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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簡史 封面

法律簡史

桑本謙

8366人在讀
41.6萬字總字數
¥53.4定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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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我們依稀覺得是人類“創造”了法律,所以應該已經很瞭解它了,但知其然未必知其所以然。法律的深層邏輯和人類的道德直覺(公平或正義)可以用簡單的數學公式來描述嗎?絕大多數法律人對此不以爲然,因爲他們意識不到自己接受的法學教育從一開始就毀滅了這種希望。 法律最古老的源頭應該是個最簡單的算法,即“返還法則”,它是人類制度文明的邏輯起點,也是民法和刑法的共同源頭。本書講述了從返還法則到複雜法律制度的演化史,以此呈現法律的深層邏輯,打破部門法的界限,以聯結思維取代割據思維,把不同門類的法律知識點重新組合,進而實現法學內部及法學和其他學科的融會貫通。

讀者書評

★★★★★

這是一本法學百科全書,全書語言通俗,好懂也很燒腦,內容相當詳情有趣,涉及面相當廣泛。 這是一本大漲法學知識的硬書。 返還法則是法律制度的一個基本原則,其核心思想是"以牙還牙",這一原則體現了公平和正義,這一原則既運用於民法,也運用於刑法。 婚姻制度的初始功能,不是爲了促成兩性之間的互助合作,而是爲了阻止同姓之間的相互爭鬥。與其說是男人和女人的制度,倒不如說是男人和男人關於女人的制度。爲防止人口生育率持續走低,就允許嘗試比婚姻更有效率的人口再生產方式(如試管嬰兒),這種類似工廠裏生產的人類,和我們還是不是同一物種?!

★★★★★

瑕不掩瑜的神作! 當初讀本書書名,剛讀過《心理學簡史》和《哲學的故事》,我本以爲這應該是一部和前兩者類似的,按時間順序講述法學流派發展的普及讀物——但其後的閱讀體驗大大出乎我的意料。 作者大膽地拋棄了按時間線羅列流派的傳統寫作思路,另闢蹊徑按法律底層邏輯在邏輯上的演化歷程來組織各個內容。 這種做法的一項重要優點在於——它避免了學習海量法學概念的高額成本,直指核心。 閱讀本書如同手持一盞指路明燈,撥開各種法律術語組成的黑話迷霧,讓人不至於迷失在法律紛繁複雜的現象迷宮裏。 不嚴謹地說,只要讀完此書,哪怕初學小白,也能清晰把握某項法律之所以呈現如今面貌的核心演化邏輯,本書可真可謂做到了深入淺出、撥雲見日。 (譬如對於諸如對向行駛的兩輛車,誰該爲誰讓路,雙方劃分責任可能依據的並不是公平原則,而是比較成本原則,誰承擔責任的比較成本更小,誰就需要承擔更多的責任,直到兩雙方的比較成本相等——你承擔責任是因爲責任由你來承擔更方便) 而且本書的多學科視角也讓我讀了特別歡喜(有多領域閱讀經驗的夥伴應該都有過類似“人類知識洪流”的知識模型吧,反正我在本書前已經有過類似想法,因此接受起來比較快),時常讀一段話就讓人覺得心思短時間內就在多個領域(生物學、生態學、經濟學、法學……)的知識中縱橫馳騁、輾轉騰挪,非常酣暢淋漓。 譬如,作者對“邊際效應遞減”的分析,指出它既是經濟學效應,還是心理學的效應,既是心理學的效應,更從神經科學指出了它的具體運作機制“放電率範圍有限的神經元要傳導信號強度變化範圍近乎無限的外界刺激,而演化出的參照點漂移和刻度不均勻的神經信號編碼機制”,同時還用生物學視角(主要是進化論)爲這種機制的來源做出了一種解釋。 另外,書中受到一些書友詬病的論述、考據不嚴謹的問題,作者也在書末來了一場“一網打盡”式的“自我批評”,雖然動機複雜,但多少也算有個交代。 不過,把握核心邏輯並不代表現象就不重要,如果可能的話,我還是希望有一部按傳統思路寫就的法律簡史來補充我的基礎知識空白,告訴我法律的現狀是什麼?現在的法律系統是怎麼運轉的?不知道有沒有書友推薦。

