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克雷格·查爾茲
克雷格•查爾茲的大半生都在荒野中探險。他寫下自己與30 多種動物的偶遇過程——在美國大峽谷被大角羊追逐,在不列顛哥倫比亞的海岸與鯊魚一起淺遊,在空中觀看遊隼以每小時約320 千米的速度表演特技,在水洞邊與美洲獅展開激烈的對峙,在猶他州的沙漠感受一隻灰熊的孤獨……他了解每一種動物的生活習性和動物王國蘊含的野性之美。每一次相遇,他都將自身還原爲生命的原始狀態,去感受自然界的生存、繁衍、搏鬥與死亡。他的優美文字深深喚起了人們對失去的天空、原野的記憶以及對生命的好奇和敬畏。
《遇見動物的時刻》作者克雷格•查爾茲,他大半生都在荒野中探險,他的母親熱愛野外探險,父親鍾情威士忌、槍和梭羅。這樣的成長環境註定了他與荒野結下不解之緣。青少年時期,他靠着做河流向導、加油站服務生、新聞記者的微薄收入,就開始其漫長的野外探險生涯。他擁有沙漠學碩士學位,還是一位業餘的爵士樂演奏家,他的經歷使科學與藝術完美交融,因而他的文字既有地質學家般的精確,又有詩人般的善感。查爾茲甚至被譽爲“擁有所羅門王的指環”的人,能夠隻身深入叢林,用眼神、氣息、動作與野生動物進行無聲的長談。如今他與藝術家妻子和兩個兒子居住在科羅拉多州的西馬鹿山下,但他的心永遠屬於荒野。 本書被譽爲“自然寫作典範”,查爾茲用冷峻而詩意的筆觸,記錄下他與三十多種野生動物“不期而遇,呼吸驟然停止”的瞬間,從美洲獅到紅斑蟾蜍,從大青鯊到蚊子,查爾茲平等地對待每一個生命。他了解每一種動物的生活習性和動物王國蘊含的野性之美。每一次相遇,他都將自身還原爲生命的原始狀態,去感受自然界的生存、繁衍、搏鬥與死亡,尤其是直面死亡的體驗,讓他褪去了人類文明的外衣,迴歸到生命最原始的狀態。 他優美的文字能夠喚起讀者對失去的天空、原野的記憶以及對生命的好奇和敬畏。尤其許多外形的描述,動態的靜態的,都有趣而生動。並且他拒絕擬人化的傷感主義,頗有“天地不仁,以萬物爲芻狗”的意蘊,自然就是美麗而殘酷的,既神聖又平凡,有讀者評論:“這本書完全翻轉了人類居高臨下觀察動物的角度。查爾茲將自己真正視爲野生動物的一員,與蠻荒爲伴,以天地爲席。” 《遇見動物的時刻》自出版以來獲得了廣泛讚譽。它榮獲2007年西格德·奧爾森自然寫作獎和2008年蓋倫·洛威爾探險藝術獎。《洛杉磯時報》評價查爾茲“有一種天賦,能把迷人的科學事實編織進引人注目的敘述當中。他的書不僅僅促使你分泌腎上腺素,也是一種教育。”《出版人週刊》稱讚其文字“給閱讀帶來無限的快感和想象,呈現給讀者的是生動豐富的動物生活以及縈繞於心的美。” 讀本書時我常有身臨其境的感覺,有時候非常抓馬,有時候又很浪漫,完全不知道他會從動物名稱的標題後寫下什麼樣的具體細節。閱讀的時候,心境跌宕起伏,呼吸也跟着緊張或鬆弛,彷彿在看一場場獨幕劇,但你絕對不知道幕布後即將演什麼。 查爾茲還在書中寫道:“每次我見到動物的時刻,都像是利刃戳進了布料。從這些刺戳的洞中我能夠看到第二個世界。”這個“第二個世界”正是被現代文明遮蔽的荒野真相,是進化、飢餓、死亡交織的生命網絡。還有,人類並非自然的旁觀者,而是參與者,人類的每一個選擇都在改變着這個星球的生態。 這本書是一扇窗,透過它,我得以窺見那個既陌生又熟悉的自然世界;它也是一面鏡子,照見人類作爲“動物”的本來面目,我們自詡爲“萬物之靈”,其實,人類又比其他動物高級多少?