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競恆
本書從多個角度,重新審視被誤讀的中國傳統,糾正一些被誤解的歷史“常識”,如中國主流傳統君臣關係是比較對等的,多有“師友之間”的模式,變化是從金元開始的。在宋代及其以前,也沒有制度性的隨時向皇帝磕頭跪拜的傳統,跪奏始於金,三跪九叩是清朝的產物。又如婦女地位,其實並不是很多人想象那種“壓迫”關係,程朱理學是反對纏足的,宋代婦女也享有財產權和再嫁的自由。本書也從司法角度,介紹了儒家司法的無罪推定、反株連等傳統。中國歷史一直存在不斷重建自治共同體的脈絡,而儒家經濟思想也是傾向於自由市場,且對歐洲近代的重農學派有積極的影響。此外,書中還有一些內容,探討了周禮其實是一種不成文習慣法,介紹孟子的治理思想是以小共同體爲本位的,還有辛亥革命時期“漢衣冠”的復興等。
正如作者在“後記”中所說:從不同角度涉及到對中國傳統人文與觀念的重讀,是希望從一些側面提供不同視角,再去審視我們自己的歷史。我們對於自己的傳統,很少有有心人會去基於原始文本來理解的,絕大多數都是根據一些捕風捉影、似是而非的“現代傳說”來形成自己對傳統的理解的。這些“現代傳說”,不能說都是錯的,但很多內容都是無意或有意地曲解古典文本形成的。由於上世紀的那場運動,在我們的社會里,有一部分人形成了一種“你就是無權說任何正確的話”的蠻橫!對他們來說,被反對者無權講出正確的道理,被反對者所說的任何話語、寫下的任何文字,都必須往“這部分人”所希望的方向理解。比如,隨便查閱一下關於女性纏足的網絡信息,會有很多人將其歸罪於儒家,尤其是理學的,而且除了極個別別有用心之人(其心可誅)外,絕大多數人都是在那裏人云亦云地傳播這些不實信息。諸如此類事情,實在是不一而足。 李先生這本書,以事實爲依據,反駁了那些加諸傳統的惡意理解,使我們很少能直接閱讀傳統原始文本的門外漢們理解了真實的傳統!這不是一種“再認識”,而是一種本來如此的認識。 推薦對傳統文化感興趣、不抱偏見的讀者一讀。
個人覺得非常值得讀,準備買實體書收藏。 本書從多個角度,重新審視被誤讀的中國傳統,糾正一些被誤解的歷史“常識”,如中國主流傳統君臣關係是比較對等的,多有“師友之間”的模式,變化是從金元開始的。在宋代及其以前,也沒有制度性的隨時向皇帝磕頭跪拜的傳統,跪奏始於金,三跪九叩是清朝的產物。又如婦女地位,其實並不是很多人想象那種“壓迫”關係,程朱理學是反對纏足的,宋代婦女也享有財產權和再嫁的自由。本書也從司法角度,介紹了儒家司法的無罪推定、反株連等傳統。中國歷史一直存在不斷重建自治共同體的脈絡,而儒家經濟思想也是傾向於自由市場,且對歐洲近代的重農學派有積極的影響。此外,書中還有一些內容,探討了周禮其實是一種不成文習慣法,介紹孟子的治理思想是以小共同體爲本位的,還有辛亥革命時期“漢衣冠”的復興等。 內容中最深刻的是秦制對社會的原子散沙化,以及清朝從康熙開始的“君師一體”,還有書中對清朝自雍正開始的祕密立儲制度的評價,我原來認爲這樣的傳承製度有利於權利的順利交接和社會的穩定,可作者對此的評價是“祕密立儲制度完全取決於皇帝的個人意志,如同土財主一般任性,將天下視爲莫大的產業,隨意處理。如果萬曆是清朝皇帝,他大可以“正大光明”地將鄭貴妃兒子的名字放到“正大光明”匾額背後,沒有什麼儒臣能夠置喙,根本不用耗盡幾十年心血痛苦地與士大夫纏鬥。這塊匾額的“正大光明”四字,可謂對正大光明最大的嘲諷。”,有讓我這個歷史盲耳目一新的感覺。 總之,強烈推薦此書。
在圖書館看到,就抱着一種爲中華傳統文化正名的心態來讀,讀到五分之一處,發現作者所謂的中國文化僅限於儒家(也許後面還有其他)。讀了七篇,一般來講均從源頭進行辨析,對儒家有利的就分析論證,說老實話,有兩篇論證不同問題還要用相同的材料,我只能說那看來確實是論據不充分。很多時候喜歡用強盜邏輯,玩文字遊戲,無法詳細論證的時候就將論據和結論強行放在一起,以達到自己的目的(《中國古代女性》一篇尤其明顯)。可以看,思辨的看。無可否認,儒家文化確實有自己的優異之處,但一味論證優點而忽略缺點也並不可取。
