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納託·卡瑞西
意大利最暢銷懸疑小說家卡瑞西代表作!失蹤15年的少女重現,綁架她的兔頭人究竟是誰?硬核、燒腦,不到最後一頁不知道真相。 那原本會是一個不同尋常的日子,她和心儀的男生將要互相表白。可前往學校的路再也沒有盡頭,最後那一眼,她看見綁架犯是一個心形眼睛的兔頭人。 再次醒來時,心理犯罪側寫師告訴她,她被人找到了,但需要她的回憶才能找出線索,抓住綁架犯。這樣,她的噩夢才能終結。但在此之前,她必須知道一件事:距離綁架已經過去了十五年。 這十五年間,私家偵探布魯諾同樣無法擺脫噩夢,他的噩夢源自愧疚,他辜負了女孩父母的信任。既然女孩現已被找到,他也應該重啓調查,了卻遺憾。 她在記憶的迷宮中踟躕前行,他在往事的迷宮中爭分奪秒。一樁陳年舊案,匪夷所思的兔頭人。在迷宮的出口等待着他們的會是什麼? 作家多納託·卡瑞西獲得過SNCF歐洲偵探小說獎、口袋本讀者大獎、意大利最高獎項巴卡瑞拉獎。
以下內容爲深度細節書評,含故事脈絡和反轉謎底。 十五年前,長着心形眼睛的兔頭人,在上學路上擄走了少女薩曼莎,讓她徹底人間蒸發。十五年後,她驟然出現在醫院,身體被藥物與長期創傷徹底掏空,記憶支離破碎,唯有一段地下迷宮般的囚禁經歷,殘留在意識深處,揮之不去。當年未能找到薩曼莎的布魯諾·金柯,被愧疚糾纏了整整十五年。薩曼莎的意外歸來,同時也因爲自己面臨生命倒計時,可能想要死的有點價值,讓他毅然重啓調查,執着地在零碎的記憶碎片中,拼湊出綁架者的真實輪廓。 小說採用雙線並行的敘事結構。一條是當下時空,布魯諾拖着患病的身體追查線索,與時間、生死賽跑;另一條是記錄側寫師格林和薩曼莎的對話,回憶薩曼莎在地下迷宮中被操控、被戲弄、被迫解謎、屢遭懲罰的經歷,全程都在困惑、探尋:究竟是誰在暗中操控這一切。兩條敘事線看似獨立推進、互不干擾,隨着劇情層層深入,卻漸漸交織纏繞、彼此印證。直至結局驚天反轉讀者才驟然驚醒:貫穿全書的“受害者回憶”根本不是真實過往,而是一名警察被注射藥物後,被強行植入的虛假人格與囚禁經歷。讀者全程跟隨“薩曼莎”的視角共情苦難、探尋真相,以爲是陪伴受害者拆解創傷,到頭來,不過是見證一個不存在的身份困在人爲構建的意識牢籠裏,而身爲讀者的我們,全程毫無察覺、深陷其中。 這個顛覆性的結局,讓我回頭覆盤前文所有細節,那些曾經讓我隱隱覺得違和、不對勁的情節,瞬間全部閉環、邏輯自洽。文中“薩曼莎”的回憶過於完整流暢,規整得不像真實的創傷記憶,反而像一段被反覆講述、刻意打磨的劇本。書中的對話節奏也極爲反常,沒有審訊的緊張尖銳,反倒充斥着心理治療的規整與刻意。究其根本,這本身就是一場精心策劃的人格重塑,治療的從不是真實的創傷,而是被人爲捏造、強行根植的虛假人生。她在迷宮中發出的疑惑:“爲什麼每個人都對我有所期望”,初讀時,我只理解爲受害者被過度關注的厭倦與疲憊;重讀才懂,這是困在虛假身份裏的人最本能的掙扎,是潛意識裏想要掙脫既定敘事、逃離牢籠的渴望,可從頭到尾,她連出逃的方向都無從找尋。 兔頭人的形象解讀,更是全書的點睛之筆。起初,我誤以爲這個有着心形眼睛、戴着兔頭面具的神祕人,就是唯一的綁架加害者,形象驚悚且具體。