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艾瑪
憤怒於他人遭受的不公,就是在捍衛自己內心的正義! 電視上死刑犯自首的新聞吸引了法制史副教授木蓮的注意—— 那個罪犯供述自己曾是一樁兇殺案的真兇,可原本被認定的兇手早在多年前伏法。這樁案件似乎與剛做完腎臟手術的木蓮有着難以言明的關係。她意識到在不爲人知的角落裏,隱藏着他人曾遭受的不公,而這種不公也許會影響更多人。 木蓮看似平靜的生活由此發生了微妙的改變。 她爲了自己內心的正義,決定要做些什麼……
無論有何事發生,這世界都從不曾爲之改變… 正義會遲到但從不會缺席,而對於受害者來說,那怕是一粒灰也沉重的猶如一座山 正義從來都不是一種真理或常態,而只是一種無奈和妥協 這世界的熱鬧與袁寶到底有何干系?無論怎樣,正義都已成了一列誤了點的火車,怎麼跑都追不上他
作爲一個看待生活並不樂觀卻又不幸把生活多少看透了的人,一顆純淨的心才能快樂地活下去。木蓮本是能快樂的生活下去,但因太出世通透,當知道自己身上移植的器官來自死刑犯,她無法接受丈夫的隱瞞,只能讓倆個人分開… 袁寶的冤案背後永遠是難以探測到的人性黑暗。他一個人的正義,唯有捐贈出自己的器官來證明自己的清白,即使只得到獄官說的一句相信。木蓮爲袁寶奔波,找到他捐贈器官的所有受捐者。她爲了自己內心的正義,決定爲不公之人做點什麼… 遲到的正義是漫長黑暗後的告慰,木蓮雖沒等到袁寶的翻案,但等到司法程序的完善。而這,是她繼續前行的動力。
閱讀時長9小時10分鐘🕰️ 文學不是現實的復刻,而是爲絕望者點燃微光。🌵18歲少年的冤死是全書最悲愴的註腳。他善良到見殺魚都會別過臉,卻在司法草率與輿論審判中被塑造成惡魔以及遺體被捐獻。漫長的正義以一場跨越18年的冤案爲敘事核心,揭示了司法系統漏洞與社會結構性不公的深層互動。 🪴《漫長的正義》是一部兼具法學厚度與文學溫度的社會派小說。書中沒有英雄主義的凱歌,只有普通人在體制縫隙中艱難掘進的身影。這種“渺小個體的偉大抗爭”,恰恰是對“正義或許會遲到,但絕不缺席”最有力的回應。它提醒我們:正義的實現,不僅依賴制度的完善,更需要每個普通人拒絕麻木,在他人之痛中看見自己的責任。
斷斷續續看完此書,開始僅僅認爲只是一個關於冤假錯案的多年後的被揭露,而後卻發現主題轉換爲死刑犯器官捐獻的問題。至於這種特殊的捐獻問題是否合理合法,當然不同的人和不同的時期會有不同的見解和解讀,這不僅涉及司法、人權、倫理道德和政策本身,更是發展過程中需要如何合理立法和執行的過程。當然,打擊地下及黑市器官捐獻的問題不容手軟,但如何維護法律公平公正的尊嚴和避免所謂的冤假錯案纔是重中之重。
從小不善言辭,斯斯文文、乾乾淨淨、看見殺魚都要別過臉去的少年——袁寶,平生就只有兩大愛好:一是看電影,二是看雲,他的所有零花錢幾乎都用來購買了《氣象知識》之類的科普讀物了,每天騎着個破單車在市場街穿行,喜歡爬到樹頂上看雲看天氣,鄰居們說他播報的氣象預報十之八九都是準確的,比中央臺的還要準;看到有人在河灘裏鞭打一匹拉沙的老馬,會衝下河堤,張開單薄的雙臂,擋在馬伕和馬之間想要保護那匹沉默而勤勞的老匹,卻又因羞愧漲紅了臉,轉過身去抱着馬脖子啜泣的少年,連遊方和尚看到他都想收之爲徒帶回去學佛法的少年;兩天後卻被宣佈爲姦殺十七歲少女的罪犯,那是1996年嚴打時期,少年袁寶被判處了死刑。臨刑前的前一兩天,不善言辭的袁寶自願捐贈自己的器官以幫助其他需要幫助的人們。那年袁寶18歲! 隨着袁寶的離世,給周邊的人們帶來了巨大的變化,袁寶的父親,一個老實厚道、沉默寡言的中年漢子,在袁寶被判死刑後關閉了自己的滷菜攤,不久就吞安眠藥自殺了,而她的母親從此深居簡出,每天在家裏喫齋唸佛,孤苦度日; 5年前患上腎衰竭的研究法制史的歷史學副教授木蓮,在深愛着她的丈夫——法學院副院長,研究法制史的法學教授羅浩在千辛萬苦,託盡關係後找到了可靠的腎源,僅管他心裏也曾懷疑移植的器官有可能是死刑犯的器官,但是爲了救心愛的妻子,他還是瞞着妻子爲木蓮換了腎,並陪着木蓮一起慢慢康復,只是,面對身體裏有三個腎的妻子,兩人的關係還是慢慢發生了改變。。。。。 直到,2002年一則《一案兩兇,誰是真兇》的報道打破了平靜。一個被稱爲“微笑的陶德”的理髮師王小金供述了另一宗殺人案,其供述的情節與袁寶案高度相似,人們這纔開始追蹤袁寶案的真相,善良的人們總是無法原諒自己無心之中犯下的錯,羅浩無法面對自己的內心又無力解決問題,既無法面對又不能容忍,因爲面對和容忍都會傷及他的驕傲與自尊,僅管深愛着木蓮,仍就選擇了逃避,借出國之機與木蓮離了婚,一個人帶着女兒遠遁異國他鄉偏遠鄉鎮,孤獨度日,而木蓮卻帶着袁寶的腎臟,揹着滿袋子的材料奔走於全國各地,爲推動禁止 使用死囚器官而努力。。。。最終我國在2015年出臺了禁止使用死因器官的立法。。。。。 *************************************************************************** 這是一部有良知的小說,它引導我們去思考1996年的嚴打、環保治理、太平間取死者器官、教育機構混文憑、混資歷等等權錢交易、令人髮指的現象與事實,值得一看,令人深思!
