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埃勒裏·奎因
看似是臨時起意的普通謀殺,誰料是賭上一切的精妙佈局。推理之神埃勒裏·奎因的封神之作,絕版重來! 封閉擁擠的電車上,一人在衆目睽睽之下被詭異的兇器毒殺,車外傾盆大雨,現場沒有留下任何痕跡。車內的每個人都有嫌疑,但警方找不到任何證據。無奈之下,警方求教精通推理與人性的退休演員——“戲劇皇帝”哲瑞·雷恩。 聽了警方簡短的描述之後,雷恩當即宣佈自己已經鎖定了真兇“X”的身份,卻拒絕在集齊所有線索前公佈自己的猜想。 直到在封閉的渡輪之上,兇案在雷恩的眼前再次發生。這一次,死去的竟是聲稱掌握兇手線索的關鍵人證…… 面對兇手賭上一切的精妙佈局,雷恩真的能鎖定兇手的身份嗎?
總體給推薦。趁着剛看完,還有一些記憶,寫一些評價。這本書,我也是衝着名聲而來的。 首先是優點。確實不愧是本格推理,推理邏輯非常嚴密,可以明顯看出來,作者在破解手法上,作案動機上,殺人過程,和案發現場。用了很多細節的描寫,這些描寫,有些是解密的線索,而大部分,則是干擾項目。而且本書是絕對百分百本格。因爲全書的核心,基本上全部都在兇手殺人,警方抓兇手,偵探破案上。沒有那種冗餘的描寫,比如說愛情,社會,生活,日常等等。甚至於你都看不到風景描寫。而人物描寫的左右,並不是襯托個性,而是爲了案件本身而存在。看完很痛快。有一點要說一下,必須連續把本書看完,如果你過了一個星期看一點,很可能前面忘了。因爲這種案件過程的描寫實在是太多了,幾乎全部都是。 再則,對於作案動機,最終的解釋,可以說邏輯很縝密,可以想象作者是經過反覆的推敲和思考的。看到最後,有一種恍然大悟的感覺。 再說一下缺點,也非常明顯。太過於本格,以至於單調。可能對於不是純推理愛好者來說,不喜歡看這種風格的書。特別是對於主角,偵探雷恩。雷恩以破解案件和解密爲樂趣,把殺人案件當成一種遊戲。而作者的章節結構,一場一場的,包括雷恩喜歡莎士比亞。都有一種嚴肅恐怖的殺人案件,變成了一場又一場的喜劇。這個讓很多人不喜歡甚至厭惡。 還有就是,對於解密的格外重視,我個人感覺,對於人物表情和動作的描寫顯得很單調,或者說用詞匱乏 比如說到雷恩的表情。要麼是微笑着說,要麼是和藹的說,感覺作者想不出更多形容詞了。當然這些並不是解密的關鍵。但是在我心中,所有出場的人物,幾乎沒有個性鮮明的存在。在我心中沒有立體的形象存在。 再則,作者故意把幾乎所有解密放在最後。在前面所有部分,不僅警察們全部是傻子,讀者也是糊里糊塗。看了十多個小時,憋到最後,才說出兇手。特別是偵探知道兇手是誰,卻不說出來,給人感覺是有意耍我們一樣。這種讀感不太舒服。 總結而言。從時代來看,確實非常優秀。放到現代,或許不是很多人喜歡,這種完全純粹的推理。反而更多的人喜歡東野圭吾的那種社會派推理。 但不得不說,埃德里奎因,引領了推理時代的發展。也對後來的推理作家,產生了極大的影響。
