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竑
人身保護令在英美法國家被譽爲“偉大的自由令狀”,它意味着被羈押的人擁有無可爭辯的權利向法院提出申請,請求法院對該羈押的合法性進行審查。美國憲法雖然沒有確立聯邦人身保護令制度,但確認了普通法人身保護令。然而,人身保護令在美國卻呈現出與其原產地英國不同的制度。本書專題研究美國聯邦人身保護令的起源、歷史發展、程序規則以及基本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