★★★★★

非常值得一讀。 本書講的是法律的深層邏輯和人類的道德直覺,簡史講的是邏輯的歷史而非真實的歷史。從頭至尾都不缺少創意、視野和想象力,提供了一個非常現實,實踐可操作,功利主義的邊際分析的思考方式,其中的懲罰模型不僅操作性更強,而且與現實的法律制度(不限於刑法)有更高的擬合度。 思想要義可以歸結爲:還原的思想、聯結的思想、演化的思想。三者無礙兼容,高度統一,但核心還是演化,還原和聯結只是演化的基礎或演化機制在不同層面上的呈現。返還法則被認爲是一個原始的起點,制度演化由此起步,然後發生各種變異,低適應值的變異逐漸被淘汰,高適應值的變異保留下來,逐漸積累,最終就演化成了各種複雜的法律制度。 法律意義上的過錯是個行爲問題,而不是個心理問題。價值判斷VS事實判斷=心智VS行爲。價值判斷是對事實判斷的統計結論的模糊表達。 有限責任的交易: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向債權人轉嫁創業風險需要企業家支付相應的對價,真實商業實踐中的對價是多種多樣的——可以表現爲在價格、質量、運輸、保險、履行期限、權利義務分配、違約責任及糾紛解決等任何合同條款上做出有利於債權人的調整。 一種加害行爲是否應該被納入刑事管轄的範圍,應比較對於控制這種有害行爲而言,公共強制和私人強制哪個更有效率。不得不把某種加害行爲納入刑事管轄的原因,一是需要警方負責偵查和抓捕,二是需要監獄作爲懲罰的手段。 無論法律保護某種權利,還是剝奪某種權利,所產生的實際效果都可能少於立法者的預期和我們的想象。至少對於債權人和債務人而言,重要的不是權利是否受到了法律的保護,而是法律能否降低交易成本,控制違約風險,解決信息不對稱,讓雙方當事人共同受益。法律的主要功能就在於降低交易成本,擴大市場規模,進而惠及整個社會。 侵權法和合同法是同根同源的,兩種法律關於分配權利和分擔責任的底層邏輯並無二致——權利應該分配給能使權利創造出更大效用的一方當事人,而責任則應該強加於能以較低成本避免事故的一方當事人。權責如此分配,恰好與市場規則吻合,無論合同法還是侵權法,都是通過模擬市場來管理社會。 罪刑相適應:將法律本身算法化,以變量評估取代要件識別,可以爲當下的一個學術熱點——“法律與人工智能”——提供一些啓發。只要信息科技和生物科技能把探知事實的所有障礙徹底掃除,人工智能就不必遵循證據法規則,也無需瞭解程序正義的觀念。面對一種犯罪行爲,它可以通過評估關鍵變量計算出罪行輕重,然後根據可描述“罪刑相適應”的一個單調函數直接做出處罰。定罪的環節就被徹底省略了,因爲定罪的原始目標就是爲了準確量刑,因而,基於算法的量刑只要足夠準確就可以取代定罪。 假定大自然的創作目標就是堅持不懈地追求卓越,那麼對應於此,我們會發現進化和智力都是大自然的創作加速器,兩者共有的功能就是節省時間——累積選擇相對於隨機選擇會節省時間,智力取代進化也會節省時間。在大自然的視角下,只有時間才值得考慮。悠悠萬事,唯此爲大。 法律之所以懲罰違約、侵權和犯罪,其根本目的(請注意這個限定),與其說是爲了主持公道,不如說是爲了防止人們過多操心自己的安全。與通常意義上的交易成本相比,安全投資是更難容忍的社會浪費。 壓縮編碼:懲罰的輕重變化無力全部跟蹤犯罪的輕重變化,因此只能有選擇地跟蹤。神經元的刻度也是一種稀缺資源,神經元跟蹤物理刺激的變化與懲罰刻度跟蹤犯罪輕重的變化一樣是有選擇的。 休謨問題:據有限經驗歸納出一個全稱判斷,雖有簡化認知的收益,卻難免認知錯誤的風險,但只要收益足以覆蓋損失,歸納法就是划算的。我們之所以接受歸納法,不是因爲它正確,而是因爲它划算,畢竟人類的終極目的只是活下去,而不是追求真理。 所謂“法律上的平等”,更多指的是“對同等人同等對待的平等”,而非“對一切人同等對待的平等”。而所謂“對同等人同等對待的平等”,無非是一種規模化的不平等。叢林法則的歷史遠比任何法律制度都古老得多。法律自誕生之初就與叢林法則融爲一體,並且沒有任何力量能將二者分離。無論法律發展得多麼細緻和多麼複雜,只要“實力界定權利”的制度基因牢不可破,法律中的平等與歧視就只會萬變不離其宗。“實力界定權利”就是制度化的叢林法則,叢林法則是法律的另一幅面孔,它只是被一層層面紗遮掩了起來。如果說法律的功能是避免衝突和促進交易,那麼叢林法則的力量就是主宰和平紅利與交易剩餘的分配。互利並不保證平等,交易剩餘的分配服從叢林法則——誰更強大,誰擁有更多的籌碼,誰就能爭取到更多的交易剩餘。 司法的理想是正確地解決糾紛,不只要讓當事人心服口服,還要通過個案裁判向社會釋放正確的激勵信號,指引人們在未來的交易和生活中分配權利或分擔責任,進而防糾紛於未然。不只是定分止爭,而是是以訟止訟。 道德直覺是一個算法,只有把這個算法解析出來,才能從基因操控的下意識層面提升到意識層面,從自在變成自覺,變成評價罪責輕重進而指引法律決策的規範性思考,從而補充、矯正乃至替代法律決策者的道德直覺,進而創造出一套可以交流的語言操作系統,將見仁見智的道德直覺收斂、聚合到同一個頻道。 複雜性科學的核心思想是“反線性”。 形式主義確切的名稱應該是“安全主義”,官僚主義,就是脫離安全去解決形式主義,孔子講“過猶不及”,但在官僚系統內部,如果搞不清楚最優點定位在哪裏,那麼“過”就總比“不及”好,因爲前者不涉及忠誠問題,而且很少被追責。 羅馬法的偉大之處,與古代立法主要採用黑清單模式不同,起源於古羅馬的民事商事法律制度以默認規則爲主,立法採用了“路線圖模式”,路線圖的原型就是主流的交易模式,其合理性是統計學意義上的。

