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璇 任寶茹
深夜,警方接到一通匿名電話,聲稱本市著名企業家成某疑似性侵女下屬趙某。警方迅速出警,可奇怪的是,不僅成某否認性侵,趙某的態度也很曖昧。與此同時,該信息在互聯網上迅速炸開,圍繞成某與趙某的各種“真相”也被一層層掀開。是職場性侵?還是權色交易?抑或是敵對公司搞仙人跳?更最重要的是,始終沒人知道,那個報警電話到底是誰打來的……
這個世界完美無缺嗎?完美無缺的人類存在嗎?既然我們承認不存在完美世界和完美人類,我們憑什麼要求受害人在被侵犯時保持道德品行的完美無瑕呢?一旦受害人的道德品行存在瑕疵,我們就認定是這些瑕疵招致了侵害;反之,如果沒有這些瑕疵,她就能避免被侵害嗎?什麼時候開始,我們要求受害人解釋自己爲什麼受害,對加害者爲何加害卻少有人質問。應該被審視、被譴責的,永遠是加害者,而不是受害人。
在刷短視頻時,一段陳數飾演的角色與他人的精彩對話吸引了我。一查看,原來是《不完美的受害人》中的片段。出於對陳數的喜愛,我被深深吸引,隨後在微信讀書上找到了這本小說。閱讀之後,內心久久不能平靜,這部社會小說如同一面鏡子,清晰地映照出社會現實中諸多複雜而深刻的問題。 《不完美的受害人》以一起疑似性侵案爲核心,將權力不平等關係下侵害的隱祕性和誘惑性毫無保留地展現出來。書中的趙尋,身爲董事長祕書,在面對董事長成功的非暴力侵犯時,一系列反常行爲令人費解。她爲何不在現場第一時間否認侵害?爲何在事發36小時後還接受與成功的見面並當面否認強姦?這些行爲背後,是人性的懦弱、貪婪和虛榮在作祟,也深刻揭示了職場不平等權力關係下 “不完美受害人” 的困境。趙尋的遭遇讓我們看到,在權力高位者利用物質誘惑和精神控制時,受害人往往難以直接反抗,甚至會產生妥協,而這種妥協又會讓他們在法律事實認定和輿論道德審判中處於極其不利的地位。 從書中,我們能看到社會對受害人的嚴苛審視。“我們憑什麼要求受害人在受到侵害的時候,還要保持道德品行的完美無瑕,一旦受害人的道德品行有瑕疵,就會認定因爲這些瑕疵她受到了侵犯,反之如果沒有這些瑕疵,她就可以避免受到侵犯嗎,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們要求,受害人解釋爲什麼會受害,而加害人爲何加害卻無人問責,視爲理所當然,被審視被譴責的應該是加害者,而不是受害人。” 這段經典臺詞一針見血地指出了社會觀念的偏差。在現實中,當性侵事件發生,人們常常會對受害人的行爲、品行進行過度解讀和評判,卻忽略了加害者纔是真正應該被譴責和追究責任的一方。這種現象反映出社會潛意識中對受害者的偏見和不公正對待,使得受害者在遭受身體和心理創傷後,還要承受來自社會輿論的二次傷害。 書中還深刻展現了權力對人的影響以及權力不平等導致的認知差異。“你們地位不平等,關係不對等,因爲您擁有權力,即使您不使用,也是會對人產生影響的。無關乎於黑白,權力不平等,認知不可能是一樣的。” 成功作爲董事長,擁有權力,他對自己行爲的認知與趙尋截然不同。他認爲自己的行爲或許只是道德失格,卻不認爲構成犯罪,而趙尋則在權力的壓迫下,感受到深深的傷害。這種權力造成的認知偏差,在現實生活中屢見不鮮。處於權力高位的人,往往會因爲自身的地位而忽視他人的感受和權益,而弱勢羣體則在權力的陰影下,敢怒而不敢言,即便受到侵害,也難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此外,小說中關於法律與公正的探討也發人深省。“衡量是否超過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應該以侵害的緊迫性,而不是侵害的強度爲標準,考量防衛反殺案,我們還要還原防衛人當時的情境,而不能將瞬息之間的四刀強行割裂,忽略防衛一體化,更不能事後以理智思維開上帝視角,審視倒推,法律不能強人所難,法律不能向不法低頭,要堅決捍衛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法治精神。” 法律在維護公正的過程中,需要全面、客觀地考量各種因素,不能被表象所迷惑,也不能被權勢所左右。然而在現實中,法律的執行往往會受到各種因素的干擾,導致一些受害者無法得到應有的公正對待,加害者卻逍遙法外。這不僅損害了法律的尊嚴和權威,也讓社會的公平正義受到嚴峻挑戰。 從《不完美的受害人》中,我們看到了社會現實的殘酷與複雜。它讓我們明白,在追求公平正義的道路上,我們需要摒棄對受害者的偏見,尊重每一個人的尊嚴和權利;需要警惕權力的濫用,防止權力對他人造成侵害;需要不斷完善法律制度,確保法律能夠真正成爲維護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構建一個更加公正、和諧、美好的社會。 在閱讀理解的思考中,是否發現現實社會中的也存在的另一面,弱小而又在掙扎。