我造!在《如首無作祟之物》後的第一本我認爲的頂級本格推理作品——《X的悲劇》,在讀完約翰·狄克森·卡爾的《猶大之窗》後,我的目標便是這本,但爲了清晰下頭腦,需要過度兩本日系推理,終於在一週前開始了推理之王(埃勒裏·奎因)的封神之作,悲劇系列的天花板——《X的悲劇》,當讀完終章的推理解釋後,我就很惱悔,明明所有的證據就在眼前我卻沒有考慮到,所以在讀終章的70多頁是一口氣讀完的,一步一步的行爲邏輯推理加之心理推理作證,讓真相水落石出,記得在開始讀這本書之前我在B站上搜過埃勒裏·奎因的作品,當時up主的建議是讀他的作品要記住每章最突兀的特點,最後結合每章的特點去構建思維網圖,但我還是陷入了該死的動機論,不愧是黃金三大家裏的推理之王,提出假設——否定假設——篩選假設——佐證假設,佩服的五體投地,一句簡單的對話在你腦海中飛速劃過,但卻是一切詭計的真相,可怕到這種地步,本書的偵探雷恩說過:我的一切推理都沒有動機支撐,而是通過簡單的假設排除法配合行爲邏輯得出的答案,然後再用動機去佐證這一事實,深有體會!一個人不會平白無故做出動作,一切行爲都有底層目的去支撐 ——————2023年9月28日,19:53 本書的三個案件:公交車謀殺案、輪渡落水案、火車槍殺案、環環相扣確實驚豔到我了,不愧是名副其實的黃金三大家之一的推理之王,本格推理的天花板,看來我心目中的前五可以重新洗牌了,現在回想起讀終章的感覺還是意猶未盡,彷彿作者和你現實對話一樣,你的大腦剛要質疑,剛要問爲什麼,緊接着下面便給你解釋爲什麼,哈哈, 喜歡邏輯流的一定要讀這本《X的悲劇》,至於奎因的國名系列,據說一般般,期待《希臘棺材之謎》的上架吧,微信讀書搞什麼,版權這麼墨跡... ——————2023年9月28日,20:00 有很多人不喜歡古典本格也就是純本格推理原因在於,它的結構是創造問題(兇案)+得出結果(公佈真相),過程沒有那些花裏胡哨,感天動地的驚豔故事情節,就是單一的解謎,不會讓你引起靈魂共鳴,技能屬性把邏輯點滿的那種,所以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枯燥無味吧,但對於邏輯狂來說——爽死了! ——————2023年9月28,20:05
X敘事(2026/26) 一種毒藥,N種死法。 合夥人忍很久了,也符合一般推理小說裏的受害者人設,都是萬人嫌。 薩姆探長忽然轉性了,沒暴走,那有可能是歸功於完美的易容。推理小說享受閱讀的過程,跟着神探一起抽絲剝繭,一羣人來了又走,一些人走了又來,而我忙着標註人名分析角色,當讀者被帶入到故事的節奏裏時,重要的就不是偵破,而是跟着故事走路的過程,身後留下一串“腳印👣”。忽然覺得有點像《基督山伯爵》的樣子,或者說是《基督山伯爵》的還可以換一種方式講述,核心不變,但細節顛覆,它就是另一翻模樣。 現在回顧一下,這本由1932年創作初版的書,距今約94年,爲什麼被引爲經典,成爲古典本格推理的邏輯天花板,就在於它的線索全開、詭計紮實、敘事宏達,還具有悲劇色彩,值得一讀。 完 2026.03.16