這本書我看完了,是的,我看完了。 最後麗茲給羅大爲講個那個誘騙情侶找錢包,找到了就能度過一個愉快的夜晚,找不到就只能長眠於地底的故事,我看完的時候有點恍惚,並不是對這種犯罪感到恍惚,我之前看過的《心理罪》比這噁心更多,恍惚的是,爲什麼作者要寫下這段,這只是一個犯罪案例,只是一個找到了可以活,沒有找到就只能死亡的遊戲呀。這讓我有點不理解。 就是因爲這樣的恍惚和不理解,我又認真思考了一下本書最後一句,“羅大爲看着那隻小松鼠,想,麗茲是對的,他的確不應該在那兒放鬆塔,他的確無權這樣做。”羅大爲給這隻小松鼠餵食,麗茲之前勸他不要給小松鼠松塔,小松鼠喫了他的松塔之後自己就不願意去野外找食物,如果羅大爲有天沒有給小松鼠食物,小松鼠就要捱餓了,但羅大爲曾經表示,自己會永遠給它投餵食物。 現在羅大爲聽了麗茲這個故事後,改變了自己想法。要理解這個故事,就要理解爲什麼羅大爲會改變。在小松鼠眼中,羅大爲現在顯而易見是個好人,他提供了松塔,讓小松鼠不用費盡周折尋找食物,這真是個好人呀。小松鼠知不知道羅大爲以後會不會提供松塔呢,顯然是不知道,但羅大爲長期提供松塔,小松鼠就會產生一種錯覺,這個好人會永遠提供松塔下去,自己的食物永遠都是充足的、無憂的,這好像讓小松鼠能掌握食物的來源一樣,可問題是,這個主動權在羅大爲手上,羅大爲想放就放、不想放就不放呀,小松鼠只有順受的份,沒有反抗的分呀。 羅大爲聽了麗茲的故事,明白了權力的意思,在這個故事裏,權力是在設下圈套人的手上,他們定下了找到能活,找不到就只有死的規矩,但要明白的是真正決定你玩這個遊戲能活還是要死的,不是這個遊戲的規則,是制定這個遊戲規則的人呀。突然想到一句話“你站在橋上看風景,看風景的人在樓上看你”,小松鼠喫松塔在羅大爲眼中,何嘗不是另一種遊戲呢。 明白了這個,讓我找到了麗茲這個故事和本書的主要內容的聯繫。是權力,是幕後的權力,是處於漩渦之中的人不可知的權力。 我相信袁寶是自願捐贈器官的,我也相信這樣一個抱着老馬痛哭的善良孩子,在知道自己無法逆轉判決,在放棄反抗後,會用這樣的形式向獄警、向世人表明自己的清白。可爲什麼還要推動禁止使用死囚器官呢,就算他們都是自願簽署的也不能使用呢,我在看到一定要銷燬非法捕撈的海鮮,而不是把海鮮捐贈出去時,明白了。銷燬的這幾車海鮮,斷絕的是背後可能的勾結和黑暗,讓背後有權力的人,使用不了自己的權力牟利,可很多人是看不到的,他們看到的只是浪費,只是可惜,只是不爲民,他們以眼前有利爲善,眼前無利爲惡,卻忽視了“眼前善”背後真實可能存在的惡,這樣的惡就像披着羊皮的狼,比惡更惡毒。正如書中寫到的,“世界上有些惡,善良的人總是看不穿”。是啊,我們就像小松鼠一樣,看見的只是眼前的松塔,沒有看見羅大爲放鬆塔的大手呀。 這本書,讓我思考了,什麼是惡,什麼是善,給小松鼠松塔不能定義爲善,銷燬非法海鮮而不是捐贈使用也不是惡,就像本書的書名一樣“漫長的正義”,正義往往掩蓋在層層迷霧之後,需要跨越漫長的時間,才能看到,也可能自己活着的時候都看不到。
正義可能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 被冤屈的正義更值得每一位擁有正義感的人用單薄的身軀去關注和爭取。畢竟,發生在他人身上的不公有可能降臨到每一個無辜的你我。 閱讀《漫長的正義》不僅要不斷梳理作者有意挑戰讀者閱讀能力而設計的一個個故事情節,還要不斷挑戰自己的情緒管理,既想哭與呼,又想笑與歌;既想挽住十八歲少年的燦爛笑容,又想與女主人公木蓮一起奔走南北…… 生活的好一定源於生活來源的正當性,否則,一定會擾亂心境,寢食難安,最終失去生活的美好!
