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蘇成捷
本書是一部法律史領域研究性犯罪問題的經典之作。書中運用了唐代以來的大量法律史文獻,聚焦清代社會中寡婦、娼優、僱工、乞丐等底層人物,用比較史的眼光對性行爲管制、寡婦守貞、“光棍例”、“賣娼”等問題進行分析,還原真實案例,展現了微觀視角下的平民婚姻,以及女性短缺、婦女歧視等現象。 作者將性別史、法律史和社會史等不同研究進路熔爲一爐,將性犯罪與法律問題進行宏觀考察,探討了清代對性行爲和性觀念的規制與引導。書中案例生動鮮活,人物形象立體豐滿,語言流暢,展示了一個複雜且富於動態變化的中華帝國晚期社會。
插入是一種權力運作的方式,這是全書的重點。可悲的是,一方面恐懼被插入,另一面又要借插入他人來彰顯自己權力。這是一個互害的世界。反映出陽具中心主義的運行困境(有插入的陽具,就有萎縮的無用的可以被彎曲可以被閹割的陽具)。但是如果預先帶着一些女性主義或其他視角來閱讀,或者說對找到某些受迫害證據的期待,這將不利於讀者全面認識到本書的結論。 在最後,作者已經指明,“假如我們採用那種用來看待婦女史和同性戀史的解放論模式觀之,便可能會忽略瞭如下事實,亦即清代這些改革的主要目的並非壓制女性(更不是迫害性取向方面的少數者羣體),而是鞏固岌岌可危的小農家庭,防止其在道德含義上向下沉淪,並對抗當時社會底層中正在實際發生的由“光棍”們所做出的各種性侵犯之舉。” (原文如此)這纔是真正可怖、也是值得思考之處。利維坦不是有意迫害你,只是它太龐大,從天宮落下來的一粒沙,落在個人身上就是一座山。而且,如果它不是有意導致苦難,甚至是以“明君賢臣”的面貌出現想解決社會問題,那苦難到底是什麼造成的呢?進而言之,如果沒有一個「敵人」可以爲苦難負責,那應該怎麼處理我們的痛苦? 蘇成捷在全書中概括提煉出來的那個核心論點——“清代的改革(特別是18世紀的那些改革),顯示出在用於對‘性[性存在]’(sexuality)規制發生了本質性轉變,亦即由身份地位展演(status performance)轉變爲社會性別展演(gender performance)”。對身體的控制,從來都是權力在微觀層面運作的重點。(男)忠(女)貞合二爲一,反映了帝制社會的意識形態。 第三章關於危險男性的印象值得反覆閱讀。把握背後的人口、家庭、性別、社會諸方面之間的矛盾。所謂“光棍”形象,和現代ntr文學(被迫出軌)中的黃毛形象有些類似,是雄性競爭和陽具崇拜的產物。“光棍”不是作爲一個人而存在(換言之,不會被當作一個有思想有感情的人,他也無能成爲這樣的人),而是作爲一根陽具而存在。即使再厭惡“光棍”,人們也不得不承認他們破壞力的強大。其破壞力,就表現爲一根陽具對血緣、血緣家庭、家庭倫理、道德、社會秩序等一切看起來天經地義之物的擊垮和顛覆。 所謂清朝法律保護男性統治和利益的看法或許有失偏頗。讀者可以繼續思考,到底保護的是男性的利益,還是陽具的利益,還是具有“合法性”的陽具的利益。失去陽具或者不扮演那種陽剛角色的男性,在這種法律體系中處於什麼地位?他還是統治者嗎?在這種環境下,一個“指派性別爲男的人”的出生,人們對他的期待不是成爲全新和自由的生命(當然女性也不會有這種期待),而是成爲一根陽具,一根所有權在父親、皇帝和孔聖的陽具。除此之外,別無他物。自由是不可分割的。在這樣的社會中弱者沒有自由,強者也不會有自由。 2025.1.3 一百多年後由單身漢組成的革命引爆了整個舊社會,也留下累累傷痕。值得注意的是,這場革命的勝出者,也對其成員實行強有力的婚戀限制和情慾管控,人爲創造了許多單身漢。或許,單身,即不得滿足的情慾,正是反叛、顛覆及其革命的助力。 而土地革命中,對地主階級女性身體的佔有(即和奪回土地同樣邏輯的奪回女人),也是貧下中農“翻身”的表現之一。這也是很有趣的話題,同樣證明了插入是權力運作的方式。而貞潔在這場運動處於什麼處置?對地主丈夫的忠貞意味着對更大存在——革命的不貞。貞潔的對象由實入虛,反而擁有了更大的控制力。
認識中國(三) 閱讀書籍:《大學問·中華帝國晚期的性、法律與社會》 本書緊緊圍繞着性談論着法律及社會性建構。作者從性角度出發,主要通過清朝的官方法律文件爲物質基礎進行對當時法律的解讀,並用此解讀分析當時社會的主流思想,以構建一個晚期的帝國。作者最後總結到:“清朝對性的擴大,消除法律層面的社會等級,將奸之法律適用於良民而擴至奴、娼;但社會階層身份等級仍然存在,以下犯上者罪加一等,即奴侵犯主人家良婦,當重責罰”。“法律中又延伸出婦對夫的忠誠或者被控制,相對於臣對君忠誠而言的政治,即貞烈和忠烈的社會標杆”。“雖然法律提倡貞烈,但社會經濟層面富人擁有其家庭內的所有婦女,在法律規定的條件下主人可以給其家庭內任何婦女名分都能在性方面佔據控制權”。“這樣在奸案中,法律惻寫出了一羣危險之徒的表述,他們和乞丐、浪人、奴、貧民相關聯”。“由於這個階層,也崇尚良婦(守寡),男女性別比例嚴重失衡,男性多,就出現了很多叛賊,而又從中窺見同性(男)之間的雞姦罪行”。 