★★★★★

強烈推薦,需要也值得重複閱讀 如果說羅翔老師是法學結合哲學,那桑本謙老師就是法學結合經濟成本學,對於經管類專業想學習瞭解法學知識的讀者,簡直太友好了,看這本書會大大增加對於兩門學科的學習興趣。 大學畢業那年,在超級煩悶之際,去好朋友老家玩了一趟,雖然被招待得十分好,但是返程路上還是愁眉不展,心事重重,班車上一位大叔突然問我知不知道去縣城應該到哪裏說理去,我整個人都懵住了,想了一下換句問法,問他要問的是去法院的路嗎?他直搖頭否認… 剩餘的路程裏,我反覆做着無解的心理拷問,一車的人,大叔選擇信任了我,我卻幫他指不了路!我有助人之心,甚至有點點社會情懷,卻連未來都看不到擁有能處理這些的個人能力,越想心情越沉重複雜,很多事情我都會積極預期,但那次我真的感到的是絕望。。。 當然現在我也沒有信心說未來我能掌握足夠的法學知識助人,甚至不能保證所學能保護自己,這本書對我而言,是極大的增加了對於新學科的學習興趣和求知慾望,更讓我學會了理性看待社會事件的運行邏輯,有時候知道不完美接受不完美才是真正包容甚至熱愛的開始。

