閻巍
本書着眼於我國的現實審判需求,緊密結合新修訂的《行政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在借鑑吸收國外證據制度和理念的基礎上,對證明責任、證明標準、證據能力、證明力等問題作出了全新的分析和討論。本書重新界定了證明責任的相關概念。對證據能力和證明力問題進行了深入研究,重新構建了我國行政訴訟的證明標準體系。本書從行政訴訟證明的程序角度對證據的準備、出示、庭審模式等進行了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