審視歷史,作者從歷史唯物主義進發,從案情描述和法例中唯心的構建了一個當時的那個社會。那個社會和當下社會200年之差,但已經是兩種完全不同的社會,當下社會從兩性間自由出發,那個社會男權主義,在性上雖有法律的保護,但均從男性控制權角度出發。如今兩性間個體自由平等,也出現了種種問題,比如富家子弟在新聞中經常換女友,而很多家裏無礦基層的畢業生和職業人員一婚難求。當下的自由收到了資本主義或者奢靡主義的影響,自由的天平更加側重於資本而非一見鍾情或者相信愛情。 由於書中多數內容如果較多闡述可能會被算法優化掉,不再展開。有興趣的書友可以親自一探究竟,性並非是難言啓齒的,它反而是一種角度,來反思某個社會。 小生速度完本書,目的是瞭解中國,而非這麼從“性”專一角度出發解讀歷史。小生感悟如下: 1、大男子主義中看平等 大男子主義來自於X過程的控制慾,延伸出控制家庭的所有。這種控制慾,又來自於社會的意識形態,認爲男在X中控制了女,而非西方的雙方的互贈之體驗。既然平等,便沒有誰控制誰,誰被控制。如今的社會仍有大男子主義,比如男人是一家之主的意識;然而,隨着西方思想的介入,女權主義的興起,如今女性在家庭中也在爭奪控制權,比如財政大權,來限制男性的活動。所謂的男女平等,僅僅在法律層面,社會層面男女間都在爭奪控制權,這裏的控制均表現在思想上的不同導致的行爲不同。比如,我的孩子上幼兒園,我認爲上公立幼兒園就不錯,學費低離家也稍微近;而媳婦認爲那些社會廠辦、個人辦的私立幼兒園要好;最後,孩子戶口沒及時遷移至我們常住地,無法上公立,上了私立。 還有這種現象,我家的支出如房貸、水電採暖、物業、汽車保險和保養等固定支出均有小生承擔;妻子理由男人應該有這個家庭責任,其實我認爲這也是一種大男子主義思維,男性是一家之主,就要有主人的責任。由於最近降工資,這些支出幾乎佔據了每月的收入,孩子上幼兒園的費用,我又承擔不起來,妻子則主動承擔起來,雖然她帶有大男子主義,但又有一些家庭成員平等責任共擔的理念。 我們每個人身上或多或少的都會存在原等級社會的意識,雖然我沒通讀過任何女權的書籍,小生認爲未來的社會發展是男女間的平權,而非強調男權或者女權,這樣將男女分離的二元結構,即是唯物的又是唯心。比如帶孩子,俺家閨女喜歡汽車或者傳統看男孩喜歡的玩具,她也喜歡布娃娃和做飯玩具,但偏愛小汽車或者會飛的機器;我小時候也玩布娃娃,如今成了閨女的布娃娃,媳婦說男孩子還玩布娃娃,我說我小時候我哥叫我“妞妞”,我喜歡那些玩具,但不能說明我就是一個女孩或者女性化吧。 隨着某些時尚,中性成爲了主流,女孩子不再專有粉色,男孩子不再專有藍色。我想這就是一種平權的發展,更加有利於我們理解“性”這個抽象又實踐的概念。 2、當今用詞要考究古 光棍這個概念如今的理解中性中稍微一點貶義,而在清朝光棍可不是一個好詞,徹底的貶義之詞。我們的光棍節,如果讓一個研究只研究清文化的外國人翻譯,可能翻譯成暴動節,讓外民族理解爲這個民族衝上暴利。《認識中國(二)》中,小生總結到,自清以來中國進入了前現代社會,清、民國、新中國的疆域均是主動的防禦性思維,而非西方殖民的主動的進攻性思維。 良在如今是一箇中性又褒義詞,而在清以前良就是褒義詞,良民是當時真正的國民,而非奴、娼階層。如今有些新聞在可以將歌手和演員比作舊時的戲子,從資本角度又在製造社會的層級,什麼演員見了每位資本大佬要鞠躬之類的“禮”。小生認爲,“禮”是相互的,而非舊時代那種等級的或者控制的。如今資本是存在控制地位,貴族、皇族也曾經是。所以,如今社會的去階層發展中,所謂的“禮”是多方的,而非一方,臣見君行禮,是君端莊作爲前提。 如今將放權,不要僅僅提到權,責、權、利是一體的。有的放權,只放下責,還是控制慾在作祟。有的權、利放下,而沒有負擔起責,導致了一些列的問題。西方用詞中更加強調一種特指,而東方用詞更加強調系統的思考,因時而異或者說與時俱進。我們在百年之未有大變局中,應當更好走自己的文化,一味的強調西方是極端的,當下我認爲反而有點保守主義,保守的是殖民主義文化。如何瞭解這個讓人着迷的“中國”,如何從傳統中去其糟粕取其精華,爲世界文明發展貢獻東方的成就,是世界人民共同的話題,並非誰統治誰,控制誰,而是在平權中融合,相互犧牲(糟粕),語言的翻譯標準是第一步,不理解又如何體會,不體會又如何犧牲,不犧牲哪來的共同。 作者:蘇成捷(Matthew H.Sommer)現爲美國斯坦福大學歷史系教授,是研究清代法制史和社會史的漢學家。他的著作和研究沒有沿襲這傳統史學對政治體制、制度和重大歷史事件或人物的關注,而是另闢蹊徑,橫跨法律、社會學、人類學等多個領域,轉向社會史中鮮有關注的性別、性犯罪等問題。在史料的使用上,蘇成捷也很有特點:他的著作多半以清代留下來的刑事和民事訴訟檔案爲軸,輔以地方誌、民俗調查報告、傳奇小說甚至是臨牀報告等多種文獻,勾畫出底層平民生活的衆相,探討大清律例、社會法律制度、婦女低下的社會地位和命運等問題。