古希臘自由的主體是獨立公民,不是家庭: 《豈有此理》中談到“家的前世與今生”: “自由”一詞,liberty的詞源拉丁文libera派生自līberī“子女”,原意爲與家長之間有血親關係的家庭成員;free一詞源自古高地日耳曼語fr,指有血緣關係的家人。無論是拉丁或是日耳曼詞源,古老的“自由”都是與“家”“家人”這些共同體緊密聯繫在一起的,而非原子個體忽然從抽象的“天”那裏獲取的“權利”。 作者似乎要將中國的家庭與西方的自由聯繫起來,沉浸於“三代很現代,原儒很完美”的一廂情願的蜃樓幻想中,這很荒謬! 1、古希臘人的自由主體是獨立公民,不是家庭 我所瞭解到的是:希臘社會最基本的區分是自由人與奴隸的區分,自由人的自由正是在與奴隸的受奴役狀態的比較中才凸現出來。G·法拉爾說:希臘人“在與奴隸狀態的比較中來理解他們的自由,政治自由意味着──心理上和事實上──使自己離開奴隸地位。”奴隸從屬於主人,沒有獨立人格,受主人的任意支配,“不得按自己的意志生活”。而“自由人”在希臘文中的原意指成年人。一個男子成年後,便從父親的管轄下解放出來,具有獨立人格,開始按自己的意志生活,享有某些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這就是他的自由。 由這些獨立自主的公民構成的政治共同體並不需要父親般的權威對他們進行監護與指導,把他們當作精神上沒有斷乳的孩童,更不能容忍高高在上、獨斷專行的統治者任意處置他們的生命和財產,干涉他們的行爲。他們只服從公共的權威,不服從私人的權威。 如果按照這個解釋,古希臘人的自由更多的是成爲獨立公民,而不是成家的家庭含義! 2、古希臘的家:從血緣的家到公民之家 正讀《古代人的自由與現代人的自由》,有人提到:自由的對立面是自私,羅馬人稱之爲“奴隸性”——那是一種只從自己的需要、利益和享樂出發的思維和行爲方式。慷慨最寬泛的含義是指合乎倫理並且寬宏的態度,古人認爲這對自由社會的團結和平穩運行至關重要。英文中這個詞譯爲liberality。 西塞羅在《論義務》(On Duties,前44年)中對慷慨的闡述雖已跨越千年,依然鏗鏘有力。他寫道,慷慨是“人類社會的紐帶”;自私不僅在道德上可憎,還會摧毀社會;“互助”是人類文明的基礎;自由人在道德上有義務慷慨待人;自由的狀態意味着在“給予和獲得”時必須有利於共同利益。 以我所見,也許自由的詞根的確跟血緣的家有關,但在古希臘的雅典,顯然不是中國人所謂的家庭與家族,而是公民,親如一家的城邦共同體,這個家是指公家! 自由只在公家的公民中成立,奴隸不算,據說雅典最盛時40萬人裏有33萬奴隸,公民只7萬。既然在公家這個城邦共同體中,慷慨互助也就成了公共倫理道德,反對自私的奴隸性。 法律史專家梅因說:“在早期的共和政治中,所有公民都認爲,凡是他們作爲其成員之一的集團,都是建築於共同血統上的”。儘管在城邦形成和演進過程中,血緣關係逐漸解體,外邦人不斷被吸收和同化於同族人中,血緣關係已經變得混雜,城邦遠不再是“自然”的了,即使如此,它仍然被視爲“自然”的,即血緣的團體。人們仍然以血緣關係的觀念來看待公民內部關係。這被梅因稱爲“最早最廣泛的法律擬製”,即在法律上假定這些外來人也來自他們的同一祖先,將所有“屬於城邦的人”即公民假定爲屬於同一血統、同一原始家庭。這是公民團體一方面自我封閉和極端排外,另一方面在公民內部產生對城邦歸屬感的重要根源。 柏拉圖曾虛構了一個“神話”,說城邦的人本爲一土所生,互爲兄弟姐妹,恐怕是有其歷史根據的。他企圖將全城邦變爲一個大家庭,每個公民完全融合於城邦整體之中,消除“你的”和“我的”之分的理想,也應該有一定的現實基礎。 這印證了《古代人的自由與現代人的自由》中所說,古希臘沒有個人自由,只有政治自由。個人完全屬於城邦這個大家,公家。古希臘婦女與小孩沒有參政權,自由更與家庭無關了! 如果非得跟中國比較,作爲城邦的公家就像商周時期的國,國中的貴族基本都是王族親戚,長老會議處理族中事務,有一定的原始貴族民主製成分。 但問題是,商周之後中國的家天下政制,是愛有差等,親親原則的推己及人,與古希臘公家下公民的民主制截然不同! 涂爾幹《職業倫理與公民道德》有一段說到古羅馬的百人團:無論是在生活上能夠給予成員定期幫助的公共基金,還是成員死後也要葬於一處的公共墓地,乃至最後他們的墓碑上都刻着“敬社”(pius in collegio)的字樣。