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霍憲丹 鄒明理 郭華
爲切實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完善證人、鑑定人出庭制度,保證庭審在查明事實、認定證據、保護訴權、公正裁判中發揮決定性作用”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健全統一司法鑑定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的基本精神,全面貫徹2016年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小組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並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頒佈的《關於推進以審判爲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的意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於建立司法鑑定管理與使用銜接機制的意見》中有關鑑定人出庭作證的相關要求,保證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中有關鑑定人出庭作證規定的真正實現,持續提高鑑定人出庭作證的能力和水平,防止因鑑定不科學、不可靠和不可信帶來的影響訴訟效率和司法公正問題,司法鑑定教育培訓系列教材編審委員會組織有關學者和實務專家歷時三年編寫了《司法鑑定人出庭作證指南》,作爲鑑定人出庭作證的培訓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