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法官學院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本書是《中國法院2023年度案例系列》(全23冊)的一個分冊,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內容包含商品房預約合同糾紛、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商品房銷售合同糾紛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等。本書有以下特色:一是選編案例來源廣泛、時效性強。所選案例均是國家法官學院和最高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從各地高院2022年上報的典型案例中挑選出來的精品案例。二是由法官釋理說法,全方位深度挖掘案例價值。大多數案例由主審法官撰寫“法官後語”,深入闡釋案例的裁判思路和相關考量,充分發揮典型案例在司法裁判、類案參考、法學研究、行爲指引、宣示教育等方面的價值。三是編排依次以案由和法律適用問題爲序,方便讀者檢索。四是注重裁判文書再加工,高度提煉案例內容。案例編寫突出爭議焦點,儘可能在有限的篇幅內爲讀者提供更多與爭議焦點、所查類案相關的有效、有益信息。
讀完本書,我覺得簽訂商品房購買合同的時要注意“格式條款”,不要被開發商銷售人員牽着鼻子走,一定要看看合同條款,一旦簽字就發生了法律效力。 除了格式條款,另外列舉一下合同法的抗辯權和合同保全行使吧。 1.同時履行抗辯權: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後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 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2.後履行抗辯權:合同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後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辯權: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後履行順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另一方喪失履行債務能力時,在對方沒有履行或者沒有提供擔保之前,有拒絕自己履行的權利。 4.代位權:債權人必須以自己的名義通過訴訟形式行使,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爲限。 5.撤銷權:債權人在提起撤銷權訴訟時,應以債務人和債務人的相對人爲共同被告,撤銷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爲限。
這本書含金量比較好,讀起來也有點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