盛名之下其實難副。我承認閉環寫得很精彩,穿插也算巧妙。但雷恩算是我見過的最討厭的偵探形象了。他沒有波羅的溫柔親和,也沒有福爾摩斯的嚴謹自重。金田一和御手洗算是愛賣關子的偵探了吧,他們也知道與人相處基本的尊重之道。 雷恩一副裝逼怪上身的樣子,故弄玄虛故作高深,把警察耍得像得了暴躁症的小丑。動不動對女性進行男凝視角的身體描述:“如果把她可愛的小腿和引人偷窺的乳房凸顯出來,她在證人席上還是頗有價值的”——這種話張口就來,算什麼熟讀莎士比亞的老牌紳士? 能寫出“歷史,如同一個乏味的女人,只知道重複自己”的作家,我想說你對雷恩鉅細靡遺的吹捧,就像晉江盛產的低級霸總文,重複而乏味。或者用本書偵探雷恩自己的話說,就是 “重複的讚美是最拙劣的悲劇。” 案件再精彩,也缺乏基本的人性溫柔。同作者的書我不會再看了。
作者埃勒裏·奎因其實是表兄弟倆,共用筆名Ellery Queen,他倆,在上世紀1920-40年的推理黃金時代,是與女王阿加莎齊名的推理大師,雙方共同構成了黃金時代最輝煌、巔峯的兩極,而《X的悲劇》是其享譽世界的代表作。 《X的悲劇》是一氣呵成、渾然一體的“三幕謀殺”,正如褚盟在《狩獵愉快:世界推理小說簡史》所說:“它沒有在一道謎題上反覆糾結,而是將三道謎題有機地結合起來,構成了一樁連續殺人事件——封閉的公共汽車,封閉的客輪,封閉的地鐵。每一樁謀殺案都精彩至極,又被一條完整的線索串聯起來,看上去絲毫不覺得生硬。” 尤其其結尾曝光的兇手,讓人根本沒想到嘛。即便奎因與大多數的懸疑作家不同,他總是早早地把各種有用元素毫無保留地展現給讀者,據說讀者只要注意細節、注重邏輯與排列組合,就可如書中神探一樣去僞存真、抽絲剝繭地破案,但其實,呵呵,我自以爲聰明的頭腦就是沒法完全做到呢。 爲保持懸念+結局的出人意料,連阿婆都會在小說中藏掖某些關鍵元素,只有奎因兄弟從來不會,這無疑增加了此類小說寫作的難度,但其輝煌的成功,或許從這一角度表明,他們恐怕是推理小說創作者中天賦最高者。 當然,做爲挑剔的當代讀者,我欣賞此小說的同時,也不免置疑Queen 所塑造的神探哲瑞·雷恩,明明耳聾失聰,卻一切如正常人一般,那又爲何非要刻意將之設定爲聾人呢?而且既然耳聾,哪怕會讀脣術,又怎麼能惟妙惟肖地模仿他人的語音語調,甚至能瞞天過海蒙過所有人,畢竟讀脣術是讀不出音色音質等的呀?而且,不知爲啥,我更喜愛那蛋形腦袋、留着一撇精緻小鬍子的波洛,這個雷恩,感覺老故弄玄虛的端着,連對密切合作的偵探,口風都滴水不漏,貌似一切成竹在胸,洞若觀火,可偏偏兇殺接連發生,有一起還就發生在他面前。總覺神探若不能保護無辜生命、阻止他自己聲稱已知的兇手再次行兇,就差了點意思。 李野墨老師的演播精彩絕倫,超讚!