★★★★★

跳出法條看法律,桑本謙以返還法則爲起點,追溯法律演化脈絡。打破部門法的割裂思維,用通俗又硬核的跨學科視角,挖掘正義與制度背後的底層邏輯,爲理解法律提供全新思路。

★☆☆☆☆

淺嘗輒止 用書裏的原文:“也許你現在仍和嬰兒時期一樣,毫無目的地咿呀亂叫,腦子裏空空如也,聲音從喉嚨和嘴巴里隨機發出來,卻偶然地符合了語法,並且恰好滿足了我們的期望。在絕對意義上,這個可能性是無法排出的。” 想要打破不同法律部門的壁壘,講共同的制度邏輯,結果是泛談一般性人類制度,不能和法律有緊密聯繫. 我很想說此書不行,但公允地說,可能只是不是我期待的法律書籍。和法律的聯繫有限,尤其是中後部分,開頭部分聯繫法律經濟學確有所收穫.

★★★★★

本書算是今年讀完的第二本法律專著,我把對我有啓發的觀點,按照「社會運行邏輯 → 法律演化基礎 → 法律制度設計 → 司法實踐邏輯」四個維度整理,共25個明確的核心要點或者說法律元思考: 一、社會運行底層邏輯(6個) 1. 健康社會需要內在張力與多樣性,同質化會引發類似生態災難的後果。 2. 創新和錯誤共享同一空間,創新源於批量試錯,容不下錯誤就不會有創新。 3. 團隊能力不僅取決於個體能力,更依賴能力差異,多樣化團隊更能勝任複雜任務。 4. 社會需要冗餘來保持彈性,信息技術壓縮社會冗餘會導致一出問題就是硬着陸。 5. 過度追責會推高社會成本,引發層層加碼、形式主義等問題,反而造成社會浪費。 6. “零事故”是決策陷阱而非目標,要以最優均衡爲界,在界限內盡人力,越界則聽天命。 二、法律演化底層邏輯(7個) 7. 法律最古老的源頭是最簡單的“返還法則”(殺人償命,欠債還錢),是民法和刑法的共同邏輯起點。 8. 法律是演化產物,永遠在舊基礎上修修補補,沒有最優只有更優,不追求極致精確。 9. 存活下來的交易習慣和法律規則,都遵循“較低成本負責,較高效用獲權”的互利邏輯。 10. 適應環境能力最強的交易選項會淘汰其他選項,逐漸成爲穩定的交易習慣。 11. 默認規則(沉默也是一種表達,且是一種成本低的表達)從計算機領域移植而來,核心作用是降低信息成本,是理解民法的關鍵工具。 12. 部門法是現成的知識編碼框架,能方便知識分類檢索,但也分割了法學知識的內在聯結。 13. 從返還法則到複雜法律制度的演化,本質是生態競爭的結果,作者將這個理論稱爲“法律生態學”。 三、法律制度設計邏輯(6個) 14. 不同門類法律按公共強制比重形成“光譜”,“約定俗成-非正式規範-民法-刑法”,強制屬性逐步遞增,私人救濟逐步遞減,所以“刑法是最昂貴的法律,同樣地,民法次之,協商解決成本最低”。 15. 立法選擇黑白清單的邏輯:許可事項佔多數時用黑清單(只列禁止),禁止事項佔多數時用白清單(只列許可),核心還是在於“節能”。 16. 民商事“意思自治”是雙層合約結構:底層是交易主體之間的合約,上層是國家與交易主體之間的合約,國家認可保護底層合約。 17. 過錯責任制度有雙重功能:既激勵人們預防事故,又阻止人們過度預防,過錯的判定標準本質是成本比較。 18. 法律講究形式理性(程序正義),用“一刀切”的硬性標準,是以精確換效率,成本約束了對真實和精確的追求。 19. 所有美好的事物都有價格,包括正義、真相和生命,社會資源有限,太貴的公平和正義社會買不起。 四、部門法具體邏輯(6個) 20. 債權債務:目前全國法院半數以上民事案件是債務糾紛,執行法院做的最重要的事就是“催債”。 21. 公司法:放鬆公司資本監管是把防範欺詐的任務轉嫁給生意夥伴,國家只承擔信息公示、抽檢等有限職責。 22. 合同法:合同法本身是應對交易糾紛的冗餘設施,法定默認條款可以補充完善不完備的合約,核心功能是促進交易。 23. 侵權法:侵權法存在的根本原因是,加害人和受害人事前簽約的成本太高,無法提前約定責任。 24. 證據法:舉證責任分配遵循成本邏輯,總是強加給信息成本更低的一方,**通過內化成本防範機會主義訴訟**。 25. 刑法:罪刑法定原則的確立,依賴於立法者對自身技術、知識和信息的高度自信,就是隻有技術高度發達,罪刑法定才能真正成立。

