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陀思妥耶夫斯基
《白癡》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優秀的作品之一。書中主人公梅什金公爵是一個忠厚、善良的年輕人。正因爲其善良,被人目爲“白癡”。他從瑞士的某個“世外桃源”回國,被捲進彼得堡的生活漩渦。他同時被兩個風華絕代的女人愛上:將軍的女兒阿格拉婭,和父母雙亡、經歷坎坷的納斯塔西婭·菲利波芙娜。本書情節緊張、曲折,高潮迭起,扣人心絃。特別是其中的心理描寫,深刻剖析了人的多面性與複雜性,具有極強的藝術感染力。
所看有限,能如此把人的內心和情感真實地剖析出來,唯有託和陀二位而已,而陀更加歇斯底里,搖晃靈魂!讀他的書總是有點頭疼和艱難蠕動,但天才的靈光就是在混亂的思維中芳蹤乍現的。 納斯塔西婭·菲利波芙,知道自己有罪而自甘墮落,羅戈任只不過是她選擇的最瞧不上的一個來充當自己的劊子手的人。我們知道,她也知道,除了公爵,其他人實際連她都不如。公爵對她的愛,類似基督對罪人的愛,類似罪與罰裏索尼亞對拉斯科爾尼科夫的愛——愛她的痛苦,又恐懼於她扭曲的靈。“一個人應該在痛苦中贖罪,在痛苦中求得再生”! 阿格拉婭,離經叛道卻真誠,唯一能對上公爵頻的人,這樣的人,公爵不可能不愛,也不可能不愛公爵,就像她爸爸說的,“命中註定”!但是相對於公爵,她仍然只是一個人,實際上公爵這樣一個人是很難跟任何一個真實的人結合在一起的。 公爵從國外看病回來到最後又變成一個白癡離開了俄國,神性沾染上世間的牽扯最後只能落得一個痛苦的下場。 文章結構的安排類似於無招勝有招,逐漸在最後的二百頁走向高潮,而具體的觀察也驚豔不已,太精準了,真的是天才的眼和手!但是顯然在他的寫作生涯中仍在不斷進步,後期作品慢慢地放棄了這些“低端”(低端也是大多數作家難以達到的高峰!)的“實景”描寫,已開始專注於內心的探尋(在罪與罰和卡拉馬佐夫兄弟裏)
先看了另一個版本的第一部,從第二部開始轉爲此版,翻譯和編輯質量都不錯,可以相當順利地閱讀。 本作品特色也很鮮明:角色典型,情節展開高度集中,大量使用語言來展現人物思想。 通過主角梅公爵(即白癡)回國的一系列際遇,展現了其時俄國中上層人物的社會生活。赤誠的梅公爵、陰狠的羅哥、悲慘而矛盾的娜姐、天真而刁蠻的三妹、可憐又可笑的小伊、將軍一家、加哥一家、列哥一家等等,充分展現了人性與社會的複雜。 真誠的心靈和簡單的頭腦,在複雜的社會中難有一席之地;沒有誰痛恨梅公爵,也許很多人都很喜歡他,但他終究不能被容納,只能回到鄉野。
十天讀完了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著作《白癡》,相對沒有《罪與罰》的激烈衝突和《卡拉馬佐夫兄弟》的深刻思想,但仍是陀翁均衡宏大的作品。 梅什金公爵是耶穌的化身,他心靈純潔樂善好施,卻優柔寡斷陷於救贖他人的抉擇中難以自拔;納斯塔西婭作爲典型的陀氏角色,在自我剖析與自我構建中痛苦掙扎,在“被侮辱與被損害”中保留美好品質走向自毀;阿格拉雅自私任性,想逃離家庭而缺少頭腦,成爲“包法利”式人物;羅戈任善嫉好妒,爲虛榮與愛情而瘋狂。 愛能拯救世界,這是陀在《白癡》中的主要思想,而書中愛並沒有讓結局美好:癡呆、流放、被殺、誤嫁。讀到最後只有嘆息與勞累,金錢名利地位的慾望或許掩蓋了梅什金公爵愛的光輝。
