬·鐵伊
倫敦沃芬頓劇院門口大排長龍。一名排隊買票觀賞歌舞劇的男子,被發現死在隊伍中,背上還插着一把銀亮而邪惡的匕首。奇怪的是,排在死者前後的人居然都不知道死者何時遇害,死者身上也沒有任何足以辨識身份的物件。 “儒雅神探”亞倫·格蘭特親自出馬偵破此案,一路勢如破竹,嫌疑犯手到擒來。大功告成之際,探長的第六感卻讓他對案情產生了新的迷惑……
沒有監控、手機拍攝的年代,斷案真真需要敏銳的觀察力與調查能力。 鐵伊一如既往地不往純惡方向寫人,如果不是拉蒙特被冤枉,那個“迫不得已”殺人的沃利斯太太不會自首,她在等懸案的定論。所謂迫不得已,確屬立場不同,是不是一定是歧視與看不起,那倒未必,身份與成長環境的不同,必然導致看問題的眼界與視角不同,所感所知也不同。階層差異的人在一起必然不幸福嗎?肯定不是,只是磨合的時間會更長,且更需有效溝通。價值排序啊,價值排序,逃不開的。 帶着傷害目的的索雷爾在自己的執念裏無法放手,而真正有關聯的麥克白在明白誰擁有那樣的匕首時,並沒有追問死者的長相,沒錯,她就是鐵伊筆下描述的爲自己而活的一種類型,如果讓我譴責,我會譴責她而不是她母親。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成長軌跡,以這個角度出發,我也沒資格譴責。 鐵伊還是那個鐵伊,更傾向善念、善意與善良,所以纔會自首。不曉得她是覺得人間美好,還是期盼人間美好。找到一個某些價值傾向與自己這麼像的作者,也是閱讀帶來的緣分與安慰。
推薦給沒猜到的犯人。但是這個故事本身是incel讓我不適。
格蘭特是一名合格的探長,雖然案子的破解是靠罪犯自首。殺人是爲了保護女兒,自首是不想讓一個無辜的人背鍋。 現實生活中無頭案少嗎?靠自首破的案少嗎?
第一次看到靠兇手自首來破案的推理小說,是對偵探推理小說的諷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