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威廉·薩默塞特·毛姆
大作家德利菲爾德去世後,妻子埃米請人爲他立傳。阿申登被傳記作者請來回憶當年和作家的交往。阿申登敘述了自己與德利菲爾德和其前妻羅西早年間的交往。出身低微的作家和曾做過酒店招待、時尚靚麗的前妻羅西,因欠下外債逃離了小鎮。幾年後在倫敦,阿申登偶然遇到他們。此時德利菲爾德已經成爲了小有名氣的作家,羅西變得更加富有魅力。引人矚目的羅西會同仰慕她的人一起看話劇、談笑風生,阿申登也是其中之一。有一天,阿申登突然被告知羅西和她的初戀出走了。羅西從此杳無音信。而德利菲爾德在之後的幾十年中寫了很多作品,成爲了知名作家。老年的德利菲爾德和護士埃米結了婚,但他心中仍然對羅西充滿感情,最後在懷念羅西中逝去。
【微信讀書】30,《尋歡作樂》,毛姆 1.毛姆是我喜歡的作家之一,其中一個原因是,他不裝不作,通常只是白描。白描世界,白描景物,白描人,白描心理活動。白描目之所見,耳之所聞,心之所想。 這種白描是筆墨簡練樸素,不去烘托渲染,凝鍊明晰。是是非非你去判斷,他不去施加道德審判。 2.這本書讓我沉思的一個點是,對於我這種傳統教育枷鎖生生勒出來的人,曾經頗不屑於那些出軌,那些浪蕩公子。 但,無論世俗如何評價,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那些人卻活出了他們自己,他們在真實地滿足內心的慾望。 我是慾望萌生時會被自我打壓,不讓它有喘口氣的功夫。 那麼,到底哪種活法才更適合?或者說更好。或者說,沒有什麼好與不好,只是一個人在他的環境中的必然之路。 當成一個風景來看即可。 自己要如何做,做怎樣的人,這是自己的事,也是從小的經歷教育環境所造成的。 我經常笑話媽媽輩的謹小慎微,在孩子看來,我們這一輩亦如是。 當年婚前性行爲都是可恥的,被人看不起,會被各種指指點點戳脊梁骨,時代發展了,我們評論他人,看待自己的眼光也會變。浸豬籠的罪孽已經不算罪孽,只是一種存在。 所以,還是要好好活着,活久一點,多看看這個世界的變化,到底會怎樣。 2.第二點是羅伊的成功。一個不具備非凡才能的人,出了三十多本書,也被評爲天才。之所以對此關注,也是因爲我不是這種人。羅伊有他的才能,有他的努力,他更多的優勢是在情商。 他會察言觀色,他沒有內耗糾結,尤其是他面對批評家的態度,評價好的請客喫飯,批評的一樣請客喫飯,說佩服對方的才華,虛心去求教問題。下一次,批評者就會變了一副口吻。 想起一位大咖老師對我們說過一句話,要成功,三分靠做事,七分靠做人。 這句話是十年前聽到的,我不太懂。逐漸地,我懂了。 我屬於做事認真負責的那種人,當年也算學霸級,工作後不止一次遇到過領導的賞識,主動,但只要遇到,我都會退縮,遠遠地避開。當然,這與原生家庭有關,這是另一個主題。 因爲這個特點,我會失去很多機會。誰不想成功呢?誰不想被人認可呢? 前兩天看到一句話是,小的成功需要你個人努力,大的成功必須藉助於他人的力量。 我知道自己不會藉助於他人力量,一直秉承着萬事不求人的信條。 很累。 這是今後要去調整的。 這本書給我的兩點收穫。是以記。