電視上方的彈幕裏面,很多人都在指責趙尋,說她又當又立,因爲……(不劇透)。之所以會被指責,可能指責她的人都是完美受害人思維,但小說爲我們指出了這種思維的錯誤。電視劇中周迅、林允……等好些演員都有出色表演,很忠實原著。小說立意非常棒,人物語言也可圈可點。我有了以下收穫:1.不完美受害人依然是受害人,作爲旁人一定不能因爲ta的不完美去否定t受害人的身份,更不能“棒打落水狗”。2.人都是逐漸成長起來的,不要站在上帝視角去指指點點。3.很多時候,爲有捷徑付出的代價,遠遠大於捷徑帶給我們的好處。4.自信一旦變成自負,害人害己。 放一段引文希望它們能讓圈友們有閱讀小說或者看電視劇的興趣。 “對於權勢的崇拜,在我們的意識裏是如此根深蒂固,以至於每個人都想攀附權力、得到利益,又怕得罪權力、招致傷害。因此,當掌權者粗暴地違揹我們的意願時,我們常常慣性地選擇屈從,畏懼反抗。 “原告有過的那點兒軟弱,難以理解嗎?一點兒也不!因爲,我們和她一樣,不夠強大,所以畏懼;因爲畏懼,所以懦弱;因爲懦弱,所以屈從。 “我們與之鬥爭的,不是權力,而是我們心底的軟弱,是還未遭遇掌權者的碾壓就選擇屈膝下跪的懦弱。 “當一位女性瞭解被侵害時她在怕什麼,當她樹立起一種憑藉自己的努力就能得到,不需要以被傷害換取成功的強大自信後,她就能夠在任何時候對侵害勇敢地說‘不!’”
3h11m 進度 40%,讀不下去。 個人感覺設計感過重,是爽文的套路,也磨磨唧唧的,各種角色都不大立得住…
同意某法律公衆人物所說的:法律只是對人最低的道德標準。所以法律帶來的結果不是非黑即白的勝負。 雖然從我的立場而言,女性從來沒有掌握過真正的性自由。在沒有任何性教育和審查制度扭曲的社會背景下,女性不具備任何從客觀理性的角度認識性行爲的途徑。 由此發散的,是我認爲這個社會中不具備任何真正的性同意。即使是被認爲最嚴苛的“yes meas yes”也有所疏漏。 因爲大衆認知的一切性行爲服務於男性,女性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同意什麼,她們不知道區別於電視上一個黑屏之後的甜美清晨,真實的性行爲絕大部分由身體痛苦構成。這種同意或討好、或出於信任、或規避損失,都不是對性行爲本身的認可。 雖然這麼說會讓強姦罪毫無意義。 因爲滿大街都是行走的潛在強姦犯。 之所以由此作爲本書切入點,是因爲唯獨在性相關的案件中,事實模糊,無從旁證,取證困難,公衆視角最愛抓着被害人喋喋不休。 沒人會指責“怕被搶你別開金店不完了嘛”以及“陳列這麼多櫃檯誰看了不想搶”以及“看你放那兒也沒上鎖我就以爲是免費的啊”。 在這最爲曖昧的區間內,脫穎而出的觀點竟然是:我們缺少的只是被害人的一次拒絕。 再次代入案件雙方的視角,會發現書中對雙方的道德標準也截然不同。 對施害人,允許他縱情濫交,不循道德,因爲男士本該如此。他的標準是一個不符合道德規範的浪蕩子。 對被害者,要求她表意清晰,從一而終,態度明確,勇敢對抗權威。她的標準是一個硬剛固化階級的英雄。 標準的不同讓話題的傾向一變再變,哪怕事至結尾,一直以客觀公衆視角書寫的故事也沒有給當事人一個一錘定音的審判。 正如依舊有很多很多的讀者,讀至結尾依舊認爲本案應該各打五十大板。我管他們叫清湯大老爺。
幾年之前,我看了幾集同名電視劇。完全沒有擊中我,中途放棄了。幾天前在圖書館翻到這本書,反而拿起便放不下手。 很多我們以為的真相,並不是所謂的真實。當每個人都開了上帝視角去冷眼審視,這本身就是一種對真相的曲解。 不是每個受害者都完美無瑕,也不是每個真相都非黑即白。這本書最直擊人心的地方,是它讓人看見人性的複雜與偏見的殘酷。當受害者開始被檢視、被質疑,真正需要被追問的,究竟是真相,還是我們心中被世俗定義的偏見。 這個世界本來就不完美,有陽光燦爛也有烏雲密佈。接受那個不完美的自己,也接受別人的缺陷,世界沒有稜角,擁抱便不會生疼。 那些趙尋於林闞們,是你也是自己。
2026年的第一本書完整看完!有幾個普通人能像女主角一樣不畏懼權勢的壓迫,去反抗不公平的對待,甚至是遇到違背自己意願的事情也不敢或者不知道如何反抗!現實的社會就是這樣,普通人在職場中收到各種不公平待遇,甚至是打壓也依然不敢反抗,除了你能夠放棄眼前的工作!很多時候很多人都是不完美受害者!只是可能雙方都意識不到這些吧!