作爲西方漢學界法律社會史領域的里程碑之作,斯坦福大學教授蘇成捷(Matthew H. Sommer)的《中華帝國晚期的性、法律與社會》以十八世紀中國爲歷史切片,將“性”這一傳統史學中諱莫如深的議題,置於法律規制與社會結構的雙重框架下展開系統性考察。該書脫胎於作者的博士論文,經多年打磨後於2000年出版英文版,甫一問世便獲《美國曆史評論》《亞洲研究雜誌》等頂尖期刊盛讚,被學界譽爲“開創性”“不可或缺”的學術典範。中文版經譯者與作者反覆審校,精準傳遞了原著的學術深度與思想張力,爲中國學界重新理解清代法律變遷、性別關係與社會治理提供了全新視角。 一、核心議題:解構性規制背後的法律轉型與社會邏輯 傳統史學界長期秉持“清代法律停滯論”,將西方法律的“現代化”標準套用於中國歷史,從而遮蔽了清代法律在特定社會語境下的獨特變革。蘇成捷跳出這一認知窠臼,以翔實的司法檔案爲實證基礎,提出了貫穿全書的核心論點:十八世紀中國法律對“性”的規制原則發生了根本性轉變——即從“身份等級導向”的差異化道德與刑責標準,轉向“超越身份”的統一規範,要求所有社會成員無論尊卑貴賤,均需遵守同一套性別角色與性道德準則。這一轉型並非偶然的法律修訂,而是國家應對社會結構性危機的治理策略。 作者將這一法律變革置於十八世紀中國的社會大背景中加以解讀:隨着人口三倍於前而耕地僅增長兩倍,黃宗智所描述的“內卷化”困境日益加劇,資源競爭的白熱化導致底層男性“娶妻危機”凸顯,終生未娶的“光棍”羣體規模持續擴大。在孔飛力所言的“繁榮與焦慮並存”的時代氛圍中,這些遊離於傳統家庭秩序之外的流民,被朝廷與定居羣體視爲社會秩序的重大威脅。原本針對恐嚇取財行爲的“光棍例”逐漸演變爲“口袋罪”,成爲懲治各類越軌行爲的法律工具,而性犯罪則成爲國家規訓這一邊緣羣體的重要切入點。 書中通過三大法律實踐維度具象化了這一轉型:其一,廢除賣娼合法地位與家主對女婢的性特權,將“良民”的性道德標準擴展至所有社會階層;其二,強化女性貞節崇拜,將女性塑造爲家庭秩序的“道德警察”,同時重構強姦犯的刻板印象——從奴僕對主家妻女的侵犯,轉變爲“光棍”對良家婦女的威脅;其三,首次將同性強姦納入“奸”罪範疇,將貞節焦慮從女性延伸至男性,構建起全面的性別規範體系。這三重變革共同指向一個核心目標:通過統一的性道德規制,維繫以家庭爲基礎的儒家正統秩序。 二、研究方法:跨學科融合與實證研究的學術創新 該書的學術價值不僅在於議題的開拓性,更在於其方法論的示範意義。蘇成捷師從黃宗智,繼承並發展了“法律社會史”的研究路徑,將性別史、法律史與社會史熔於一爐,突破了單一學科的認知侷限。其研究方法的創新集中體現在兩個層面: 一方面,該書以司法檔案爲核心史料,實現了從“官方表達”到“社會實踐”的視角轉換。作者深挖清代刑科題本、州縣案卷等一手資料,從大量性犯罪案件中剝離出底層民衆的生存策略、性別關係與社會心態,使原本沉默的邊緣羣體(如光棍、婢女、寡婦)進入歷史視野。這種微觀實證研究既避免了宏大敘事的空泛,又通過個案的累積呈現出宏觀的社會結構變遷,展現了“從下往上看”與“從上往下看”相結合的研究智慧。 另一方面,該書堅持跨學科的理論對話,既吸收了黃宗智的“內卷化”理論、孔飛力的社會焦慮研究,又借鑑了西方性別研究與法律社會學的分析框架,同時跳出了西方中心主義的認知陷阱。作者並未將清代法律變革視爲“現代化”的附庸,而是將其解讀爲應對本土社會危機的獨特治理模式,這種“在地化”的研究立場,使得該書能夠揭示出中華帝國晚期國家與社會互動的特有邏輯。正如學者白德瑞評價的,該書不僅是法律史研究者的必讀之作,更對社會史、性別史乃至國家治理研究具有重要啓發。 三、學術啓示與歷史迴響:超越性史的深層思考 《中華帝國晚期的性、法律與社會》的價值遠不止於性史研究的突破,其核心貢獻在於通過性秩序這一獨特窗口,揭示了清代國家治理的內在矛盾與社會變遷的深層動力。該書所呈現的法律轉型,本質上是國家試圖以道德規制化解社會結構性危機的嘗試——當人口壓力與性別失衡動搖了傳統家庭秩序的根基,清廷便通過強化性道德規範,將所有社會成員納入統一的秩序框架中。然而,這種治理策略最終陷入了深刻的悖論:官方倡導的典範性價值觀與底層民衆的生存現實日益背離,大量光棍因無法實現婚姻家庭的社會期待,逐漸淪爲正統秩序的“局外人”,最終成爲晚清社會動盪的重要力量。 這一歷史考察對當代學術研究具有多重啓示:其一,它提醒我們,性道德從來不是純粹的私人領域議題,而是與國家權力、社會結構緊密交織的公共議題,對性秩序的規制往往是國家維繫社會穩定的重要手段;其二,該書展現了法律變革與社會變遷的辯證關係,法律既是社會的產物,又是塑造社會的力量,其有效性取決於能否回應社會的真實需求;其三,該書對邊緣羣體的關注,爲史學研究提供了更具包容性的視角,推動了從“精英史”向“全民史”的轉變。 當然,該書的研究仍有進一步拓展的空間。例如,對於不同地域(如南北地區)性法律實踐的差異、晚清以來西方法律衝擊下性規制體系的重構等問題,仍有待深入探討。但這並不影響其成爲學術經典——正如麥柯麗所言,該書“爲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關於‘性’與法律的研究設定了議程”。 在當代中國社會面臨人口結構變化、性別關係重構等新挑戰的背景下,該書的歷史考察更具現實迴響。它讓我們看到,性秩序的構建始終與社會結構、國家治理息息相關,而如何在秩序維繫與個體權利之間尋求平衡,如何回應社會變遷帶來的新問題,仍是跨越時空的治理命題。這部厚重的學術著作,不僅爲我們理解中華帝國晚期的社會與法律提供了鑰匙,更促使我們對國家、社會與個體的關係進行持續的深層思考。