但通讀全書不難發現,作者從未將兔頭面具限定爲單一罪犯的標識。“兔頭”從來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羣體,一種所謂的傳承,一種象徵,是惡意操控、人性實驗與扭曲獵奇心理的具象化載體。面具的核心功能,是遮蔽身份、掩藏罪惡。更精妙的是作者埋下的鏡像對照伏筆:追兇多年的布魯諾,同樣戴着無形的“面具”。綁匪的兔頭面具,是遮蔽惡行的遮羞布;布魯諾的自我僞裝,是掩飾愧疚、逃避遺憾的保護殼。二者本質別無二致,都是不敢以真實自我直面過往、直面本心。獵人與獵物、加害者與追兇者,終究戴着同款面具,一者向外掩蓋罪惡,一者向內掩藏怯懦。。 書中迷宮的所有設定,都帶着刺骨的壓抑感,精準戳中人性深處的脆弱與荒蕪。故事裏的囚禁空間充斥着灰色,格林醫生曾解釋,灰色能夠抑制人體內啡肽的分泌,精神病院、高危牢房、動物園牢籠皆採用同款色調,長期身處其中,會讓人逐漸變得麻木溫順。作者直白點破內核:綁架者將薩曼莎視作失去自主的動物,而灰色的環境,就是磨滅人性、消解天性的馴化工具。溫順從來不是天性,而是長期禁錮、刻意馴化的結果。這也映射着現實生活:日復一日的重複慣性、一成不變的枯燥場景,會慢慢消解人的思考與感知,讓人陷入麻木的慣性困境。這種無聲的馴化最爲危險,它會讓人漸漸遺忘初心、丟失自我,淪爲只會被動順從的軀殼,而薩曼莎,正是在灰色牆壁與無盡懲罰的重複中,被磨去所有棱角,僅剩本能的求生反應。 作者刻意選用“labyrinth”(迷宮)定義地下囚禁空間,這份設定極具深意。這裏的迷宮,從來不止是禁錮人身自由的物理空間,更是困住人心、糾纏執念的心理牢籠,是兩位主角各自的精神困境。虛假的薩曼莎困在被植入的記憶迷宮中,無法掙脫虛假的人生;布魯諾困在十五年未破的愧疚迷宮中,始終無法與自己和解。迷宮的每一條岔路、每一次抉擇,都對應着人物心理修復的每一個節點。物理迷宮的探索過程,亦是心理困境的救贖過程,走錯一步便會深陷執念,走對一步方能突破桎梏,物理空間與心理困境,始終同頻共生、一體同源。 綁架者與受害者之間扭曲的關係,是全書最令人窒息的深層迷宮。綁架者從未覺得自己是施暴者,反而偏執地堅信,自己與薩曼莎是相愛之人。這份扭曲並非自欺欺人的藉口,而是他徹底根植於心的病態認知。他耗費心力搭建迷宮、設計謎題、用藥物與環境馴化受害者,將極致的暴力與禁錮,層層包裝成專屬的深情與陪伴。這正是心理變態者典型的病態邏輯:如同德拉克魯瓦的結論所言,他們會刻意摧毀受害者的人格與底線,將他人拖入自己的黑暗泥潭。當所有人都變得陰暗扭曲、困於牢籠,自己的病態與孤獨便不再突兀,異類的標籤便會自動消解。他想要的從來不是薩曼莎的真心與愛意,而是拉着對方一同墜落,讓自己的禁錮與惡意,從病態的偏執,變成雙向的“共同選擇”。將暴力美化成深情,自我麻痹、自我救贖,活在親手編織的謊言裏心安理得,這份清醒的沉淪,遠比純粹的惡意更令人恐懼。 布魯諾的人生,亦是一場倒計時的死亡迷宮。身患絕症的他,長期刻意迴避自己的病情,彷彿只要閉口不談,死亡就不會降臨。可他終究明白,自己早已活在死亡的倒計時裏。書中拋出的靈魂拷問,直擊人心:人究竟從何時開始走向死亡?