“你以爲自己道德高尚,人家就不能尋歡作樂了嗎?”在毛姆筆下,這個詞絕不是貶義詞,而是一種忠於自己、忠於內心的生活態度。 ╭☞(  ̄ ▽ ̄)╭☞🍵 跟隨阿申登的腳步👣,回顧了他與德里菲德爾夫婦之間的一段隱祕往事。📚書中卻總能從字裏行間看到毛姆本人的影子...... 在羅西身上,我們能清晰地看到毛姆的舊愛——蘇·瓊斯的影子。他們同樣擁有甜美溫柔的性情,洋溢着濃濃的母性光彩。她們同樣享受着生活,追求快樂並願意讓別人一起快樂。她們同樣堅持做自己,義無反顧爲自己的人生做出抉擇。 只要“記得”,人生中的美好便能永遠鮮活,永遠生動,故事中的德里菲爾德也深深明白“銘記”的力量,但與毛姆不同的是,他選擇在自己的小說中銘記的,是最沉重的往事,是最深重的創傷。 🍵 他和妻子失去了可愛的小女兒,而最荒誕的是,就在女兒去世當晚,爲了逃離巨大的沉痛,不讓自己徹底崩潰,妻子跑出去和另一個人男人度過一夜。而這,無疑是對德里菲爾德內心的又一次重創。而羅西同樣也選擇了看似不在乎的“尋歡作樂”的方式逃避內心的苦痛。深刻的“銘記”之後,往事並不會從他們夫妻頭腦中徹底消失,但它不再是一個鮮血淋漓的傷口,而成了一個硬硬的結痂的疤痕。 💐 你以爲那些陽光☀️明媚溫暖治癒的小太陽🔆是沒有苦痛,沒有煩惱的嗎?就像逝去的Coco一樣,“陽光抑鬱”誰又真的感同身受她內心深處的傷痛? 疤痕或許終生都不會消失,但卻不會再發炎潰膿,危及生命。 於是,他拿起筆,將這段舊事寫進自己的小說中,在白紙黑字之間深刻銘記。 於是,她僞裝悲傷,唯有直面傷口,剔骨療毒,才能真正拯救自己。羅西並不想成爲誰的附屬,哪怕那個人是商賈文豪,她始終只想成爲自己。 在這一點上,她和德里菲爾德的第二位太太形成了鮮明對比。第二位德里菲爾德太太比羅西實在要“精明”得多,也“得體”得多。 【帶着假面的“不壞”👵🏻】 ——🍃💐🌹 全📚採用回憶和倒敘的手法,借阿申登之口,對當時英國文壇那種追慕虛榮、玩弄手腕、互相吹捧的風氣極盡揶揄諷刺之能事......這愛講故事的毒舌老頭,靠一根筆🖊️,戳中無數人內心.......
真正的光明,並非對陰影的視而不見,恰恰源於對及時行樂與慾望的坦然擁抱。 或許大多數人接受不了羅茜的行事風格,在心理上感到如坐鍼氈——彷彿參加一場高級晚宴,卻發現主菜是螺螄粉配臭豆腐。更令人困惑的是,書中那些與羅茜“深入交流”過的男士們,個個對她點評極好,這簡直像是一場全員五星好評的“售後反饋”,讓我們手足無措不知該從何量起這場道德的重量。 毛姆的真正意圖或許正在於此:用羅茜這個“地母”般的形象,撬開世俗觀念的鐵板,迸發出閃耀的諷刺鋒芒。 那麼,一個真正道德感極高的人,會如何面對這部作品呢? 是拍案而起,激烈抨擊? 是奮筆疾書,肆意謾罵? 是合頁擱置,無限唾棄? 還是…………? 不如就讓道德與慾望一起聊聊天吧!畢竟誰的思想裏沒住過幾個“不太體面”的念頭呢?承認自己偶爾的“齷齪”與渴望,就像承認衣櫃裏那件買來就沒穿過的衣服。它可能永遠見不得光,但它確實是我們財產的一部分。 最後突然想到,如果人人都是完美無缺的聖人,那會不會很無聊。而帶着瑕疵的真實,會不會最是鮮活可愛。
《尋歡作樂》是我看毛姆的第二部小說。故事由阿申登以第一人稱來敘述。他回憶起已故作家德利菲爾德和他的第一任妻子羅西。兩人年輕時生活困窘,後來在倫敦闖蕩。德利菲爾德逐漸成名,而羅西則以她的熱情和魅力吸引了許多人。最終羅西突然離開,與初戀私奔,從此杳無音信。德利菲爾德後來成爲知名作家,晚年娶了護士埃米,但心裏始終忘不了羅西。 這部小說的情節並不複雜,更像是一系列回憶和評論。書裏有不少地方寫得很有意思,比如對“美”的理解——美不是可以長久凝視的,而是一次次的驚豔和震撼,所以不會是持久性的。 羅西的形象塑造鮮活且有特色。她天真坦率,不受世俗的束縛,被有些正統的人認爲是“壞女人”。在女兒去世後,她的痛苦難以承受,卻本能地去尋找快樂來解脫。這和書名《尋歡作樂》相呼應,也讓人感受到她真實而複雜的人性。 小說還觸及當時英國社會對階級和身份的態度。貴族與平民的差別,那時人們甚至不看好作家德利菲爾德塑造的平民的故事。身份卑微的人,他們的經歷往往被輕視或抹去。毛姆的寫法真實平淡,卻帶着諷刺。 讀完這本書,印象最深的不是德利菲爾德的文學成就,而是羅西帶來的生命力與自由氣息。故事也許平淡,但其中的觀察和思考卻耐人回味。
