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切薩雷·貝卡里亞
《論犯罪與刑罰》是刑事法領域的經典著作,歷來被視爲人文社會科學研習者的必讀書。本書提出的關於刑事法的基本原則和理論基礎,是現代刑事法理論的基石,啓蒙了人們對待犯罪和刑罰的態度。本書的出版推動了歐洲各國的刑事法改革和現代化進程,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在刑法學發展歷程中,切薩雷·貝卡利亞的《論犯罪與刑罰》意義非凡。這本由二十多歲作者創作於兩百多年前的著作,打破了刑事司法領域的黑暗,其提出的罪刑法定、罪刑相適應等理念,深刻影響了當代刑法制度。 貝卡利亞所處時代,刑事司法殘酷專斷,酷刑逼供、罪刑擅斷頻發。他批判這種現狀,指出法律含混會導致司法官員肆意解釋,滋生司法不公。因此,他強調法律必須清晰明確,這爲罪刑法定原則的誕生築牢了理論根基,推動了後世刑法的法典化。 書中,貝卡利亞系統闡釋了罪刑法定、罪刑相適應和無罪推定原則,這些原則構成現代刑法基石。罪刑法定限制司法權力濫用,保障公民權利;罪刑相適應確保刑罰公正;無罪推定則改變被告人在司法中的不利地位,彰顯對人權的尊重。這些原則革新了當時司法制度,爲後世刑法發展指引方向。 貝卡利亞對死刑的批判極具前瞻性。他認爲,死刑並非預防犯罪的最佳手段,甚至可能引發民衆對法律的恐懼。刑罰的目的在於預防犯罪,終身苦役在這方面或許更有效,還能避免死刑不可挽回的錯誤。儘管全球尚未普遍廢除死刑,但他的觀點推動了限制和廢除死刑的運動。 如今,貝卡利亞提出的理念已被多數國家接受,融入刑法典與刑事司法各環節,保障公民權利,維護社會公平,助力法治社會建設。從更廣層面看,這本書是關於人權、正義和法治的宣言,激發人們對法律本質的思考。 《論犯罪與刑罰》不僅是刑法學裏程碑,更是人類思想寶庫的明珠。其理性和人道主義思想,至今仍有現實意義。當下,司法不公等問題依然存在,重讀這本書,能讓我們牢記法律初衷,堅守法治原則,持續推動司法進步 。貝卡利亞的思想,激勵着我們爲構建更公正、法治的社會而奮鬥。
如果你對社會學和法學稍微感興趣,不妨立刻開始讀完這本小冊子。貝卡利亞的這本《論犯罪與刑罰》出版於18世紀,是本被耽誤的好書。它的內涵影響深遠、道理明晰且讀起來不費力。在我看來,它理應被人們熱情的放入“中國大學生通識經典讀物”裏,因爲它對於塑造一個現代公民非常重要。 貝卡利亞在這本小冊子裏用很好的說理方式超越時代的論述了廢除死刑和酷刑的必要性,他主張法律的仁慈性和有效性,反對野蠻的死刑。其仁慈性在於對待一些弱勢羣體所犯之錯的修正做法,比如在論述到貧窮的盜竊者且沒有產生對他人的人身傷害時,他論述道,“因此最恰當的刑罰應當是勞役,這也是唯一公正的處罰。在一定時間內把罪犯的人身和勞動完全交由社會支配,迫使他對自己侵佔他人財產的不正當行爲以及對社會契約的違反做出補償。”也可以這麼理解,被盜者的錢財如果不多,而且鑑於偷盜者貧窮的事實,最好由國家對被盜者做出補償,而這部分補償應由盜竊者的勞役代償國家補償給被盜者的損失。