書的內容完全就是在書名上,作爲一本學術著作,不可謂不嚴謹、不詳細,本來這樣的學術著作一般需要至少10個小時以上才能讀完,但是我越讀越覺得不舒服,不是說它挑戰了我心中的“男權思想”,是因爲我看到了作者希望我看到的東西,但是我沒有看到思想性的體現。當然,可能在這樣的一本書裏面,體現思想性有點強人所難了。我看到了歷史的細節,看到了當時女性的悲哀。我在想,我記住了這些細節有什麼用吶?這本書可能非常吸引女性讀者,但是我在想,如果我是一個女性,我讀這個能得到什麼?基本上只有增加對男性的仇恨,對“父權”的深惡痛絕... 讀到30%的時候,我突然醒悟到,本書學術細節足夠,思想性太差。從本質上來說,女性在那個年代沒有任何人權,問題在於,在那個年代,男性的99%都是底層男性,這些男性就有人權了?如果非要說啥“父權制”,非要說男性比女性地位高(不否認高一些),其實無非大家都生活在一個大監獄中,是普通犯人和牢頭獄霸的區別,在普通犯人看來,牢頭獄霸可恨麼?的確可恨,但是,你打倒了牢頭獄霸,就有人權和自由了麼?如果社會比喻成一個皇宮,男人和女人的區別也就是太監和宮女的區別。 在書中,我們可以看到當時女性在結婚方面,沒有任何自由,問題在於,男性就能自由戀愛麼?男性有結婚自由麼?不要提皇親國戚啥的,99%的男性是底層,他們也沒有自由戀愛的權力,看看民國時期的包括魯迅先生在內的大批學者就明白這一點,極權需要的是穩定的秩序,只不過在農業社會,男性體力上的優勢有了做牛馬的可能,而女性在農業社會,是想做牛馬而不可得而已。試想,把底層的這些男人都打死,在農業社會,女性就有了自由麼?那是不可能的,只能老老實實的去做牛馬! 總之,當時的女性悲劇的根源在於在農業社會下的極權統治,所以體現女性權力,我們需要的是拆除“監獄”,是要把極權推翻。我們需要想想“監獄”還存在麼?而不是邊看書,邊憤慨,看完書,更加的仇恨某種性別。 最後再次提醒,如果你不是法律專業的人士,就不要看這本書了。
關於性犯罪法律問題研究的經典之作 🔷《中.華dì國晚期的性、法律與社會》這本書是由加利福尼亞大學洛杉磯分校歷史學博士、斯坦福大學歷史系教授蘇成捷所作的學術專著,是一本非常有深度和啓發性的作品。作者通過對中國歷史上的性文化和法律制度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從而揭示了中國社會在不同歷史時期對性的認知和態度的變化,以及這些變化對社會和法律制度的影響。 . 🔷首先,這本書對於我們理解中國歷史上的性文化和法律制度變遷有着重要的意義。作者通過對歷史文獻和資料的蒐集和分析,詳細地介紹了中國傳統社會中的性文化和法律制度,包括婚姻制度、家庭倫理、性道德等方面。同時,作者也指出了這些文化和制度的侷限性和缺陷,如男權主義、封建思想等。這些深入淺出的闡述,讓讀者能夠更好地理解中國歷史上的性文化和法律制度,從而更好地認識中國傳統社會的特點和演變。 . 🔷其次,這本書還對於現代社會的發展和進步有着啓示性的意義。作者通過對歷史的回顧,指出了中國傳統社會中的某些文化和制度對於現代社會的發展和進步所帶來的阻礙和負面影響。例如,男權主義導致了女性在家庭和社會中長期處於被動地位,而傳統的婚姻制度也對於人們的自由選擇造成了限制。這些問題的存在,阻礙了中國社會的發展和進步。因此,這本書對於我們理解中國現代社會的發展道路有着重要的啓示意義。 . 🔷蕞後,這本書還對於我們認識性問題有着深刻的啓示。作者通過對於中國歷史上的性文化和法律制度的研究,揭示了性問題在不同歷史時期的表現和影響。同時,作者也指出了性問題的多樣性和複雜性,使得讀者更好地認識了性問題的本質和人類對於性的認知。 . 🔷總之,這本《中.華dì國晚期的性、法律與社會》是一本非常有深度和啓發性的作品。通過對中國歷史上的性文化和法律制度的研究,作者詳細地介紹了中國傳統社會的性文化和法律制度,並揭示了其中的特點和侷限性。這本書對於我們理解中國歷史、現代社會和性問題有着重要的啓示意義,是一本值得一讀的好書。