和多數平庸的人生一樣總有那麼幾個警官是那種已經很努力了也沒法破案的人。 這本小說的兩位警官人設比較單純,除了跑腿走訪死亡現場主要負責蠢萌和捧梗。 角色設定類似我是歌手的迷妹,啊你好帥,啊怎麼做到的,啊怎麼想到的,啊觀察力好強,啊,怎麼這麼棒棒。 崇拜和配合達到了浮誇的地步,能自由進出主角莊園,最後還有粉絲福利,見面幾次後還能被迫看主角半裸身材,感到自慚形穢和難以言表的澎湃。除了開頭弱弱得diss下主角,人物塑造沒啥特點,基本是觀衆。 主角雷恩個人脫口秀表演很精彩,推理是很強了,最後一百頁,主角還要搬張凳子燒壺咖啡跟你扯,生怕讀者智障跟不上還要吩咐管家再燒一壺咖啡稍作停頓,留了尿點,也是很貼心了。 只是他說連他都沒注意到什麼人從身邊經過這事,就這樣不了了之,沒有合理解釋。讓人很心情複雜。 做爲一部主角光環超強大的偵探小說的男主角這不應該…… 做爲一個一般觀察力驚人的偵探這不應該…… 做爲一個神祕莫測莊園業主這不應該…… 做爲一個動不動就莎士比亞麥克白表演浮誇的演員這不應該…… 做爲一個強迫症患者保持肌肉發達皮膚光澤適當玻璃房日光浴的六十歲老頭這不應該…… 以上條件邏輯關係0分 雖然案件單靠邏輯就能推理出來,並不一定需要這個細節 寬容得理解爲畢竟主角是個六十歲的老人家……專注力不在線吧……和基友聊得太hi走神了吧…… 不應該啊…… 不應該啊…… 想想人家福爾摩斯吸毒,暈厥,跳下瀑布都不會放棄主角觀察入微的人設…… 偵探小說還有一處迷人之處在於罪犯人格,本書罪犯基本也是側寫,主要出現在主角浮誇的描述中,塑造也不是太飽滿。 確實很難拍成電影,改編難度太大,主要是一個人的獨角戲。雖然扯完還是會不由自主鼓起掌。 經過那麼多懸疑小說洗禮的現代觀衆……這個套路看得有點熟悉了……憋足了勁看最後一百頁的…犯罪手法也沒特別……沒啥驚豔……不夠激爽……
先說一個不合理的漏洞:兇手在書中需要一個人分飾三個角色。他不是雷恩,沒有職業化妝師幫助,也沒有紮實的戲劇功底,僅僅憑藉假髮、假鬍子和服裝這些簡單道具,就輕而易舉地騙過了衆人,多次犯案成功,實在是不合理。尤其在雷恩那大費周章的易容流程襯托之下,大叔你這簡直就是開掛嘛! 說回小說本身,我略過劇情討論,僅吹水本書展現出的高超寫作技巧。《X的悲劇》是久聞大名的悲劇系列第一本,帶有極濃厚的奎因個人風格,是一部純粹的本格派推理小說。不同於同期阿婆的多重嘗試和卡爾對密室技巧的“頭鐵”,奎因這幾本代表作全部偏於傳統。案件趨於常規地按時間線展開,從相關人物的出場、兇案細節的交代、帶有重要信息的對話,都一一交代清楚。只不過奎因是把每個線索都埋藏在了故事深處,好像在玩一款文字偵探遊戲,如果我們小心謹慎,留心分辨所有的線索,用自己的推理是可以在雷恩最終公佈真相之前,推導出案件的內幕! 故事框架非常簡單清晰,先是鋪設案件的環境,圍繞某個利益來搭建人物關係和故事背景,然後正式開啓三起謀殺案。第一起案子像個炸雷,丟到原本就暗流湧動的人羣中,把人們心裏忌憚的祕密炸出來,故事節奏推向高潮!第二起案子就是一個過濾網,不同的犯案環境和參與人物,將前一個案子的疑點篩除一遍,視線聚焦到剩餘的幾個疑點上。第三起案子,則起到了一錘定音的作用,在前兩起案子偵別下,結合雷恩的邏輯推理和心理分析,一氣呵成把真相呈現出來,過程清晰通透,絕不拖泥帶水。尤其說到故事的氛圍塑造,沒有刻意強化詭異的氣氛,更沒有駭人聽聞的恐怖傳說,一切都在“陽光”之下,好比打印在一張紙面上的迷宮遊戲,謎題清晰透明,公平之極!剩下就看讀者解不解得出來了…… 這就是奎因小說最大的魅力,看似雜亂無章的線索背後,是完全的公平性。沒有隱瞞沒有敘詭,更不用氛圍干擾讀者的視角,僅靠打亂線索的順序和權重,再藏木於林,就可以創造出如此起伏跌宕扣人心絃,又出乎意料的劇情來!在我這個外行看來,這是寫推理小說最硬核的技巧,可謂重劍無鋒大巧不工! 閱讀奎因的小說,對我自身的邏輯演繹和信息歸納能力是一個很好的鍛鍊。在紛紛擾擾的信息爆炸中,快速梳理信息條理,撇除矛盾點,分析論證多種可能,將最關鍵信息驗證篩選出來,串聯整合,最後拼出那個看似不可能但卻是唯一的答案!如此暢快淋漓的“狩獵”體驗,充滿了文字解謎遊戲的既視感!這一切都體現了奎因兄弟倆非凡的邏輯思維,和條理分明的敘事功底。做到不搶功不造作,一切搭配得恰到好處,最終輕鬆地把整個宏大的謎題佈局,精確地展現出來,不得不說真的牛逼!!我非常期待接下來的幾部國名系列小說!
