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法官學院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本書是《中國法院2023年度案例系列》(全23冊)的一個分冊,刑事案例四。內容包含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貪污賄賂罪、瀆職罪。本書有以下特色:一是選編案例來源廣泛、時效性強。所選案例均是國家法官學院和最高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從各地高院2022年上報的典型案例中挑選出來的精品案例。二是由法官釋理說法,全方位深度挖掘案例價值。大多數案例由主審法官撰寫“法官後語”,深入闡釋案例的裁判思路和相關考量,充分發揮典型案例在司法裁判、類案參考、法學研究、行爲指引、宣示教育等方面的價值。三是編排依次以案由和法律適用問題爲序,方便讀者檢索。四是注重裁判文書再加工,高度提煉案例內容。案例編寫突出爭議焦點,儘可能在有限的篇幅內爲讀者提供更多與爭議焦點、所查類案相關的有效、有益信息。
因爲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綜合審判庭餘傑法官才購買的這本書看。餘傑法官辦理的行政案件真的是讓我很激動。不僅程序違法,而且枉法裁判。天天參加活動賊積極,一到審判上就軟了。話不多說,其在法官寄語裏分析的是關於主客觀一致的原則。這不是最基本的原則嗎?其他法院法官有些案子定刑定性有點問題。沒有什麼特別有價值的案例。指導性不強。餘傑法官的三言兩語,又被武漢東湖高新法院在公衆號上面作秀了。標題就是一個大大的喜報。果然和紀檢專員說的一樣:得反饋給人大,少作秀、多辦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