權力永不退場 ——從農業社會的貞節規訓到後工業社會的慾望管理讀《中華帝國晚期的性、法律與社會》,我最強烈的感受不是古代中國多麼保守,也不是清代法律如何壓抑性,而是:每一種社會結構,都會生產它所需要的人;而性秩序,就是這種“造人機制”最深的入口。 性看似是私人領域,但它從來不只是私人領域。因爲性連接着繁衍,繁衍連接着血緣,血緣連接着繼承,繼承連接着財產,財產連接着家庭,家庭連接着社會秩序。對於一個前現代國家來說,控制性,不只是控制慾望,而是控制社會再生產。 所以我想用一句話概括這本書帶給我的啓發: 權力永不退場。它只是隨着社會結構變化,不斷更換自己控制人的方式。 農業社會需要穩定的人。工業社會需要能幹的人。後工業社會需要創造的人。 於是,不同時代對性的管制,也呈現出不同形態。 農業社會通過性來固定家庭。工業社會通過性來管理人口。後工業社會通過性來塑造慾望主體。 看似現代社會對性的控制變弱了,實際上不是權力退場,而是權力更換了界面。 一、農業社會:權力需要穩定,所以它控制貞節、婚姻和血緣晚期中華帝國是典型的農業社會。 農業社會最怕什麼? 不是人不夠有創造力,而是人不穩定。 人亂跑,土地就失去綁定。家庭瓦解,基層治理就失去單位。血緣混亂,財產繼承就出現爭端。婚姻失序,宗族秩序就會被動搖。 所以農業社會最重要的不是“個人自由”,而是“秩序穩定”。 這也是爲什麼古代中國如此重視女性貞節、婚姻名分、父權、宗族和“奸”的懲罰。它不是簡單的性壓抑,而是通過控制性來穩定整個社會結構。 《中華帝國晚期的性、法律與社會》的目錄本身已經說明了這一點:它討論“奸”的概念、父親和丈夫的特權、寡婦貞節、雞姦立法、賣娼入罪化等問題,這些表面上是性問題,實際上都指向身份、家庭、財產和社會秩序。 在農業社會里,女性貞節尤其重要。 因爲母親是誰天然確定,父親是誰卻必須由制度確認。父權社會要保證父系血緣,就必須控制女性的性。控制女性的性,才能確認孩子是誰的。確認孩子是誰的,才能確認財產傳給誰。確認財產傳給誰,才能維持宗族延續。 所以貞節不是單純道德,它是父權社會對血緣不確定性的制度修補。 這也是爲什麼寡婦問題如此重要。書中第五章直接把“貞節崇拜中的寡婦”和“性與財產之關聯”放在一起討論,這已經說明,寡婦守節不是單純的精神高尚,而是與亡夫財產、夫家利益、宗族延續緊密綁定。 一個寡婦的身體,不只是她自己的身體。她是否再嫁,關係到亡夫一支是否延續;她是否守節,關係到夫家財產是否重新分配;她是否“貞”,關係到宗族名譽和官方表彰。 所以古代性道德的本質,不是爲了保護女性尊嚴,而是爲了讓女性身體服務於父系秩序。 農業社會需要的是穩定家庭成員。 男人要成爲父親、丈夫、家長。女人要成爲妻子、母親、節婦。孩子要成爲孝子、繼承人、宗族成員。 每個人都被放進一個固定位置。而性秩序,就是把人固定在這些位置上的關鍵機制。 二、道德不是權力的反面,而是權力最低成本的形式中國古代常被說成是道德化社會。 但“道德化”並不意味着權力缺席。恰恰相反,道德經常是權力最低成本的形式。 法律需要官府執行。暴力需要成本。但道德可以讓人自己審判自己。 它不說“我要剝奪你”,而說“你應該高尚”。它不說“我要控制你”,而說“你應該守德”。它不說“你必須犧牲”,而說“你應該懂事”。 所以判斷一套道德是不是高尚,不能只看它說得多漂亮,而要看: 它要求誰犧牲?誰在讚美這種犧牲?誰從這種犧牲中獲益? 如果強者向自己講道德,那是文明。如果強者向弱者索取道德,那就是權力。 貞節就是典型例子。 如果一個寡婦自己選擇不再婚,那是她的主體選擇。但如果夫家、宗族、官府、輿論共同要求她守節,並把她的再婚慾望污名化,那就不是高尚,而是權力。 孝道也是如此。 一個人願意照顧父母,這是親情和責任。但如果父母用孝道剝奪子女的人生選擇,那就不是親情,而是父權。 所以道德最厲害的地方,不是直接奪走人的東西,而是讓人羞於承認那本來屬於自己。 女性想要再婚,變成不貞。子女想要獨立,變成不孝。普通人維護利益,變成不懂事。弱者要求公平,變成不顧大局。 道德在這裏不是文明的光輝,而是權力的軟包裝。 三、雞姦:不是同性戀問題,而是男性秩序和權力轉嫁問題書中關於雞姦的部分尤其值得注意。 現代人很容易把男男之間的性行爲直接理解成同性戀,但在古代,很多男男性行爲並不能簡單等同於現代同性戀身份。 它常常和性資源不均有關。 在古代社會,女性性資源並不是平均分配的。富人可以納妾,權貴可以蓄婢,城市有青樓,而大量底層男性可能長期無法獲得婚姻和穩定性資源。軍隊、船幫、礦工、學徒、監獄等男性高度聚集環境,也會出現替代性的性行爲。 但如果只把雞姦理解爲“性補充”,又太簡單了。 雞姦在很多場景裏,是弱者對更弱者的掠奪。 底層男性本身可能也是被壓迫者。他沒有財產,沒有婚姻資源,沒有家庭地位,也不能真正成爲父權社會里的“家長”。但他未必會反抗整個父權結構。很多時候,他會在自己能夠支配的範圍內複製這套結構,去壓迫更弱的人。 少年、學徒、奴僕、乞丐、落單者、低身份男性,都可能成爲這種權力轉嫁的對象。 所以雞姦不只是性慾釋放,而是一種支配關係: 一個無法完整獲得父權資格的男人,通過侵犯更弱者,短暫地扮演支配者。 書中第四章標題明確說,清代針對雞姦的立法,是在“加固男性之社會性別角色”。 這說明,清代法律真正焦慮的,不只是兩個男人之間發生了性關係,而是誰主動、誰被動,誰支配、誰被支配,誰仍然保持男性位置,誰被女性化、被降格、被污名化。 父權社會真正保護的不是所有男性,而是男性支配結構。 這也揭示了父權社會最殘酷的地方: 它不只是讓強者壓迫弱者,還會誘使弱者複製強者的邏輯,去壓迫更弱者。 這是一種權力的下沉和轉嫁。 底層男性被上層壓迫,但回家壓迫妻子。小官被大官壓迫,但壓迫百姓。資深員工被老闆壓迫,但壓迫新人。貧窮父親在社會上沒有尊嚴,但在家庭裏要求絕對服從。 