看了知乎上的錯層推理,對偵探小說的興趣又濃了,阿加莎克里斯蒂太高產了,那麼多,像一座無法逾越的峯。突然想起了這本書,我還以爲是男人的精子XY,講兩性關係的。 看到前面冗餘的贅述,我本來非常的難受。 看到後面釋然了。 我感覺我的推理能力一般,不過也算猜出了兇手。 總而言之還是推薦吧,以前的很多書都比現在水平高很多。 事物不是螺旋上升的嗎? 怎麼這麼久了,文學還在倒退。
看得我力竭了。鑑於我是在給一位已經長眠的推理小說大家作品評分,我儘可能地放平看完此書後的滿腔怒火。 差評打給哲瑞雷恩本人,我由衷地不喜歡您這寶貝的小老頭。 從來沒遇見一本書看的這麼擰巴、讀書時如坐鍼氈。好的小說理應是讓讀者有讀下去的慾望的,但這本書顯然沒有——試問現實中有個人突然對你說,“我知道一個超級大瓜”,然後避而不談,你會對他抱有什麼想法?這個人一直不說,你就會一直想讓他說,最後乾脆懶得聽這個大瓜了。這本書就是這樣。你一直不說,搞到最後,我都不好奇到底是誰殺了朗斯特利特了,我最多隻想雷恩張開他的死嘴。 首先我看本書完全是因爲想在拜讀黃金時代三巨頭之一的埃勒裏奎因大作的過程中看見一個富有魅力且頭腦異於常人的聰明偵探,但我只在書中發現了一個大半本書過去沒啥貢獻而又愛死裝的、喜歡莎士比亞的癲佬,他的機智一定程度上是薩姆和布魯諾這兩個急功近利的神人對比下體現出來的,經典的上級催促儘快結案,找不到兇手於是隨便對號入座一個。德威特這種連廣大讀者都能一眼看出做不到把人扔湖裏的小個子,兩神人直接給他抓進去了,衝業績擱這,我請問呢? 我對哲瑞雷恩所懷的期待一開始全部源自於扉頁對他的讚揚——“哲瑞雷恩萬歲”,點開評論,下面一排長龍都在復讀。我理所當然認爲他是一名偉大的偵探。然而在740頁之前,哲瑞雷恩先生在這起案子裏都幹了什麼?“我知道誰是兇手,但說出來沒好處”是他唯一的座右銘,眼下發生命案他淡定地眼神“熠熠生輝”,然後繼續謎語人;唯一解救出來的德威特第二天就死了,他被關進去還是因爲探長和檢察官是兩個傻蛋;我試圖回憶高中的時候我坐在桌子上解數學題,隔壁坐着的男生就是個死裝男,一邊看着我抓耳撓腮的樣子一邊冷笑,我問他會做嗎,他說不教我自己想;哲瑞雷恩先生就是這種死裝男哈。 他這個習性還帶傳染效果,德威特也瞞着不說,柯林斯也瞞着不說,德威特太太也不說,問就是不知道,要麼就明天再說,明天人又死了,你到底要幹嘛啊奎因?你以爲考教資模擬點名呢?“小紅來,小紅不會,好那麼老師問小明,小明也不會,都不會那老師來說”是吧?把我當幼兒園小孩整? 如果你知道兇手卻又不能說的理由,那請你別告訴讀者你知道了;否則在讀者視角看來,你就是莫名其妙的裝,旁人還一直吹捧,有的點頭哈腰有的讓開過道,你是將軍嗎?奎因先生是不是覺得這樣塑造的偵探老神祕了?