我們和動物一樣,受環境的各種影響,每個人都在理想和現實的夾縫中搖擺與妥協,還有更多的人掙扎求存,面對生命的真相與無常。 所以生活在鋼鐵城市裏的人們,無論窮人富人,到大自然中旅行和感受自然、感受植物和動物,總是比較奢侈的享受。而讀這本《遇見動物的時刻》,我也會感受到關於自然的活力和野性,它讓我在所謂文明的世界中,依然能聽見荒野的呼喚;在人類的喧囂裏,依然能感知其他生命的脈動。 感謝查爾茲先生,他用文字搭建了一座橋樑,讓那些被遺忘的本色和人類的自我相遇,讓我重新思索人生的意義和存在。
這動物描寫的,地上跑的、空中飛的、海里遊的。熊、獅子、鷹、鯊魚、響尾蛇、螳螂、狗、貓、羊、駱駝。居然還有蚊子。
非常可愛、有趣的一本書。 想到這個世界上,有人不斷地冒險在荒野,用文字、又用照片留下些許痕跡,簡直是一場浪漫盛宴,是不是? 和熊相遇在樹林,峽谷深處有美洲獅出沒,而狗狗是忠誠又勇敢的動物,它們生活在陸地,這一點和我們一樣。 鳥兒更是有趣,它們的喙,它們的羽毛,它們可以隨意的張開翅膀,在天上自由地翱翔,且不會迷失方向。天空是它們的領地,人類抬頭觀察到模樣好像在仰望一種我們並不曾擁有的自由。會飛!這多麼棒啊! 太多太多了,這些我知道的、我不知道的動物。有些離我很近,像夏天討人厭的蚊子;有的離我很遠,比如我絕對不會在樓下遇到響尾蛇。 作者也會害怕,也會恐懼,一次又一次和受傷、死亡擦肩而過,好危險。可他能用這樣溫柔的、美的筆觸寫下這樣的文字,我不曾感知到那些危險,卻在某種意義上,共享了他的幸福和喜悅! 太感謝啦!
克雷格·查爾茲真的是我遇見過的文筆最美的博物學家,很難想象一個總在荒野裏摸爬滾打的人,居然有那麼敏感柔軟的內心。 擁有一雙發現美的眼睛、虔誠敬畏地愛着這個世界,世界會回贈你一把打開祕境之門的鑰匙,你在那裏發現的的一切美好與靈動,都獨獨屬於你。 而查爾茲把他在祕境裏的發現和感受,悄悄地分享給了我們~ 真好~
津津有味地讀罷,除了佩服,還是佩服💐💐💐 克雷格·查爾茲的大半生都在荒野中探險。他寫下自己與30多種動物的偶遇過程——在美國大峽谷被大角羊追逐,在不列顛哥倫比亞的海岸與鯊魚一起淺遊,在空中觀看遊隼以每小時約320千米的速度表演特技,在水洞邊與美洲獅展開激烈的對峙,在猶他州的沙漠感受一隻灰熊的孤獨.….他了解每一種動物的生活習性和動物王國蘊含的野性之美。每一次相遇,他都將自身還原爲生命的原始狀態,去感受自然界的生存、繁衍、搏鬥與死亡。他的優美文字深深喚起了人們對失去的天空、原野的記憶以及對生命的好奇和敬畏。 在現代社會,如此敬業的博物學家已經看不到了,但是他們留下的作品將千古流芳🥀🥀🥀
那些與動物驟然相遇的時刻,也是與敏感、柔軟,還有點可愛的作者遇見的時刻。 美好的一本書,感情、文筆和故事近乎完美地結合在了一起。 其實裏面的很多場景都狼狽不堪:被美洲獅追趕,跟朋友惡作劇的時候差點撲在一隻美洲豹身上(......),扎帳篷紮在了灰熊對面,養來的貓咪除了老鼠什麼都喫,跟渡鴉打完招呼後被渡鴉家族叼着石頭招呼,一邊愛所有動物一邊帶着詭異的笑收集蚊子的口器,莫名其妙地在峭巖上招惹大角羊差點被人家踹下去(?)......說不完了,作者就這麼摸爬滾打灰頭土臉地愛了所有大自然的孩子,真不愧是世界第一文藝男(我說的)。 還得承認他真的好打動我。一個這麼愛動物的人,這麼愛自己動物身份的人,他的存在就闡釋了一種幸福的希望,他與自然和諧、健康的關係本身就是獻給世界的一份禮物。 最後分享一個我特別喜歡的片段: “動物的生活在臆想之外,它遠遠超出了科學論文和營地篝火旁故事的範圍。它像呼吸一樣真實,像孩子的語言一樣意義重大。”