是確診患病的那一刻,還是真正接納死亡事實的那一刻?於我而言,答案是後者。未知之時,死亡是薛定諤的謎團,尚存一絲僥倖;知曉的瞬間,執念崩塌、希望落幕,人生便已然開啓倒計時。布魯諾傾盡餘生追查懸案,並非執着於案件本身,而是被十五年的愧疚牢籠困住。唯有破解此案、探明真相,他才能掙脫執念的桎梏,與遺憾和解。 書中關於“故鄉與過往”的悖論,道盡了人性的矛盾與宿命。所有窮兇極惡的罪犯,即便極度厭惡自己的出身與故土,最終仍會被無形的力量牽引着迴歸。這看似是與過往和解的儀式,實則是人性深處的本能——人人都懼怕遺忘,懼怕丟失自己的來路與本源。作者也點破了殘酷的真相:加害者與受害者同源並非偶然,掠食者永遠最偏愛熟悉的狩獵場。人可以掙脫故鄉的地域束縛,卻永遠逃不開過往的烙印與原生環境的塑造。罪犯從來不是憑空誕生的惡魔,他們帶着原生環境的陰影成長,最終在最熟悉的地方,滋生出極致的惡意。故鄉的養育本是溫暖羈絆,卻也可能成爲滋生黑暗的溫牀,這般矛盾,正是人性與命運的真實寫照。 故事終章,兩條跨越時空的敘事線徹底合攏,所有真相塵埃落定。布魯諾終於走出糾纏半生的愧疚迷宮,完成了自我救贖,奔向死亡;被植入虛假記憶的女警察,掙脫了捏造的身份枷鎖,迴歸本我;可真正的薩曼莎,卻永遠被困在無形的意識牢籠中,不得解脫。人性本是雙面一體,既能孕育純粹的美好與溫柔,也能滋生極致的荒誕與黑暗。真正的救贖從來不是規避痛苦、繞過困境,而是直面傷痕、穿越黑暗。 迷宮最恐怖的從不是錯綜複雜的路徑,而是身在局中,不知是局。綁架者困在自我編織的愛情謊言裏,執迷不悟;女警察困在強行植入的虛假記憶中,真假難辨;布魯諾困在經年累月的愧疚執念裏,自我內耗。三人三種困境,三種無形牢籠,人人皆是困獸,人人皆不自知。兔頭面具的歸屬早已無關緊要,因爲世間人人皆有面具:有人用它遮掩滔天惡行,有人用它遮掩畢生遺憾。面具戴上容易,摘下太難,當人們幡然醒悟之時,早已前路迢迢、無法回頭。而人生唯一的破局之道,從來不是原地沉淪、執念不休,而是勇敢向前,穿越所有苦痛與迷茫,奔赴未知的出口——哪怕出口之外,未必是萬丈光明。
第一次讀意大利懸疑小說,起初感覺平平,還是熟悉的歐美配方。不過作者成功勾起了我的好奇心——畢竟,這是我頭一次看到把偵探設定成一個即將因心臟病去世的人。 十五年前,十三歲的薩曼莎·安德烈蒂在上學路上被綁架,警方遲遲未能破案,也未能鎖定兇手。她的父母轉而委託偵探布魯諾,而這也成了布魯諾職業生涯中少有的失敗之一。 十五年後,有人匿名報案,稱在路邊發現一名受傷的女性。警方確認,此人正是失蹤了十五年的薩曼莎!案件重啓。爲了確認是否還有其他被囚禁者,也爲了避免更多人受害,警方迫切希望從薩曼莎的記憶中挖出能鎖定兇手或監禁地點的蛛絲馬跡。 但薩曼莎畢竟被監禁了十五年,誰又能指望她能思路清晰、滔滔不絕地把線索拋給警方?在清醒的時刻,薩曼莎只能藉助側寫師和解毒劑的幫助,更沉浸地回憶那段黑暗時光——說不定關鍵線索就藏在那裏。 當然,警方並未把希望全寄託在薩曼莎身上。匿名報案人是否與綁架案有關?他爲何不第一時間施救,而是遠離現場後纔打電話?又爲何語帶驚恐,匆匆掛斷?無論如何,這個報案人就是一個可以立刻行動的突破口。 布魯諾清楚自己時日無多,也多少接受了現實。