終於讀完了,耗時36小時,其中榮版15小時、此版21小時,第一部讀的榮,兩種譯本各有特色。陀師的第三本,讀陀算是爲了某種入門“訓練”,讓自己能夠沉下來讀讀毫無“用處”的、甚至“莫名其妙”的書。不敢妄加評價,說起來,這部作品終究我是沒法一次讀懂了。
上一次看俄國小說還是十年前,上高中的時候,看的《安娜卡列尼娜》,弄昏頭的名字讓我對俄國文學產生了畏難心理。 看的書不多,無論是托爾斯泰還是陀翁,大概俄國文學總帶些細細嗦嗦的叨叨,我已很久沒有耐心能讀完這樣一本小說了。梅什金公爵,高尚博愛到讓人覺得他是白癡,何其諷刺。納西塔利亞菲利波夫娜,想爲愛成全又反覆後悔,理智與愛情的糾纏,最後造使自己香消玉損。阿格拉婭,純真但嘴毒,高傲但爲愛瘋狂,最後與家庭離叛。 美好的人不一定有美好的結局,愛與善不一定能讓人幸福。
白癡讀完了,怎麼說,感覺很遺憾,這種大部頭絕不能像我這樣去讀,帶着讀完的心態,而是要帶着自己受折磨的想法去讀,要在讀的時候把各個人物關係梳理一下,把重要段落摘錄下來,對人物心理要有一點點的代入與理解。 但是最令我遺憾的就是,我找不到B站評論裏面對白癡最後結尾部分的一段很精彩的改寫語錄,就是那段語錄讓我在讀完最後一章,像發瘋似的找那段話,可是怎麼也找不到了,感覺好像是一場夢,夢裏刷到了關於白癡的解析,然後出現那段話,隔幾天去找卻發現已消失的無蹤無影。 後面將讀卡拉馬佐夫兄弟,慢慢讀,希望有更多收穫。
出乎意料,整本書最無私的人才是整本書最自私的人,公爵愛他的聖人形象超過了所有人,這是一個心裏只有大愛的冷冰冰的第三視角,公爵整部從來沒有從兩位女主的視角來思考過她們真正想要的東西(即使有,出發點也在於他自己能否拯救這個前提上的)。
《白癡——漫談》 經典之所以被稱爲經典,便是這類作品總有許多優秀的內核。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白癡》,我此前想也許可以從在時代浪潮下,納斯塔西婭之死和公爵徹底瘋了的結局裏,找他們悲慘結局的必然性,也可以深挖公爵身上那被稱爲“可憐的騎士”的神性品質。或是從情感入手,去談納斯塔西婭與阿格拉婭對公爵情感的細膩處與差異……諸如此類,這部作品有太多可以值得品評的方向。即是自娛,那麼不設限,只看胸中這口氣能吐多長。 首先從白癡這一名字入手,乍一聽,本書主人公是個傻子,除他之外都是精明人體面人。可看着看着讀者也就逐漸反過味了,我將公爵的內在用中國的詞彙來形容,叫赤子。因爲早年生病,鄉下休養,加上平日多接觸孩子,少爾虞我詐,這一系列的設定養出了公爵的赤子之心。他懂得很多,但他依然懷揣着理想主義的心思去相信別人,哪怕所有人都知道那是個騙局,當熱烈的真誠碰見了虛僞,真誠反成了火炭一般傷人的東西。這也是爲何公爵在書裏幾次名場面堪稱貼臉開大,書中各人只能說公爵白癡,因爲他們清楚,那些話以一種最精簡直白的方式揭開了所謂上流,體面,規矩的遮羞布,而揭開這一切的當事人,卻一臉無辜的看着各位。 該說陀翁是會寫劇本的,這本書的情節設計由幾個高潮組成,納斯塔西婭生日之夜,公爵揭露假遺產繼承人的集會,阿格拉婭與納斯塔西婭情敵對峙,納斯塔西婭爭奪公爵,最後逃婚,最終章納斯塔西婭之死,各方迎來結局。