除此之外,貝卡里亞的這本小冊子具有社會學裏程碑的重要意義,它第一次論述了罪刑法定原則、無罪推定原則、罪刑相適應原則、疑罪從無原則、溯及力原則、謙抑性原則等現代刑法、刑事訴訟法教科書開篇即會強調的刑事司法基石性原則;全面論述了人性、宗教、政治、社會治理等重大議題;第一個提出廢止死刑,強烈反對使用酷刑和祕密審判,反對無常政策和地方法官的腐敗,其影響力穿透時空,直抵當下。 對於這本書無論怎麼誇讚都不爲過,以至於書中其受時代侷限的小小瑕疵也顯得微不足道瑕不掩瑜。瞭解現代社會甚至瞭解美國,這都是不能不讀的入門書。
短短數萬字,卻掀起刑法思想革命。貝卡里亞直擊舊刑的殘酷,倡導罪刑法定與刑罰人道,用理性思考約束公權力。跨越時代的思想,至今仍在守護法治與人權的底線。
譯者的語言風格比較典雅優美,不過有時也會增加理解成本。以下附上幾段鍾書峯譯本與郭爍譯本,供書友比較參考。 【第九章】 (鍾)至此,就確立了社會輿論的作用。社會輿論,是在法律無法保障從他人處獲取利益和無法防止不受他人傷害的情形下,唯一能夠起作用的手段。這種社會輿論,既可以折磨聰明人,也可以折磨無知者,因爲它把美德及其假象都視爲美德本身,而且爲了私利,可以把無賴說成是佈道者。爲防止道德水準降至平均水平以下,受人尊重,不僅有益而且必要。 (郭)輿論專制應運而生,唯以此道方能獲得法律無法創造的益處,消除法律無法避免的弊病。輿論使德行的外表高於德行本身,無論智愚,概莫能外。於是尊嚴對每個人不僅有用而且必要,它使人不比其他人低賤。 (鍾)野心勃勃者尋求尊重,是爲了實現其野心;愛慕虛榮者尋求尊重,是爲了滿足其虛榮;誠實正派者尋求尊重,是其應得獎賞。因此,名譽,是人們生存不可或缺之物。 (郭)雄心者謹守尊嚴,以成其事;虛榮者追求尊嚴,以炫其德;誠實者以此自律,視爲應然;大多數人則以其爲“人之所以爲人”之本。 (鍾)名譽,是社會組建後產生的,故不可能是交由公共機構託管之物。因此,維護名譽,就意味着暫時重返自然狀態並擺脫不能充分保護公民的法律之約束。 (郭)名譽隨社會產生而存在,卻不屬於公共財產。事關名譽時,人便脫離法律,迴歸了自然狀態。法律在這方面無力提供充分保護。 【第十章】 (鍾)法律爲竭力剷除決鬥陋習,規定用死刑懲罰決鬥者,但無濟於事,原因在於:寧死也不願意喪失名譽,是這種習俗的基礎。喪失名譽,就意味着不受他人尊重,在社會上就會被孤立,就會成爲嘲笑和侮辱的對象。恐懼如此不堪忍受的境遇,甚於死刑。 (郭)法律爲剎此風,對決鬥者處以死刑,卻是徒然。失去他人尊重或落得形單影隻,嵌入社會之人無法忍受此種結局,或將承受無休止的羞辱。重名譽之人每念及此,死亡的恐懼便相形見絀。 (鍾)有論者指出:防止決鬥犯罪的最佳手段,就是懲罰侵犯者即挑起決鬥者,宣告被迫捍衛法律無法充分保障其名譽之人無罪,因爲沒有任何過錯的後者是向世人證明,其僅懼怕法律而不是某個人。此處贅述他人觀點,也許並非無益。 (郭)預防這一罪行的最佳途徑,莫過於懲罰肇事者,即挑起決鬥之人,並宣佈無過失的一方系被迫捍衛法律不能充分保護之名譽,因而無罪。此法已爲前人多次提及,重申或仍有裨益。
