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侯猛
本書運用社會科學的研究方法,分析和解釋了最高人民法院如何運作以及如何發揮對社會經濟生活的影響。作者分別從宏觀、中觀和微觀三個層面研究了法院的影響、法院的構成和法官如何思考。作爲行動者的法官,其決策受制於法院的機構設置、人事安排和職權範圍;而法院組織又嵌入在政治結構之中,法院既是被影響的機關,也深刻影響着社會經濟生活。作者同時運用了外部人和內部人的雙重視角,深描中國法院的體制、機制,從而揭示出中國法院背後的制度約束和複雜關係。
好看。對3Q(360騰訊案)的分析令我大開眼界,原來還有這麼多的門道在裏面。對法官如何思考(有限理性)、法院規制/行政規制、法教義學/社科法學(法律經濟學、法律社會學、法律人類學…)等等,有了一點點點的瞭解。閱讀的時候對照《法院組織法》《法官法》可能效果會更好。
以社科法學研究最高院,其意義多在於首創性,未見太多洞見。
最高院作爲兼具行政、審判、監督、“立法(司法解釋)”等多重身份角色功能的最高司法機關,是我國司法運作的核心主導。 最高院對知識產權類案件“情有獨鍾”,發明專利二審,技術類案件二審,重大影響的知識產權案件提審……關注最高院應該成爲知識產權律師的日常😁
論證簡潔,觀點清晰且富有創新性。礙於篇幅,個別值得深入的觀點只是點到爲止。學習。
關係呈現具有相關性,但是沒有很明顯的因果性。但是這又要反問此處的“因果性”指何且具有何種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