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建遠
物權制度取決於一個國家的基本經濟制度乃至基本政治制度的要求,反映着民族傳統和文化,因而其特色相對較多:它是社會現實經濟生活關係的反映,我國一直在進行着改革,於是,物權在我國具有正在生產的特點,發展變化的態樣、目標模式的探索。正所謂已宣佈的規則必須被當作嘗試性的東西,因爲它將要適用的衆多不斷變化的事實是無法預見的。 修正意味着成長。 它是法律的生命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