毛姆很喜歡討論“我們該怎樣度過這一生”這樣的問題。在《刀鋒》裏,主角拉里終身都在尋求精神自由,而在《尋歡作樂》,他描述了截然相反又殊途同歸的另一種人生,即追求享樂的人生。 毫無疑問故事是集中在這個酷好“尋歡作樂”的太太身上的。據說羅西· 德里菲爾德的原型是毛姆一生摯愛蘇·瓊斯,她和羅西一樣幾乎和丈夫所有的朋友都發生過關係。從羅西身上可以看到人性的割裂和複雜。作者用了極大篇幅着力描繪她的多情、熱烈以及對所有人近乎母愛的疼愛。另一方面在她可憐的丈夫上也花了不少筆墨。她的不忠、她的輕浮、她的始亂終棄,不斷地擠壓德里菲爾德先生的情感和道德底線。比如讓我感到非常震驚的一段是,她在她們六歲的孩子腦膜炎死去的那一天晚上,打扮漂亮和別人睡到了一起。這讓我想到《局外人》。跳出社會道德規範而言,用感官放縱去對抗現實的殘酷,是一件荒誕但勇敢的表達。羅西和默爾索某種意義上是一類人。不管外界評論如何,毋庸置疑羅西度過了幸福快樂、沒有遺憾的一生。 很多人說毛姆厭女,我對背後具體細節不甚瞭解。但就我讀到的小說情節而言,毛姆是一個熱衷於塑造各類迷人女性的作家。他筆下的女主角都是那麼複雜,無論是閃光點還是陰暗面都是那麼吸引人。還是很喜歡羅西。 毛姆一如既往的幽默,文中穿插寫了很多文壇軼事。開頭也是一如既往的難讀,囉嗦了好幾章。不過剛讀完卡拉馬佐夫,覺得多囉嗦也都還好
“真正的珍貴往往藏於不張揚的日常之中”——比起虛榮的文壇和裝腔作勢的作家,冒似“壞女人”羅西更坦誠更真誠可親。 在《尋歡作樂》這部書中,毛姆繼續將他的“毒舌”屬性貫徹到底,無論是對所謂權貴名流的嘲諷,還是對第一“體面人”里奇蒙德的挖苦,都讓人拍手稱快 (補充:毛姆老師的描寫非常精彩,絕不誇張地說其描寫功力不輸一流作家,可惜他的好發議論和“自作聰明”通常會破壞敘事節奏和氛圍感,這也是他只是“二流作家”的主要原因) 有譏諷有質問,甚至有抖機靈,但從來沒有置於道德制高點上的說教,也沒有刻意又蹩腳的煽情。通篇看下來更像跟一個博學多才又愛八卦的老友嘮家常,氛圍很輕鬆不壓抑,聽故事時就把人性複雜和真誠不易的道理參透了。
《尋歡作樂》是一本典型的毛姆小說,他用一貫冷靜、剋制但又充滿幽默的筆調,講述了一位風流女子羅西的一生。 書中通過阿申登的回憶,勾勒出了作家德里費爾德及其前妻羅西的故事。羅西是個極具魅力的女人,她善良、坦率、風情萬種,同時也毫不掩飾自己的慾望。她的風流並不是放蕩,而是一種源於本性的自由。 毛姆對人物的塑造一直是他的強項,他的小說裏幾乎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壞人”,而更多的是受本性驅使、在現實世界中掙扎的人。羅西就是這樣,她沒有惡意,但也不會爲了世俗的道德標準而壓抑自己。而這正是毛姆筆下最迷人的女性形象之一——有重大缺點,卻極度迷人。 小說的結構很有趣,它像是一本層層剝開的回憶錄。故事由阿申登受邀回憶作家的生平展開,隨着敘述深入,我們不僅看到了德里費爾德的虛僞和自負,更看到羅西如何活出了她自己。這種敘事方式讓整本書的閱讀體驗像是一場慢慢展開的戲劇,讓人忍不住想一探究竟。 這本書的主題相比他的其他作品,並沒有深刻地探討人生的哲學意義,而更像是一場對世俗人生的調侃。某種程度上,它像是一面鏡子,照出了人性的複雜,也讓人不禁思考——到底什麼樣的生活纔是值得的?