從法哲學視角審視,貝卡里亞的理論構建了法律實證主義傾向的早期雛形。他將法律視爲主權者意志的體現,強調其形式上的明確性與適用上的一致性,這爲後來由費爾巴哈等人發展的“心理強制說”乃至整個古典犯罪學派奠定了基礎。然而,其理論的侷限性也顯而易見。對法律形式合理性的極度推崇,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個案正義的複雜性,對犯罪成因的社會性分析也較爲欠缺。其理論框架中的“理性人”假設,也簡化了人類行爲的複雜性。 《論犯罪與刑罰》的價值不僅在於其提出的具體改革措施,更在於它確立了一種批判性的法哲學範式。它迫使我們思考一些根本性問題:國家爲何有權懲罰?這種權力的邊界何在?法律的目標究竟是報復、威懾還是其它?貝卡里亞以毫不妥協的理性精神,爲現代刑法制度提供了一份綱領性的設計藍圖,其影響深遠,至今仍是反思刑罰正義與法律限度時不可繞過的思想資源。
這版翻譯總體來不錯,看得出譯者的字斟句酌,雖然各個版本的翻譯不盡相同。但還是這個版本有非常精美的插畫賞心悅目~ 個人理解的作者觀點是死刑這種以暴制暴的行爲並不能從根源上阻止罪惡的發生,對罪惡的懲戒作用也有限,甚至過度的刑法有違法律之精神進而破壞社會公平正義。 現階段我國國情做不到完全廢死,但還是要審慎死刑防止冤假錯案的發生。 看了下作者的履歷在數學,經濟和法律都有涉獵,不得不佩服他能在26歲時就寫出這樣一篇影響後世的論文,非常有前瞻性。
這本書不乏批評。這些批評恰恰證明了它的成功。 我們能在它的基礎上提出更高階、更復雜的問題,是因爲它已經幫我們拆平了那個血淋淋的地基。我們不再討論砍手剁腳是否合法,而是在爭論程序正義、被害人心理修復和社會復歸——這套話語本身,就是貝卡里亞贈予我們的。
論犯罪與刑罰,據說是刑事法學當中的經典奠基之作。看完了之後只能說盛名之下其實難副。一是作者的前提都有問題。大前提基本上來自於主觀的臆斷而非實際情況,從而直接影響結論的推出。二是作者具有理想浪漫的天真性思維,在君子國當中找犯罪的現象研究。三是作者邏輯混亂,思維獨特。包括本書結論的第1句話,跟前面各篇文章幾乎沒有關係。四是懷疑作者根本沒有從事過司法的實際業務,顯然對於刑偵等現象和犯罪人的特點一點都不瞭解。妄圖用自己的仁慈和仁愛來化解自己根本克服不了的問題。作爲一本影響了西方乃至中國立法思想的書,說實在的讓人比較失望。在結論當中甚至呈現出了中華法系春秋入法的思想,真的讓人哭笑不得
對於所有法科同學以及對於法律有興趣的同仁而言,貝卡里亞的《論犯罪與刑罰》是繞不開的第一本入門書。 強烈推薦!即使是2024年的今天,依然會被書中偉大的超前意識所震撼,被偉大的人文關懷精神打動! 再一次強烈推薦反覆閱讀
長評就不寫了,因爲已經寫了幾千字交讀書報告的作業了。所以只想說:好看。 這是我讀的第一本專著。老實說,平時讀書太少,有點時間若玩手機好像沒什麼時間流逝的感覺,但是有點時間若看書總感覺流逝不少時間,可能因爲讀書畢竟要深入的專注和思考,總是在意時間,所以顯得好像浪費不少時間。不過值得感謝的是我的腦子不排斥看書,不過怎麼說看書都是好的,至少能讓你清晰的感覺到時間在流逝,於是帶着負罪感去學習或者工作的時候就會更專注一些。 在認識這本書之前,我先認識了作者的名字,但不應該這樣。 另外,感覺上這個版本更好一些,也是我們老師推薦的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