書的最後趙尋不代表她個人,而是代表一個性別,是女性。 “當一位女性瞭解被侵害時她在怕什麼,當她樹立起一種憑藉自己的努力就能得到,不需要以被傷害換取成功的強大自信後,她就能夠在任何時候對侵害勇敢地說‘不!’”
慘烈的勝訴 ——讀《不完美受害人》以後 “趙尋走出會所大門,駐足停步,響晴薄日,陽光燦爛,沐浴其中,她無比輕鬆,邁步走到街上”。讀完這本書,長舒一口氣。很多往事浮上心頭,又壓抑起來。幸好,回到家裏和朋友聊了好久,算是把情緒整理好了。 在今天,接到一個諮詢的案子,電話是男孩打過來的,受傷害的是他剛畢業兩年的女朋友。晚上加班,被單位裏的直系領導騷擾。女孩很害怕,害怕沉默的代價是上司以後會變本加厲,害怕起訴活着向上投訴會被針對,畢竟女孩子想要考公。幸好,女孩錄了音,男朋友也支持,他們也知道,第一次這樣的事情發生了,必須果斷的拒絕。只是,要付出什麼代價呢?男孩表示和女孩商量商量,於是結束了通話。 這本書的內容不復雜,一個強姦案,引出另一個家暴離婚案,再引出一段往事。上位者與下位者之間的故事,想用“博弈”這個詞語,可是,下位者又有何平等地位去博弈呢?無非是抗爭罷了,既然是抗爭,那勢必慘烈。 書中的人物都是立體的。趙尋,尋求的是自我、是公正,在這條路上她付出的太多,她勝利了,但也很慘烈。林闞,只有走出心門纔會真的勇敢無畏,她做到了,看到林闞父母對彌留之際的吳教授說出“小闞成爲今天的她,全憑自己,不是誰的成全!“是最令人動容的。米芒,也是迷茫,在關鍵時刻做錯了選擇,在之後的歲月裏不斷地付出血淚的代價,只是那選擇是人之常情,爲何要承受那麼多呢?尹聲,或者說是“隱身”,因爲在現實裏面,有幾個隱身者會挺身而出呢?辛路,是婚後女人的樣子,當然她可以帶着孩子在國外過着優渥的生活,可是現實裏的母親,辛苦勞碌,卻也無半分優渥。成功,人如其名,世俗裏的成功他都具備,也是人人都想成爲的那樣,可是,一心爲了成功,到底還剩下什麼?“人只能作爲目的而不能作爲手段。”這句話發人深省。 幸好,最後他們勝訴了。還好,他們相互支持。可,他們是慘勝。趙尋失去了健康的雙腿,林闞失去了令人豔羨的職業,米芒獨自撫育孩子千難萬險,尹聲從保鏢的悠閒到騎手的奔波。這是他們抗爭過的勳章。 書中有大量的法條援引如“《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條:違揹他人意願,以言語、文字、圖像、肢體行爲等方式對他人實施性騷擾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行爲人承擔民事責任。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應當採取合理的預防、受理投訴、調查處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職權、從屬關係等實施性騷擾。”文中,林闞在等民法典的施行,便是此條。一則條文的背後,正式無數抗爭果的人的血淚書寫的,從此,它將保護更多的人,此時,他們變不是慘勝而是法治建設中的英雄。於憲法周讀此文,愈覺任重而道遠。
一口氣追完了全部內容。非常感慨,也許在很多人眼裏,理所應當就是事實,但是在我們看不見的角落又有多少人在爲了維護自己心裏的公平正義付出了巨大的代價,作爲受害者,她的糾結,反覆,都成了可被攻擊的點,但是隻要違背本人意願,就沒有任何人可以強迫她做不願意做的事,法律與時俱進,所以我們才能看到這個幾個女性的故事以一個還算圓滿的結局完成,用生命爲代價去證明自己的清白,感謝,也珍惜每個人不放棄,之所以說法律是公平的,在這一刻具象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