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興良
本書闡述的是一種自在於法條、超然於法條的法理,不以法條爲本位而以法理爲本位,法理的邏輯演繹取代了法條的規範詮釋。作者從法理的體系性,對刑法學總論的內容進行了全面的解析。
引用友好,除了有點費眼;真想呼籲微信讀書把所有專業書籍都上傳原書紙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