但在死前,他想弄明白自己當年搞砸的案件究竟是怎麼回事:兇手爲何把薩曼莎囚禁這麼久?她又是如何赤身裸體地逃出來的? 這本書的趣味由此鋪展開來:一邊是躺在病牀上的薩曼莎,在側寫師的引導下一次次回到記憶深處;一邊是追尋答案的布魯諾,跟隨線索一點點接近關於“兔子”的真相。真兇雖能被偵探找到,但不到最後,讀者不會知道全部真相——甚至有些事連布魯諾都不知道。 此時你會發現,“迷宮中的人”不只是薩曼莎,不只是不明真相的警察和偵探,也包括被作者矇蔽的我們。 罪惡的可怕在於它的傳播性——它像有自我意識的病毒,從宿主身上吸收營養。宿主死了,罪惡未必終結,它會繼續尋找下一個宿主。兔子頭套只是一個符號,“波尼”這個代號會代代相傳,上一任會從自己的受害者中挑選繼承人。 惡魔是天生的麼?爲什麼邪惡把人拉入深淵如此輕而易舉,而善意把人拉出地獄卻舉步維艱? 布魯諾告別了這個世界,薩曼莎…我們祈禱米拉能順利回家!
本書的閱讀速度很快,在一天內讀完。懸念迭起,緊張不斷,迷宮不僅是黑暗的地下室,還是被侵入且難以改變的內心世界。讀後印象如下:兔子居然是邪惡形象;人世間戴着面具的人多半掩蓋着邪惡的靈魂;警方破案總是慢半拍;私家偵探以契約精神和犧牲自我塑造了良好形象。沒有看過霍夫曼主演的電影,最好找來對比着看看。
薩曼莎剛剛從十五年的囚禁逃出,另一位兔子的故事纔剛剛開始。 故事看到最後才發現這其實是兩件事。薩曼莎被救出,偵探進行調查是一條線。同時,另一個兔子在和米拉玩“遊戲”。 這個故事最恐怖的點就是,兔子它一直存在,它成爲一個組織,通過那本漫畫一代一代傳下去。他們平時是那本漫畫中的波尼,咋一眼看沒有問題,但他們實際上是鏡子裏的波尼,那個喜歡各種變態遊戲的波尼。
還不錯,以爲是雙線並行其實還埋了一條暗線,屬於是反套路的懸疑小說。書中有關於暗網的描寫,“兔子”不是一個特定的人而是一代代黑暗的接力,還是挺讓人後怕的。13歲的薩曼莎只是走在上學的路上,對着車窗整理了一下衣服,就這麼被綁架了。這是我們日常有時也會做的事,可誰知道車窗後正在看着你的是什麼人。不要覺得危險離我們很遠,也不要責怪受害者沒有安全意識,因爲罪犯都太會僞裝了,可能街頭和我們擦肩而過的人就是暗網的深度用戶。希望大家能夠永遠不受到傷害,永遠平平安安。
⭐️⭐️⭐️⭐️⭐️ 懸疑小說看多了,很難再有眼前一亮的驚豔。直到看到最後一個詞,還被作者包圍在層層迷霧中,沒弄明白隱藏的第三條線。恍然大悟之後再回想之前的種種細節,也都合情合理。上一次這般驚喜還是看完阿婆的《羅傑疑案》,可惜沒有鄭重合上最後一頁的儀式感了。
第一條刑警米拉被“兔子”囚禁,並且被注射藥物並讓其以爲自己是“真"薩曼莎; 第二條布魯諾探尋真相,自己時日無多卻依舊想完成薩曼莎這一委託案件; 第三條“真”薩曼莎依舊被困在自己的意識牢籠中; 這本書重在寫第一條和第二條,第二條中布魯諾在調查過程中認識的貝里什警官提到米拉的失蹤和第一條格林醫生是“男性”等伏筆已經理好,讀到結尾時,米拉逃出“兔子”迷宮也就不覺突兀。當然主要人物布魯諾在探案過程還是十分精彩的,可謂吊足人的胃口。一二條穿插並行,進行到結尾時,告訴你真的還有第三條線時,纔會真的令人驚悚。羅賓.沙利文,永遠不會是最後一隻“兔子”,而薩曼莎會不會成爲“下一隻兔子”……但這本書也有一些不足之處,比如布魯諾在探案過程的外掛設定太離譜,羅賓由囚禁薩曼莎的過程中萌生出愛意,這一段我當時看着是有點覺得奇怪,不過這是一個變態的心理,會這樣離譜說不定也是正常的。
