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漢東
發展到如今,當初主要包括著作權、專利權和商標權的知識產權已經不能涵括最近出現的各類新型權利。由於存在一些無法用知識或創新予以解釋的客體,因此,吳漢東教授提出“無形財產權”的概念以建立一個大於知識產權的理論制度體系。這一理論體系的提出無論對知識產權法還是對所謂的物權法、財產法甚至整個民法的基本理論和制度都提出了巨大的挑戰,吳漢東教授的這本著作由此確立了其在民法和知識產權法基礎理論研究中的重要地位。本書總分論相結合,其總論部分的內容相當充實,奠定了整個理論的基礎;分論部分按照體系的劃分,基本上將目前已經出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