此時,我開始思考起一個作家的生涯,那真是飽受艱難和痛苦。一開始他必須忍受窮困和世人的冷眼;然後,在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後,他又必須不失風度地忍受名利的起伏沉浮。他所依憑的大衆是善變、喜怒無常的。他得仰仗那些想對他採訪的記者們,仰仗要給他拍照的攝影師們,還有催他交稿的編輯和催他交所得稅的稅務官們,還得仰仗那些請他喫飯的達官貴族和請他去演講的協會祕書們,還有想跟他結婚或想要跟他離婚的女人們,要他給簽名的年輕人,請求他在他的劇本里給他們安排角色的演員們。他要仰仗的還有很多,比如說素不相識要向他借錢的人,想要在她們的婚姻上得到他的忠告的情感衝動的女人們,想在寫作上得到他教導的那些認真好學的年輕人們,經紀人、出版商、經理、令他厭煩的人、崇拜他的人、批評家們,還有他自己的良心。但是,他至少能得到一樣報償:無論什麼時候,只要他的腦子裏有什麼事情,不管是折磨着他的一個思想、一個朋友去世的悲哀、薄情的愛、受傷的自尊、爲他真心對待的一個朋友的背叛而感到的憤怒等,總之,不管是什麼樣的情感或是什麼樣的困惑,他只要把它作爲一個故事的主題或是一篇散文的點綴,白紙黑字地記錄下來,他就能將這一切的不愉快和痛苦統統忘掉。他是這世上唯一自由的人。
《尋歡作樂》被視作毛姆最鬆弛、最私人,也最鋒利的一部長篇。因爲追捧的人太多,毛姆自己也很滿意這個作品,所以拿起來看了。褪去《月亮與六便士》的激烈叛逆、《刀鋒》的哲思求索,這本書以閒談式的敘事、近乎隨筆的語調,剖開二十世紀英國文壇的虛僞浮華,戳破上流社會精緻外殼下的虛榮、諂媚與功利。全書沒有沉重的敘事枷鎖,字字通透、句句機敏,讀來輕鬆流暢,卻句句暗藏審視,是一部極具洞察的世情之作。 小說以作家傳記撰寫爲線索,借旁人的視角還原天才作家德里菲爾德的真實人生,撕開世人對“名家”的濾鏡:世人追捧盛名、神化成就,卻刻意迴避創作者平凡、庸俗、忠於自我的真實本性。在這場盛大的世俗虛僞裏,毛姆用輕盈的調侃、細碎的暗諷,拆解了名望的泡沫、體面的假象,道破了大多數人循規蹈矩、僞裝高尚,卻從未真正活過的人生真相。從文學圈層的荒誕生態,到普通人追逐體面的盲從,他的觀察精準毒辣,從不刻意說教,只以旁觀者的冷靜,呈現最真實的人間百態。 但也正是這種獨屬於毛姆的敘事風格,讓這本書的諷刺自帶鮮明的私人特質,與契訶夫式的悲憫諷刺截然不同。契訶夫的諷刺是溫柔的、包容的、悲憫的,他看透人性的平庸與荒唐,卻始終心懷善意,批判的是時代與環境的桎梏,從不居高臨下審判個體,苦澀中帶着溫情,尖銳中藏着寬容,讓人讀後自省,而非被審視。 而毛姆的諷刺,始終帶着一層疏離的矜貴與微妙的酸澀。他太清醒、太通透,也太居高臨下,從不融入衆生,只是站在高處冷眼俯瞰。他的批判從不是坦蕩的鍼砭時弊,而是細碎的含沙射影、輕巧的陰陽暗諷。