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
2023年8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了《關於生態環境侵權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本解釋共34條,針對生態環境侵權民事訴訟的舉證責任、證明標準、免證事實、證據的調查收集和保全、證據共通原則、專家證據、書證提出命令、損失和費用的酌定等問題作出較爲系統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組織參與本解釋制定的同志和業務骨幹編寫了本書,採取【條文主旨】【條文理解】【審判實踐中需要注意的問題】和【法條鏈接】的特色體例,系統闡釋了條文內容和適用要點,並對司法實踐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了詳細解答,對司法解釋的正確適用提供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