雞姦在這個意義上,不只是性問題,而是權力結構如何在底層社會中被複制的問題。 四、工業社會:權力需要能幹,所以它管理身體、人口和效率如果說農業社會需要穩定的人,那麼工業社會需要的是能幹的人。 工業社會不再主要依靠宗族和禮法來管理人。它需要大量可訓練、可紀律化、可調度、可計算的勞動力。 於是權力結構變了。 學校、工廠、軍隊、公司、醫院、監獄、統計系統,取代宗族和鄉里輿論,成爲新的規訓機構。 農業社會問: 你是不是貞潔?你是不是孝順?你是不是守本分? 工業社會問: 你是否準時?你是否服從紀律?你是否健康?你是否有效率?你是否能完成任務?你是否適合組織? 這時候,對性的管理也發生變化。 它不再只關心貞節、名分和宗族秩序,而開始關心性衛生、人口質量、家庭穩定、勞動力再生產。 古代社會關心: 這個孩子是誰的? 工業社會進一步關心: 這個孩子是否健康?這個家庭是否能穩定撫養勞動力?這個身體是否適合勞動?這個人口是否符合國家發展需要? 於是性從宗法問題,轉向人口問題。從禮教治理,轉向醫學治理。從家族秩序,轉向國家統計。 這不是權力退場,而是權力從父權宗族轉向現代制度。 農業社會控制性,是爲了固定血緣和家庭。工業社會管理性,是爲了生產健康、紀律化、有效率的人口。 它不一定要求你守節,但它要求你健康、負責、穩定、可工作、可培養。 這就是從“貞節規訓”到“人口治理”的變化。 五、後工業社會:權力需要創造,所以它不再壓抑慾望,而是激發慾望後工業社會更復雜。 它不再只需要服從紀律的勞動力,而需要創造性、表達性、消費性、流動性的人。 所以權力塑造人的方式再次變化。 它不再主要說: 你要服從。 它說: 你要做自己。你要自我實現。你要有創造力。你要表達慾望。你要經營關係。你要管理情緒。你要持續成長。你要把自己當成一個項目來運營。 這時候,性管制看似鬆了。 人可以自由戀愛、離婚、避孕、不婚、不育,也可以表達不同性取向。女性可以接受教育、工作、擁有財產和身體自主權。 這些都是真實進步。 但這並不意味着權力退出了性。 後工業社會不是壓抑性,而是激發性。它不是禁止慾望,而是管理慾望。它不是要求你守節,而是要求你有魅力。它不是要求你從夫,而是要求你自洽。它不是要求你壓抑自己,而是要求你不斷表達、消費、優化自己。 於是新的規訓語言出現了: 你要獨立。你要自律。你要性感但不廉價。你要開放但不能失控。你要有邊界感。你要情緒穩定。你要會愛。你要會提供情緒價值。你要有吸引力。你要成爲更好的自己。 這看起來像自由,其實也是規訓。 古代性規訓的核心是羞恥。現代性規訓的核心是焦慮。 古代讓你害怕不貞、不孝、敗壞風化。現代讓你害怕不夠好、不夠美、不夠成熟、不夠健康、不夠有魅力、不夠自由。 古代權力控制性行爲。現代權力塑造性主體。 古代權力管理繁衍後果。現代權力管理慾望表達。 六、性管制不是越來越少,而是功能不斷變化如果把三個時代放在一起看,就會發現:性管制並不是從有到無,而是從一種形態變成另一種形態。 農業社會需要穩定,所以管制貞節、血緣、婚姻和宗族。工業社會需要能幹,所以管理身體、人口、健康和效率。後工業社會需要創造和消費,所以管理慾望、親密關係、自我表達和身體形象。 所以性秩序的變化,不是: 從控制到不控制。 而是: 從血緣控制,到人口控制,再到慾望控制。 農業社會說: 你要守本分。 工業社會說: 你要有能力。 後工業社會說: 你要做自己。 但“做自己”並不意味着沒有權力。它可能只是後工業社會最需要的一種人格。 因爲後工業社會需要你不斷表達、不斷消費、不斷創造、不斷優化自己。一個完全被宗族壓住、不能流動、不能消費、不能表達的人,並不適合這種社會結構。 所以現代社會必須釋放一部分自由。 但釋放自由,不等於權力退場。它只是需要一種新的主體: 自由的、流動的、能消費的、能創造的、能自我管理的人。 這就是現代權力的高級之處。 它不再只是命令你成爲某種人,而是讓你相信,你正在自由地成爲某種人。 七、從牌坊到算法:權力換了界面古代的牌坊立在村口。現代的牌坊立在鏡頭、社交平臺、消費廣告、心理學話語和算法推薦裏。 古代權力定義: 什麼是貞婦?什麼是姦婦?什麼是良人?什麼是賤民? 現代權力定義: 什麼是有魅力的人?什麼是健康的身體?什麼是成熟的親密關係?什麼是高價值伴侶?什麼是自由而自洽的人? 《中華帝國晚期的性、法律與社會》第六章和第七章關於“作爲身份地位展演的性行爲”以及“良民標準擴張”的討論,其實已經顯示出,權力最強大的地方不是禁止,而是分類。它通過性來定義誰是正常人,誰是異常人,誰仍然屬於體面秩序,誰被排除出去。 現代社會同樣在分類,只是換了詞。 古代把人分成貞婦、姦婦、良人、賤民。現代把人分成自律的人、鬆弛的人、有邊界感的人、情緒穩定的人、有吸引力的人、高價值的人。 分類沒有消失,只是語言變了。 到了算法和 AI 時代,權力甚至不需要直接命令人。它只需要影響你看到什麼、相信什麼、如何表達、如何理解自己、如何判斷對錯。 古代權力通過道德規訓身體。現代平臺通過算法規訓注意力。AI 則進一步進入人的判斷流程。 它不說“你必須這樣”。它說“這是你可能喜歡的”。它不說“你必須成爲什麼樣的人”。