每個高潮部分,都是小場景,多人物,個人獨白凝練且亮眼,在本書創作的年代尚未流行電影,電視。本書極其契合話劇戲劇的演繹形式。何況結合當時俄國的現狀,書中穿插了大量借角色之口批判社會現狀的話語,放在今時會覺得過於冗長,可在當時,那怕是極爲新穎的內容與形式。大段的獨白倘若在話劇演員的表演下娓娓道來,想必可以激起一片叫好聲。 在當時的俄國上流社會,運行的規則無疑是將公爵與納斯塔西婭視爲異類。一個充斥着理想主義情懷,基督教旨裏博愛精神的從國外歸來的公爵。一個是年少被人欺辱,包養,而後又遭拋棄被當做商品待價而沽的年輕美人。前者雖有公爵之名,可理想與神性在那個自詡上流的世界,是灼人的炭火,“上流人”靠近,勢必要被灼傷,碰一鼻子灰。後者則是即便有心重新開始,可輿論的裹挾會讓別有用心者猶如汛期江河裏的泥沙,滾滾而來,岸邊水草再亭亭玉立,也架不住那一波又一波,仿若無盡的沖刷,人的樣子,在那個上流世界裏,是“上流人”的評價決定的。也正因此,納斯塔西婭之死和公爵瘋了,這結局可以說是世界線的收束,無論他們怎麼去做,最後的結局都是一樣,因爲他們的特質如此。 乍一看,故事情節並不複雜,無非是個經典的落魄貴族,突然因經典的遺產繼承發跡,又捲入了風流韻事,最後因情而死,散的經典結局。這類小說在當時的西方小說裏,也有不少的作品。而我盛讚陀翁,則是在於他寫的情感,極爲細膩與真實。 納斯塔西婭生日夜那一場獨白的發瘋宣泄,她爲何一下子就要嫁給纔剛見面的公爵?因爲在場熙熙攘攘,只有公爵把她當做女人來看待與救贖。她不是數萬盧布陪嫁的“附屬品”,也不是被人問要出多少錢纔可以娶走她,像當做一件商品。更不是如那些上流人士僅因爲她的無辜悲慘的遭遇,就低看她一眼。公爵的求娶,是憐憫,是救贖。是在那城堡裏唯一真摯且能被感受到的光與熱。因此納斯塔西婭伸出了手,在短暫握住了那溫暖後,忽的放開了手,又一頭扎進深淵,所有在場的人包括她自己,都知道那是不歸路,可她還是選擇了羅戈任。只是因爲她覺得她不配接受這樣一個真誠的人的救贖,她的髒污會玷污公爵的神性,這份神性在她樸素的頭腦裏,只覺得要配上最好的才值得,也因此,納斯塔西婭極力撮合公爵與本書第一美人阿格拉婭的婚事。情感上這一抓一放,逃跑卻又撮合,筆力可見一斑。 而阿格拉婭作爲本書第一美人,她所喜歡的那“可憐的騎士”,也正是公爵身上那被稱爲博愛,神性,理想主義的東西。阿格拉婭天真,不諳世事,在陀翁的筆下,她值得一切最好的東西,她並未被“上流”浸染,可她是瓶中鮮花,籠中之鳥,沒有自主的能力,那麼結局也是肯定的。書中最後阿格拉婭與一個號稱愛國情懷,打着復國旗號的外國人結婚,不久後被騙,這又何嘗不是又一個納斯塔西婭式的輪迴。天真爛漫在書中那個時代,註定會無法留存。“可憐的騎士”,也只會迎來智能器官徹底損壞,瘋癲的結局。 儘管我對俄國曆史並未有過多瞭解。可文學與政治,歷史從來是緊密相連。在俄羅斯文學中那獨特的犧牲精神,自我毀滅精神,是在其他西方小說裏不常見的。本書中阿格拉婭的姐姐們,就有着爲了小妹犧牲自己的幸福的覺悟,他們覺得理所應當。公爵求娶納斯塔西婭,也是由於看見了那照片裏她的憂傷,更多的是是出於救贖,憐憫。這讓我不禁想起了《鋼鐵是怎樣煉成的》中,保爾的婚姻。他娶達雅的源念頭是出於幫助達雅,而非愛情,這種自我犧牲的精神,並不是第一次在俄羅斯文學裏體現。至於自我毀滅,更是顯現了俄羅斯文學中那奔放辛辣而又熱烈的情感。