漆思劍
出資人制度是現代企業制度的前提和基礎。按照我國目前的法律制度框架,我國構建了“國家——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能機構”的兩次授權、三層次構造的企業國有資產出資人法律制度。這一制度是一個典型的委託代理關係,涉及到國家在國有企業之中的三種職能,以及企業國有資產之中的所有權和經營權與行政權之間的關係。由此,正確釐清國家在企業國有資產中的三種職能、以及國家在企業國有資產之中的三種權利(力)(所有權、經營權與行政權)之間的關係,是健全企業出資人法律制度的前提,是完善企業國有資產監管法律制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