原本我以爲這本書講冤假錯案的,後來意識到在講關於“死刑犯的器官”的事。 七八年出生的袁寶十八歲那年被列爲“姦殺案”重大嫌疑人,後來被執行死刑,他的器官被移植給許多人。獲得他的腎的人叫木蓮,高校歷史系的老師,這本書是圍繞着木蓮展開的。 木蓮的丈夫羅浩是法制史的老師,他基於對妻子的瞭解,隱瞞了腎源自死刑犯,謊稱是車禍病人的腎。 多年後,一個名爲王小金的連續殺人犯爲了活命供認了自己在九六年犯下的“姦殺案”,袁寶的名字再次被提起。 木蓮從報紙上看到這起事件,冥冥之中感到自己和這個袁寶有點關係,後經過查證得知了真相,她想知道袁寶是否是自願捐獻的器官,羅浩詢問了當初給他們介紹腎源的人和看管袁寶的獄警,得到的答案均爲“是的”。 後來,木蓮和羅浩和平離婚,她開始尋訪那些獲得袁寶器官捐贈的人,記錄他們的故事,還多次去北京上訪。 袁寶案的結果是高院以證據不足爲由判定王小金的自首無效,也就是說袁寶在法律上仍被認定爲姦殺案的真兇。 關於死刑犯器官的問題,摘錄一段原文“中國醫院協會人體器官獲取組織聯盟主席在一個醫學研討會上宣佈,從2015年1月1日起,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作爲移植供體來源,公民逝世後自願捐獻將成爲器官移植使用的唯一渠道。” 這本書主旨不明確,結構鬆散,內容方面還總是扯一些無關的事,並且大寫特寫,對於木蓮如何尋找接受袁寶器官捐贈的人,又怎麼獲得他們的信任,還有上訪過程,全都略寫,這些全靠讀者的想象力去補充。 關於死囚器官,好像以前是直接拿去用的,不用徵求死囚或家屬同意,所以木蓮才執着於對方是不是自願捐獻,可能她覺得如果對方不是自願捐獻,等於她搶了別人的器官,她良心上過不去。這是我自己的理解,我也不知道對不對。 還有一點,我不理解爲什麼木蓮會介意器官捐贈者是誰,也不明白爲什麼木蓮、羅浩,還有袁寶的那個鄰居姐姐範小鯉,提起袁寶都是一副好像欠了他千八百萬的樣子。在我看來,袁寶願意把器官捐出去,需要器官的人接受了,這很完美,誰也不欠誰。
這是一個複雜的故事,無論是人物之間錯綜的關係還是道德、正義、法律在蝴蝶效應之下的糾纏。對心中正義的追求和努力,而且將這種努力賦予一個女性人物,讓我確信它值得被更多人看到。對於這本書,我註定要留有很多遺憾。 第一次打開讀完後,在工位上久久無法平復的心情,過去一年多,至今仍記得。就內容、文案、封面還是小說創作與艾瑪老師的多次溝通,被給予很多理解和尊重。那些被故事打動的瞬間與創作者的真誠支撐着我往前走,足以支撐着我跋山涉水。 《漫長的正義》是一部引人深思的小說。它以生動而細膩的筆觸,探索了法律、正義和人性之間的複雜關係。 書中的故事也讓我意識到,法律並不是萬能的。在現實生活中,法律體系存在着諸多問題和挑戰。但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法律的進步性和不斷完善的過程。只有通過不斷努力,我們才能使法律更加公正、合理和有效,從而去維護自己的權益和尊嚴。 法律不能消除仇恨或戰勝邪惡,不能教人仁慈或澆滅激情。僅靠法律本身是無法實現這一切的。它還需要人——勇敢、強大和非凡的人。理想主義和崇高的法律情懷,嚴謹又和藹的態度幫助作者塑造了這本書。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立場,不同的選擇有不同的結局! 人生很難說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