納斯塔西婭赴死之旅,極具張力。在那場情敵對峙裏。她先是放棄,而後爭辯,發瘋宣泄,在贏得了勝利後昏了過去,醒來後第一時間撲向了公爵:我的!我的!”她叫道,“那位驕傲的小姐走了嗎?哈哈哈!”她歇斯底里地笑道,“哈哈哈!我居然把他拱手讓給這位小姐!何必呢?何苦呢?我真是瘋子!瘋子!……滾,羅戈任,哈哈哈!” 如此強烈的情感,可最後在婚禮現場逃婚,她對羅戈任那句:“救救我!快帶我走!上哪都行,快走!”她明知會被羅戈任殺死,可說的卻是救救我,救的是公爵?還是她自己,毀滅的是公爵還是她自己?這短短一句,後勁大的厲害。 愛之慾其生,恨之慾其死。羅戈任的行事與結局最好的闡述了這句話。我將他對納斯塔西婭的情感,姑且淺薄的認爲是出於沉沒成本才做出的一系列行爲。我們很多時候認爲成本是物質的,大多能被補償的,可精神上的勞心勞力,一樣會在情感的取捨中干擾決策。羅戈任對納斯塔西婭的情感,與其說是愛慾,更多是對自己付出的不捨,我付出了就要收回一些東西,哪怕是殺死她,也要由我殺死她。 無論是過去與現在,情深不壽都適用,本意原是出自金庸先生的《書劍恩仇錄》,多被引用指愛情。在我來看,不妨把意思擴大一些,情可以指一切強烈的容易執着的情感,過分強烈的情感波動會影響判斷,進而昏招頻出,這無疑對個人的人生髮展是不利的。 《白癡》作爲一部流傳了上百年的作品,儘管橋段大綱上並不新鮮,但對於情感的把控,情節的幾個高潮部分的掌握,可謂巧妙,我想在那個時代下,這本書的橫空出世,一定引起了不小的轟動,赤子之心難得,所以珍貴。虛僞者觀之如鏡,映着那些醜惡,於是便口誅筆伐,稱:白癡! 這世上白癡該多些纔好。
閱讀經典之——《白癡》 在漫長的暑假及開學一個半月之後,終於讀完了《白癡》。以前一直對俄國文學,特別是託翁望而卻步。但在開始啃專業理論書籍後,以前完全不能吸引我的俄國文學現在我也開始讀的津津有味。(理論殺我)之前在家讀的是上譯的榮如德版,在學校看的是三聯出的臧仲倫版。因爲不懂俄文,無法就翻譯水準作比較。但就個人閱讀體驗,後者會更好讀一些。 個人爲何難以輸出有個性的文學評論?大概率是我們都有着“影響的焦慮”,聽了太多前輩與書籍對作家的“定型”,至少是我的腦子,很難想出新的東西了。偉人越偉大就稱得我們越渺小。自然,可以用我們熟悉的從人物悲劇上升到社會批判。再加一點對當時俄國曆史以及託翁本人宗教情結的知識,可以說這下是看懂了。於是,我們對每本書籍的體驗就固定下來了。我想爲了避免自己重複這種“固定的體驗”,寫下一些自己讀完的思考,應該能產生對經典新的感受吧。(當然,開始寫的首要目的,就我而言,還是提醒自己對抗遺忘。)同時,文學評論對個人的理論和作品的閱讀量都有極高的要求,這也就註定我只能表達零星的思考,希望有一天我在讀了更多之後能將其體系化。(又給自己畫一張大餅)。以下是我注意到的點: 1.關於敘事:19世紀還是慣用全知視角敘事,敘述者從第二部開始插入對故事中情節人物的評論和總結,以及對貴族、對社會現象的看法。全知視角時常提醒讀者文本的虛構性,同時對人物的言說做權力的分配。讀者可以經常看到納斯塔西婭絕望的,苦痛的臉,聽到她對自己下賤,配不上公爵的評價。看到不同的人物急於表達自己的想法。列別傑夫像蒼蠅一樣在公爵身邊打轉,將軍(加尼亞的父親)用無盡的吹牛追憶自己“失去的光榮”。尤其是伊波利特的自白書,這與他對死亡的恐懼有很大關係。