它只是不斷爲你排列選項,讓你以爲那是自己的選擇。 這就是權力的新衣。 八、權力永不退場所以,我不認爲現代性自由意味着權力退場。 現代人確實比古代人更自由。但這種自由很多時候並不是權力主動贈予的,而是技術、市場、城市化、教育、避孕、現代法律拆掉了舊權力的基礎。 舊權力不是變善良了,而是舊的控制方式失效了。 但舊控制失效之後,新控制馬上出現。 宗族退場,公司進場。禮法退場,心理學進場。牌坊退場,社交平臺進場。父權退場,消費主義進場。熟人社會退場,算法系統進場。 歷史不是從壓迫走向自由的直線,而是從一種規訓走向另一種規訓。 農業社會通過性固定家庭。工業社會通過性管理人口。後工業社會通過性塑造慾望主體。 權力永不退場。它只是隨着社會結構變化,從要求人穩定,變成要求人能幹,再變成要求人自由而有創造力。 而真正的自由,不是幻想自己生活在沒有權力的世界裏。人不可能生活在沒有秩序的世界裏,也不可能完全擺脫時代的塑造。 真正的自由,是在每一種看似高尚、科學、自由、先進的話語背後,追問: 它要求誰犧牲?它讓誰受益?它把人塑造成什麼樣子?它是在要求強者剋制,還是要求弱者消化損失?它是在保護人的尊嚴,還是在讓人主動交出本該屬於自己的東西? 權力永不退場。 但人至少可以學會識別它換上的新衣。
太精彩了! 中國古代史官所記載的正史,基本是一部帝王將相史,很難看出底層民衆的生活狀態。我們在歌頌康乾盛世所帶來的繁榮昌盛的同時,卻不得不面對馬嘎爾尼使團所記載的那些民不聊生的場面,彷彿在兩個時空中來回穿梭。 這部《大學問·中華帝國晚期的性、法律與社會》另闢蹊徑,從“性”與“法律”的角度來展示一個真實的社會變遷,讓我們窺見到帝制時期底層民衆的真實境遇。從以下幾個角度來理解本書: 一、階層變遷 官吏、良民和賤民這三大身份等級構成了法律的框架,直至雍正元年“開豁賤籍”。18世紀時,絕大部分清朝民衆都已成爲自由良民。 魏晉南北朝時期與唐代時,相對弱小的皇室被等級繁複的世家大族所包圍。宋代以後,新的政治精英羣體致力於建立一種雖有等級之分但對所有人開放的有機社會秩序,使所有人均受一種由正統的信仰、價值觀與習俗所構成的共享文化的約束。同樣到了十八世紀,除了極少數的滿人皇族宗室,貴族階層已徹底消失,取而代之的社會統治階層是地主士紳。 清代在針對“性”(sexuality)之規制方面所做的改革,將原本只是與良民身份相關聯的那種性道德標準和刑責標準統一擴張適用於所有人身上。 二、光棍問題 人口暴增帶來的最嚴重後果是男女失調。殺死女嬰導致性別比例失衡的現象,至遲可上溯至宋代。長久以來精英階層的納妾習俗,也導致一些窮人難以娶到妻子。 由此,“光棍”成爲了清政府的大難題。不管是白蓮教還是太平天國,都有大量光棍的身影。那些在叛亂中充當炮灰的男子,很多都是“光棍”。這裏所謂“光棍”,乃是一羣無法被期望能夠按照官方所褒揚和要求的家庭價值觀扮演家長角色的多餘的無賴漢。甚至在那些非正統的家庭模式與那些反抗清廷的宗教叛亂所明確宣揚的異端話語之間,也可能存在着某種聯繫。 從長時期來看,清末民初發生動亂的一個歷史背景是,某種程度上受人口過密化和農業內卷化的驅動,很多小農的生存危機日益加重。缺乏娶妻生子所需的物質條件的男子在社會總人口中所佔的比例大幅提升,並因此在社會的不斷分裂中向下沉淪。至19世紀,不斷增多的過剩男性人口,在貧困地區頻繁引發各種小規模的暴力活動。 清代司法中的建構和改革,背景是父權制的穩定性被認爲正不斷受到來自社會經濟結構底層中一羣人數規模日益擴大的光棍羣體的威脅。 三、愛情與婚姻 在中國古代,婚姻的正當性正是取決於男女雙方家長的同意。 中國古代的婚姻儀式所象徵的,並非個體靈魂在全知全能的上帝面前行使其自由意志,而是成年子女服從其家庭角色和孝道義務。 在古代中國,婚姻最主要的作用就是傳宗接代和協力生活,和愛情無關。關於這一點,羅素說的很到位:“中國的男人除了自己的妻子之外無法接觸到其他任何受人尊敬的女性,當他覺得妻子無法滿足自己時,他就去妓院。直到婚禮之前,男人對這個專爲自己選定的妻子都不太瞭解。所以他所有的性關係都與浪漫的愛情無關,也不可能有機會爲求愛而努力去寫情詩……愛情在中國很少見,在中國歷史上,愛情被看作因邪惡情人而誤國的昏君的性格特徵之一。傳統中國文化反對強烈的情感,認爲人應當在任何情況下都保持克制。” 四、貞節牌坊 明清兩代的法律均在財產和自主性方面賦予了寡婦以最大限度的權利,但寡婦能獲得這些權利的前提是她須保持貞節。所以守寡是精英階層的身份象徵之一,絕大部分寡婦實際上並不具備捍衛清廷所極力頌揚的那種貞節的經濟能力。 所謂的“貞潔牌坊”並不是爲了保障婦女的權益,而是爲了確保婦女對丈夫絕對的性忠誠,和教育子女對父母孝順一樣,都是一種爲了確保民衆對帝王的忠誠而進行的演練和宣傳。 伍慧英認爲,清代關於強姦的法律“是爲了進一步提升貞節崇拜”,以實現“道學家們所憧憬的那種社會秩序”。 雍正朝以一種前所未見的規模,在平民百姓當中大力推動關於貞節崇拜的宣教運動。到了道光朝,貞節崇拜空前鼎盛,貞節牌坊隨處可見;但如曼素恩所言,守貞寡婦們的地位,已由“鄉里坊間爲其感到驕傲的符號性人物”降至“接受施捨的對象”,貞節崇拜逐漸失去了對精英階層的吸引力。