我覺得探長也有理由這麼惱火的,三起命案接連發生,隊友沒啥用,自己也是個豬腦,線索給的七零八碎,偶爾還有個死老頭在一邊說風涼話——他不辭職都是在彰顯對這個職業的忠誠了,不過他也確實該辭職了,他適合做哪種逼供的行刑官而不是探長。 至於這個結局…首先警察裏0個人看見乘票員手套消失並進行盤問,本就是個bug,和讀者得知的信息不統一了;其次就是這個木塞,它根本沒有示意圖,一個木塞插50根針,一方面你說不得不用手套才能完成放置,另一方面又說這東西放在列車員的口袋裏他不會擔心?一個急剎車自己不就寄了?或者一時間忘記戴手套刺到一下?第二案伍德假死,當時也有人指正那個就是伍德,那麼讀者自然也順從給的線索認爲是伍德——畢竟第三者無關人員證詞具有高度可信度啊,還是身體上的傷疤,結果最後說那是假的,所以說只要作者喜歡,不想要的條件都是假的唄… 甚至還有很多小點有疑惑,但作者都圓上了(笑)但說了那麼多,你都可以用無巧不成書來解釋。畢竟奎因是作者,他只要想解釋,那就是丸美的邏輯嘛。至於愚弄讀者,在文章中有意無意地裝x,拽一些莎士比亞的詞句來突顯偵探品味之高……只能說都不如讓讀者知道他實實在在行動、調查並破案來的好。 也可能我不是受衆吧 很遺憾黃金時代裏的三位我唯獨不能接受你 這是我的損失。
看到這書是阿加莎▪克里斯蒂、東野圭吾等很多大家推崇的一本書才翻開,但可能是因爲我看這類型書看得比較少,年代也很久遠了,不是很能get到這些大家的點。看這本書的全程對於書中人物的行爲一直有一種不太理解並且着急的感覺,而且感覺是通過大傢什麼都不說硬製造懸疑氣氛: 大偵探從第一件兇案發生以後就說他知道了兇手是誰,但就是不說;第二件發生以後依然是我知道但我不說;第三件發生以後說兇手已達到他所有目的,但是還是一個字都不能說,因爲說了就滿盤皆輸。我就想問偵探把這個當作什麼了,你從一開始就有目標,最後的推理也很符合邏輯,但是就是一個字也不能說,非等着兇手達到所有的目的,這不是輸得很徹底嗎,還說什麼說了就滿盤皆輸?!這本來就是一個團隊合作的過程,探長、檢察官、探員、法醫等各司其職,不然你至少給探長說出目前的考慮、推理,也給人家工作指明瞭方向,除非你懷疑團隊裏有內奸,說了以後會造成更大的麻煩,不然只能說是不顧他人生死只管自己炫技了。 德威特說他已經完全相信雷恩了,將把事情完整告訴他,但是當下也就是不說。 薩姆探長明明覺得雷恩是一個信口開河的老古董,但行爲上卻是無條件無理由的相信他,最後作者還有各種華麗的辭藻來強行讓讀者相信薩姆和布魯諾對雷恩的欽佩,完全不顧雷恩站在上帝視角看着他和檢察官到處忙活。 除以上外,個人覺得作者使用太多太多文字來描述雷恩誇張的外表和生活了,以襯托他有多特別,最後的推理確實不錯,前面的伏筆也很好,讀到後面有一種恍然大悟的感覺,但是易容還長時間擁有各種身份,事件發生後還反覆出現,其中還包括有熟悉的人,就讓我不知道該怎麼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