有人在大段言說,那麼就有人說的少,如另一位女主角阿格拉婭,對於發生在她周圍和公爵的事情,她總是像在看笑話一樣發總結性的評價“我倒是想看看事情會鬧成什麼樣子”。又或是不停的遞紙條,(這應該是由於她的貴族小姐身份)與公爵交談。但兩個人都感覺自己說不在點子上。哪怕是與自己的情敵爭奪自己所心愛的人,前者會“發瘋”,會懇求公爵留下,而自己則只留下憤怒的眼神揚長而去。不同人的言說方式是個人個性的最佳寫照。阿格拉婭最像她的母親葉潘欽夫人,二人都經常像孩子一樣突然發怒,同時也像孩子一樣輕易的原諒寬恕。此外,具體的敘事技巧,如意象的重複出現:羅戈任的眼睛,娜斯塔西婭痛苦的臉和黑黑的眼睛。(我猜眼睛有關於宗教的隱喻吧,有待考證)對夢境和意識流的描寫等我想知網的論文應該數不勝數了。這些東西寫出來好像不是我的體驗,而是知識的積累,就不再多寫了。 2. 關於愛情,在確立整體的敘事框架後,文本進入故事層探討。實際讀完,真正描寫愛情糾葛的內容可能不佔總篇幅的五分之一。尤其是娜斯塔西婭的出場很少,集中的也就開頭和結尾。在公爵與葉潘欽家的一次次交往中,愛情是遞過來遞過去的紙條,是貴族小姐一次一次的發脾氣,是娜斯塔西婭的敢於拋棄和歇斯底里。而公爵卻總是膽小的,憑藉自己真誠的心贏得兩個美人的青睞。我想大抵是愛情這種情感比起親情,由於是陌生人的糾葛更能表現託翁所想要表現的基督的愛是無私的吧。對於沒有宗教信仰的普通讀者(我),對於公爵的行爲和處事,我最多能在自己瞭解一點宗教知識後表示理解其行動的原因。我想只有真正有信仰的人會由衷的讚美他。在我讀來,公爵是一個“抽象的人”,他是美好情感的化身,只有疾病還顯示他人的特性。相較而言,如科里亞爲了給公爵送信特意換上綠色的新圍巾,娜斯塔西婭痛罵羅戈任同時兩個人又總是在玩牌,讀起來反而讓人感受到具體的生活。 3. 關於文本的意義,《白癡》在730頁的篇幅中(字很小!)關於愛情、宗教、社會的討論如果還不能讓一箇中文系的同學總結出一點意義,那我這個讀者豈不是應了標題。對意義的追尋上升到文學理論的老生常談,對本質的渴望。然而,作爲一個接受過理論炮彈轟炸過的中文系學生,我已經聰明的學會了一點,不再給文本劃出一箇中心,更多考慮意義的流通。比如書中對一些社會問題的討論(如書中多次提到的婦女問題,書中的人物都是怎麼樣的看法?)對當下熱議的女性主義的話題有什麼借鑑意義。總之,做發現問題的嘗試!
對比閱讀了臧譯本和榮譯本,臧譯本確實好不少。開頭極好,最後幾章毀滅性的悲慟(從二女相爭開始)實在扣人心絃、令人動容。《白癡》於我不如《罪與罰》和《卡拉馬佐夫兄弟》,更像不斷摸索的產物,“離心力”太強,思想與情節略有些失衡,局部精彩紛呈,整體卻不斷岔開,少了逐漸收緊而後轟然閉合的力量。 讀第二、三部時,會想到楊德昌的《麻將》:人物一進入某種狀態,年齡和身份都彷彿暫時失效,日常談話變成了“思想舞臺”。巴赫金所謂“復調”確實精準。陀氏尤其厲害的是他甚至能讓自己未必認同的聲音也說得極有力量,再把每一種思想推向近乎癲狂的邊緣——人心之謎在每個人物身上逐一顯現。 梅什金則是陀氏關於至善至美之人的一次實驗,他以近乎基督式的絕對的善去理解、寬恕所有人,卻最終無法拯救任何人,美與現實終爲割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