與此同時,刑部也被迫放棄佯裝對如下兩種普遍發生的不貞行爲進行壓制的做法,亦即寡婦在其夫喪期內再嫁,以及丈夫因貧窮而賣妻。 五、性、法律和社會 在整個中國帝制時期,關於“性”方面的正統觀念的準則,乃是一種將人際關係當中的得體舉止與政治秩序相關聯的關於社會控制的意識形態。 明清時期對“性”(sexuality)的規制,是爲了確保男女間的支配關係,確保家庭的穩定的同時雙方恰如其分地進入其作爲成人的社會性別角色。正因如此,法律對女同性行爲隻字未提,這是認爲她們的行爲不會造成父系家庭的秩序受到外來血統污染。 對於中國帝制時期的大多數王朝而言,對“性”(sexuality)進行規制的目的,從來就不是將任何一種特定的性行爲完全加以禁止,而只是將其限定在適當的位置。 出現於清代案件記錄(特別是刑案記錄)之中的人們幾乎全是社會邊緣人物。清代的立法呈現出一種白凱稱之爲(關於婚姻和女子財產權的)法律“小農化”的特徵,亦即從在以往的法典中所見到的那種以貴族爲首要的關注目標,明顯轉向爲重點着眼於普通的小農。所有在對“性”(sexuality)的規制方面推動這些變革的,主要是那種須對被視作明清時期秩序之基石的平民百姓家庭加以鞏固的當務之急,而不是任何關於精英階層的特殊考慮。這種迫切的需求,或許準確地反映了那些有固定居所的小農家庭的家長們感到焦慮和最爲關心的問題。 很可能是由於明末時期無處不在的商業化性交易市場的發展使得賣娼者及其顧客均變得“大衆化”,才推動了清代的全面禁娼。這並非精英階層在道德上的危機,而是一種對那些處於社會邊緣的人們此時正在數量上不斷增長的敏銳認識。對這些社會邊緣人來說,那種被朝廷視爲犯罪的性行爲,恰恰正是他們賴以謀生的方式之一。 18世紀的清朝是一個充滿傲慢和偏執的時代,也是一個商業化擴張和人口過剩的時代,作者認爲,所有改革的目的,與其說是旨在解放或壓制個人,毋寧說是掃除那些早已不合時宜且容易帶來干擾的問題,以便全力應對各種新出現的危機。但作者並不認爲官方所制定的那些規範獲得了社會大衆普遍的認同。相反,中國農民的生存邏輯與政府官員的良好願景衝突不斷,存在於官方強制推行的性秩序與貧民們的性實踐之間的那種斷裂,在整個清代不斷擴大。 主流價值觀和生活體驗之間的衝突,解釋了那些異端的宗教派別會對民衆具有吸引力(這些異端的宗教派別在性和社會性別方面的各種標新立異的做法,在清代的官員及其他精英階層成員之中引起了強烈的反感)。 家庭穩定是社會穩定的前提,性事失序可能會造成社會動亂,必須用律法來糾正,這就是清朝統治者的邏輯。因此,在古代中國,政治忠誠、孝道和性忠誠三者之間有高度的關聯性。 看完這本書,讓我對古代社會有了一個更加全面深刻的認識,比如明代很多官員被處死後,妻女都會淪爲賤民成爲官妓。元朝開始下令賤民必須佩戴綠色頭巾,這纔是“綠帽子”的真正由來。守寡需要極強的經濟實力。賣妻大都是妻子本人的要求(因爲貧困)等等等等。 總而言之,對比當下市面上流行的諸多快餐歷史文學,這本書簡直是超羣絕倫,拔地參天!值得大力推薦!
封建時代最殘酷的地方,不在於嚴刑峻法有多可怕,而在於它用道德包裝暴力,用正義捆綁束縛。底層百姓的喜怒哀樂、情愛慾望、生存選擇,在王朝穩定面前一文不值。女性要爲貞節犧牲一生幸福,底層光棍因爲無家無業被視作社會隱患,貧苦百姓爲了活下去的無奈選擇,都會被禮法定罪。讀懂這一點,纔算真正讀懂封建禮教的本質,也讀懂了古代底層百姓無聲的苦難。 全書重構了對封建禮教與古代法律的理解。我們以往認爲禮法是教人向善、維持公平的道德準則,而本書清晰證明:禮法本質是王朝的治理工具,道德是維穩的外衣,律法是管控人性的利刃。清代通過統一全民性道德標準、嚴苛管控私生活、打壓邊緣羣體,打造出看似井然有序的盛世,卻犧牲了無數普通人的情感、自由與尊嚴。它讓我明白,封建時代的“國泰民安”,從來不是百姓安居樂業的幸福,而是所有人被規則牢牢束縛、不敢反抗、無從選擇的被動安穩。 同時這本書也客觀還原了歷史的複雜性,沒有片面抹黑清代律法。它既寫出了禮法對人性的壓抑,也寫出了官方治理的無奈:清代人口暴漲、底層生存壓力巨大,傳統社會結構瀕臨鬆動,朝廷只能通過強化私德管控、收緊禮法規則,強行穩住社會秩序。讓讀者看到歷史不是非黑即白,治理的嚴苛背後,是時代的侷限與社會的危機。 讀完這本書最大的收穫:真正的文明進步,從來不是秩序越嚴越好、管控越緊越好,而是懂得尊重人性、包容個體、區分公權與私域。封建王朝用極致的管控換來了短暫的穩定,卻壓抑了人性、禁錮了社會活力,這也是傳統社會最終走向停滯與落後的根本原因之一。
本書跳出宏大敘事,以清代司法案例爲切口,考察律法如何規訓民間的性別與情慾。史料紮實,視角獨特,層層剖開傳統社會禮法之下底層男女的真實生存處境,引人深思。
一本嚴肅的學術著作如此具有可獵奇和可八卦性,着實有趣😂。我覺得這是一本被書名耽誤的可流行作品,屬於開卷有益、讀起來不費力氣又不時拍案驚奇的一類,好奇有耐心的書友不妨一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