★★★★★

上中學的時候,在一篇作文裏我把"不義之財"中的"義"字寫成了"易",當然這會被老師用硃筆圈了出來,記得老師還調侃了一下,旁註說:不容易得到的不代表不正當。我爭辯說:不經交易的可以算嗎?老師哈哈大笑,未置可否。當然我還是把紅圈圈裏的字改了過來。不過我依然還是覺得不"義″真的沒有不"易"(交易)明白一些,《禮記·中庸》裏說:“義者,宜也。”但誰會覺得自己得到的或想得到的財貨或權利是不"宜"的呢?我們總是這麼貪心,怎麼會找不到一個自以爲還過得去的理由呢?但這個理由在別人哪裏如果過不去,就會變成打架的理由。孟子曰:“春秋無義戰",其實豈只是春秋,如果總是糾結於自以爲是的"義",不打架纔怪。

★★★★★

花了13個小時讀到了一半多一點,閱讀的過程中不斷有人質疑作者,我卻覺得這本書真的寫得很好,過來看看書評,有個書友在讀完推薦中提到了他在從前往縣城的班車上被一位大叔求助“去縣城要到哪兒說理去”自己卻沒能提供有用的幫助而心情沉重的事,這種無能爲力大概會讓每一個法律人反思法律的本質和真諦,法律現實與法律情懷之間似乎也有着難以逾越的鴻溝…… 在對這種矛盾的意識下,我纔有了對這本書最大的感激。作者從非常底層的社會與人性邏輯出發,反覆提到“算法”與“演化”,卻讓我感受到了法律生生不息的生命力,對公平、效率、美德與利益等等赤裸裸的解構與揭示的背後,看似冷冰冰的理性卻讓我感受到了名爲”希望”的存在……這些都很矛盾,也因此收穫了衆多書友的批判,我感到現在很難進一步去表達清楚我對此模模糊糊的感受了,但我能感受到某種力量,它很強大…… 說了這些我對於“上哪兒說理去”有什麼好的解決辦法嗎,沒有,如果是我,我可能會試圖和大叔多嘮一會兒,瞭解他的問題,儘量安撫他的不良情緒,提供一些有用的信息,因爲大叔對於社會現狀的認知肯定存在偏差纔會無助地問出這樣一個問題,而我只能儘量幫他打破一些信息差,其他的東西都得靠自己……情懷與責任感如果不能真的幫助他人那就是自己的負擔,而這種非理性的負擔是會遮蓋希望的,這也許就是部分我對於“理性”帶來的希望的認知……

★★★★★

在帆書APP聽了路一鳴講解的這本書,還有作者出席的對話欄目,感覺非常燒腦,期待微讀儘快上線,準備一睹爲快~~

書籍信息

作者桑本謙
出版社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出版時間2022-09-08
ISBN9787108074737
分類社會文化-法律
格式EPUB
完結狀態連載中
章節數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