散文與科普的結合,由自身遇見動物爲引,對該動物進行一定的科普。這不是那種風格特別硬核的科普讀物,更像是作者給你介紹他遇見的動物們都是什麼樣的,就像介紹在哪裏遇見過的人一樣。 作者稱呼郊狼的血跡爲一種隱私,老鼠入侵了帳篷會認爲自己纔是後來者,對鳥類與飛翔癡迷,敬畏那些還有太多未知的生物。但這種尊重並不是爲表高尚而刻意的追捧,作者對老鼠由愛轉恨,被蚊子折磨得瘋狂,對“不識相”的小浣熊氣急敗壞。這是真實的一生命與另一生命碰撞出的反應。 這其中有許多難見的視角,坐在飛機上看禿鷹、在海灘看鯊魚擱淺、潛在水塘只露眼睛看燕子們的飛行舞步、誤入巖壁間渡鴉羣的聖殿議會……很適合開拓視角,瞭解動物更具體的生活。 我們到底應該怎樣看待動物? 是否該反對“擬人論”,追求完全的“去人類”,把動物當成全然嶄新的存在去看待? 作者答“我不想成爲與其他所有生物截然分開的孤獨物種”。 我們都知道,人與人之間不應用自己的思維完全代表旁人,那樣顯得太傲慢,但文化、感情可以讓觀念不一樣的人也彼此相通。人與動物不應用全然的人類視角和行爲模式去代替動物發聲,那樣會錯過了解真相的機會,但智人與其他動物本就在同一顆星球上走過進化的漫長歲月,懷揣着共同的讓自己的族羣一次又一次繁榮的願望,智人的行爲模式和其他動物天然地相通,都是演化的賦予的功能,又在族羣鍛鍊中更進一步,自然可以由此及彼地去理解共生、協作、社會化。 我們本就和其他動物共同享有着以這些模式實現內部交流的能力,智慧並非智人獨有,只有恰當地運用這些能力才能去揣摩這些動物幾分。 如果爲了避免自身自大而“謙遜地”自斷其力,並認爲這樣纔是尊重的,纔是最傲慢的傻瓜。
避蚊胺確實起了作用。它能讓皮膚含有劇毒,連蚊子都不願意讓自己在上面沾上毒。蚊子們發瘋般地盤旋許久,卻無法落到皮膚上。問題在於,這種能溶化乾燥箱的東西會迅速由皮膚進入血液。關於避蚊胺損傷大腦的第一篇報道發表於1961年。六個年輕的女孩子連續用了幾周避蚊胺後,出現中毒性腦病和痙攣,其中一個女孩死亡。絕大多數情況下,避蚊胺的作用都是神經性的:頭痛、眩暈、言語不清、神經紊亂,或許還會出現大量嘔吐或腹部疼痛的症狀。
因爲畏懼危險,所以我對爲了觀察動物而頻繁涉險的作者的第一印象並不好。爲此我在這本書前1/3部分一直在通過閱讀尋找一個問題的答案,即作者爲什麼要以如此冒險的方式來觀察動物。頻繁將自己置身於危險的境地在我看來是對自己以及家人不負責任的行爲。待到書中內容進行到渡鴉的部分,作者無意中發現一羣渡鴉非常有社會性的,通過羣體合作獵殺了一隻貓頭鷹,並將貓頭鷹的羽毛頗爲儀式化地一根根壓在了石縫間或是礫石上,直到這一刻我才意識到作者進行動物觀察的稀缺性和有趣性。這本書叫人記憶猶新的點還是蠻多的,比如:渡鴉、豪豬。“曾經有豪豬研究者在抓豪豬的時候不慎讓一根剛毛扎到了胳膊肘上。剛毛嵌入他的胳膊不見了。兩天後,那根剛毛從他的前臂露出...”這可真是太嚇人了!
遠遠不會有作者這樣的勇氣和耐心,去這樣長久且執着地追尋與享受每一個與動物相遇的時刻——那些幾乎緊繃着靈魂之間赤裸的張力的時刻,幾乎不可能重複上演、僅此一次的時刻,純粹而滿斥生物本能、荷爾蒙的時刻……然後我才意識到,我們不過也只是披着人類文明的動物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