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思齊
審判權運行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標在於使審判權的運行符合其判斷權屬性,實現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本書以審判權運行制度爲研究對象,從審判權運行制度所處的權力結構環境、在法院中的實踐樣態以及與法官管理制度間的關係三個層面,在歷史進程中展示影響審判權運行的各方面力量,甄別歷次司法改革中針對審判權運行制度進行的改革所採取的措施和遇到的問題,以此爲基礎對黨的十八大以來司法改革的成果進行分析,併爲綜合配套改革的推進提供完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