作者就像是寫到一半突然腦子被門夾了,可是又不好辜負讀者的期待,只能強忍着用僅存的小孩的智商把故事寫下去。 前期節奏挺好,邏輯也沒問題,甚至偵探的很多內心獨白寫得頗有一番韻味。中期突然開始出現一些瑣碎的邏輯漏洞,但仍算無傷大雅,中後期開始發癲。最後,作者突然痊癒,節奏和邏輯又回來了些,給了個還算完整但不驚豔的結局(其實就是把前期挖得太大填不了的坑直接一鏟子抹平了,換個設定重寫)。 【以下涉及劇透】 首先是,偵探的人設。按照設定,布魯諾是個嚴謹、注重細節且有耐心的偵探。他利用暗網,這些年來成功處理了很多案件,按理不能是蠢人,但他在調查薩曼莎事件時,卻有無數次犯蠢記錄,當然也可以他病了腦子也跟着不好使了來解釋,或者說之前一直以他的視角敘事時,有誇大成分。 然而,他被搶救那段就很迷惑了。他之前多在乎琳達,也不像是沉迷於女色的人設,那麼,搶救時那些奇葩發言算怎麼回事?作者自我滿足惡性趣味?真的沒有崩人設嗎……(沉思)。嗯,假設偵探內心真的就是這樣的人,只能說謝謝作者刻意寫出這樣惡俗的角色來噁心人一把。 然後是羅賓。最後劇情表示,薩曼莎真的的故事其實是“未知”的,作者真正寫出來的薩曼莎的一角,只是羅賓視角的那幾句話。羅賓把那個女兒養在哪裏了?最後那個兔子的真實身份又是誰?和羅賓存在關聯嗎?真的不需要審一審嗎?就這埋葬在那裏了? 嗯,算是給讀者留下想象空間了吧(我恨)。 兔子不會消失,兔子一直存在。
迷宮中的人 “你可以離開生你養你的地方,生你養你的地方卻永遠不會拋下你。” —— 好萊塢式的偵探追兇,適度懸疑,過度刺激。 偵探命不久矣,警察無能討厭。 而當十多年前失蹤的女孩再次出現,必然會掀起新的波濤。 首先就是,爲何綁架者始終留着她的性命,還讓她給逃出來了? 她經歷了什麼,爲什麼失憶了,還能指認犯人嗎? 一堆的問號,一堆人關注,但作者在她身上費筆墨異常少。 主要還在偵探身上。 偵探的祕密率先被揭開。他如何賺大錢、把什麼藏在了保險櫃、爲何要朋友在他死後去銷燬? 謎底揭開……就這? 神祕兮兮個啥呀! 然而做偵探的朋友實慘。比絕症的偵探還慘。 可能好萊塢需要血腥的悲劇,來烘托主角吧。 不過這位朋友的遭遇麼,當真是莫名其妙、意難平。 向另一邊看看犯人。 罪惡的傳承這點挺唬人的。 不過一本漫畫書能代代相傳成爲罪犯搖籃麼?也是過於異想天開。 不是很能接受這個設定。 然後就是最後了。必須有反轉的吧。 有是有,可也不太能信服。 跟前面矛盾的地方很多。難道都要靠讀者自己說服自己去重新理一遍? 又是餘味不佳的一本。
歐美現在的所謂推理小說,都更像是普通懸疑小說,在大段大段的普通劇情內容和複雜的人物設定,社會背景設定之中夾雜一些推理元素,這也是我不喜歡歐美推理的一個原因。這本書除了最後結局的反轉比較精彩之外,之前的部分都屬於中規中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