他精準戳破別人的虛榮,字裏行間卻藏着一絲“衆人皆醉我獨醒”的自矜,帶着幾分看穿一切的優越感。這種諷刺沒有悲憫底色,只有私人化的調侃與不屑,少了包容的格局,多了幾分文人式的挑剔與酸澀。 關於結尾。 敘述者“我”對羅西的好感,貫穿全書始終。這份情愫並非熱烈的愛戀,更像是一種帶有獵奇、欣賞和私人偏愛的執念:他欣賞羅西不受世俗規矩束縛的活法,也迷戀她身上區別於上流社會虛僞的鮮活。 時隔多年再度偶遇,兩人都已是垂垂老者,青春、時代、當年圍繞德里菲爾德的文壇鬧劇,早已全部落幕。毛姆選擇相逢即停筆,首先是爲了了結敘述者個人的一段心事。但關鍵在於:自始至終,“我”都只是一個局外的看客。 對虛僞的批判淺嘗輒止:前文諷刺文人圈趨炎附勢、篡改真相,可鬧劇落幕之後,時代與人的改變、反思全然不見。最後落點在私人化的重逢上,等於把社會層面的諷刺,收束成了一段私人觀感,格局就此收窄。 對比契訶夫就能清晰看出差距:契訶夫寫人性荒誕、階層困境,會落到小人物真實的生存處境裏,諷刺落地、有痛感、有共情;而毛姆的批判始終懸浮在空中,結尾更是徹底縮回個人視角,不再對羣體、對時代做進一步叩問。 全書的敘述者,本質就是毛姆本人的化身。他站在高處打量文壇、打量貴族、打量德里菲爾德夫婦,帶着一種“我看透你們所有人”的優越感。 哪怕面對自己心存好感的羅西,這份姿態也從未放下。遠遠一瞥便結束故事,潛臺詞彷彿是:我見過她最好的模樣,如今歲月催人老去,不必走近、不必深究,看過便足矣。 他同情嗎?並不。他惋惜嗎?也沒有。只有一種冷眼的審視,和一絲置身事外的淡然。這種不帶溫度的觀察,就是你感受到的“酸”:他總能精準挑出旁人的虛僞與不堪,標榜自己的清醒,卻從來不肯俯身進入任何人的生活,理解凡人的掙扎與無奈。他的清醒是單薄的,因爲缺少共情作爲根基。 尋歡作樂》本身就帶有強烈的“影射”色彩,被視作毛姆對同時代文人的調侃與暗諷。到了結尾,故事徹底收束在個人回憶與私人偶遇裏,整部書從“對一種社會風氣的批判”,慢慢變成了作者一場自娛自樂的觀察與回味。他寫故事,更像是在把玩人情百態,而非認真剖析人性與時代。
毛姆啊,不愧是你。文藝圈的料你是自己爆,喜歡人妻的瓜你也自己爆,出門戴頭盔了嗎。喜歡人妻,這使得毛姆寫女人就沒有登味兒,而且往往反傳統,沒有那種聖母蕩婦二元對立扁平寫法。情聖還是有點用哈,比直男懂女人,更何況毛姆還是雙[捂臉]真·男女通喫,寫誰像誰。 作家生態圈被毛姆寫個活靈活現。比如才華平庸但通過拜高踩低奠定自己的文學地位的人,比如文化程度欣賞不來文藝但熱愛和文藝名流開party附庸風雅的貴族,比如沒成名時被看不起,成名後全世界都吻上來的人情冷暖世態炎涼。 毛姆找的人物切入點非常好,這是毛姆的長項。毛姆的發揮也非常均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