這足以說明,職業社團中的工匠們過着一種集體生活,彼此稱呼爲“弟兄”(sodales),雖像是同族兄弟(gentiles)一樣,卻不像家族制度的約束那樣範圍很窄;雖可比擬爲親屬關係般的親密,卻已超出血緣的紐帶,而依據職業生活及其專有範圍內的社團信仰,結合成爲更大範圍內的行業組織,將家庭與政治上的縱向等級結構拉平,最後呈現出一種社會性的維度。 這社團也是與中國的宗族鄉社截然不同的,是擬親關係,不是血緣關係,倒更像儒家堅決反對的墨家! 3、儒家根本沒有自由概念 總之,作者讚美儒家的家,無非是想讚美私有財產權,小共同體自治,但故意不談一件事:儒家根本沒有自由概念! 古希臘人爲什麼有自由公民?因爲不自由即淪爲奴隸,當時,每一個公民都有七個奴隸服侍。春秋戰國,有人說是封建社會,但恐怕也仍然有大量奴隸,乃至秦制也體現出奴隸制的殘暴性。也許,儒生不存在淪爲奴隸的恐懼,所以也不必談什麼自由。 我經常聽到,包括聽b站趙鼎新《儒法國家與東北亞秩序》,其中說到,中國民間自古以來是自由寬鬆的,政府權力觸不可及,民間宗教得以氾濫。 這是歷史事實,但如何解讀事實我倒是有疑問,這算是自由嗎?與古希臘人的政治自由(古希臘也沒有個人自由概念,個人自由是現代的發明),荷蘭人的自由城市組織相比,是自由還是散沙? 當老子把自由等同於自然,意味着是自由散沙,而現代西方自由的定義是自己掌握主權,自由是一種意志!大清的民衆可以有自己獨立的意志嗎?沒有,中國人沒有獨立意志的概念,三從四德,嫁雞隨雞嫁狗隨狗。中國人就像一羣被削掉了腦袋(喪失人之主權)的螞蟻,是一盤散沙的狀態,何談自由?這種狀況迄今仍不鮮見,當沒有強權命令之後,我們反而不知道要幹什麼! 一個不自由的人,扯談財產權和自治都是不可能的。 作者試圖回應現代人原子化、民粹化的社會問題,但退回到儒家的家庭關係與家族自治中去,邏輯不通,現實不通,如今年輕人拋棄上輩父母的教育方式,甚至不婚不育,怎麼可能回到作者讚美的家庭甚至家族中去?有可能的路徑是興趣共同體,民間自由結社。
收穫很大!!主要有兩點:家與家庭相關內容最爲精當;秦暉,余英時,錢穆之間的共通性。
一部三觀超正的難得佳作,值得每位炎黃子孫一讀,為被無端誣蔑詆毀的民族傳統與文化恢復名譽、正本清源。
深厚的學養,紮實的功底,開闊的視野,理性的關懷,值得一讀。
貧窮給人的傷害是二次性的,一次在物質,一次在精神,殖民化給一個民族的傷害也是二次性的,一次在被動武力壓迫,一次在主動精神矮化。人的生存困境是需要歸因的,苦難的對外歸因永遠是弱智最近的出口,失敗乃成功之母,然而成功纔是成功之父。破山中賊易,破心中賊難,民族復興,共勉之。 缺點是這本書的評論區觀感很不好,有些評論自以爲攻擊得很到位,其實根本沒有理解作者的用意,有意忽略社會存在,把社會意識對社會存在的反作用強扭做正,就是爲了論證纏足乃民間自發,而爲大清撇清關係。而且一上來就在序言進行各種“結論性”的“怒火性”的總結,一昧地強調其異質性,而忽略其相似性,殊不知作者本意乃是比喻與幫助理解,而非真正等同:比如:我要解釋A,但是藉助類似的B來幫助理解,並非是說A就是B。這些評論者頗有一種指其痛處不得不言的意味,究其目的仍然是爲了妨礙正常的文化追根溯源和現代性發掘。本書還是值得一讀!
55m,7%感受如下。 序裏面粗糙的情緒較多,細緻的思辨較少,就不能把尚有可取的觀點論證得紮實起來,反而到處漏成篩子。 我一開始以爲只是序有這個問題,但讀下去吧,正文也不紮實。 作者想給儒家正本清源,就選其有利者用之,將不利者歸於愚夫愚婦或者——本來不是這樣的,這麼好一東西發展到後面變壞了。 真的很不唯物和辯證…… 要正本清源是好的,但也不至於直接把糟粕都排除在中國傳統文化這個整體概念之外。 一開始是沒有三跪九叩和纏足,但後來有了,難道不是客觀事實嗎?愚夫愚婦和腐儒搞出來那套難道不是歷史的一部分? 與其爲傳統儒學做徹底的推卸責任和洗白,不如做好“中國優秀傳統文化”與“糟粕”之間的區分——讓它進步。
在權力集中的道路上一路狂奔。 “到了明朝,君權更爲集中,還繼承了金元杖打大臣的傳統,發展爲庭杖。另一方面,繼承了元朝的跪拜制度,爲了彰顯皇權的強大,發展出“五拜三叩首”的禮儀,而清朝更是發展出三跪九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