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R.奧斯汀·弗里曼
霍恩比公司發生了鑽石失竊案,保險箱中只留下幾點紅色液體與一張沾有清晰血色指印的收據。通過警方的比對,指紋的主人恰是霍恩比先生的侄子羅賓,便指控這位文質彬彬的年輕人爲嫌疑人。 羅賓卻說自己從未偷過鑽石,他找到了桑戴克,希望能爲自己洗清罪名。根據案發現場留有的指紋能否就定鎖定兇手、說明一切?顯而易見的事實下是否有不可告人的祕密遮蓋真相?
桑戴克系列的第一部作品,之前的中文版標題一般翻譯成《紅拇指印》。雖然桑戴克系列最出名的還是倒敘推理的開山之作《歌唱的白骨》短篇集。1907年的作品在現在來看,刑偵手段已經發生了太多變化,如今已經不可能再出現這樣的詭計,但後半段的庭審過程還是跌宕起伏,甚至可以說是卡爾《猶大之窗》和阿婆《H莊園的午餐》前最精彩的法庭攻防戰。
《桑戴克的王牌》是英國小說家R.奧斯汀·弗里曼的長篇推理小說,被譽爲古典推理黃金時代“反敘式推理”的開山之作。 對於我這種推理小白,在看書之前有必要弄清楚“反敘式推理”究竟是怎麼回事。 根據搜索的資料顯示,江戶川亂步曾就何爲反敘式推理進行過總結:“普通的偵探小說是從發現犯罪之處開始寫起,爲了追查兇手,再追溯過去的事實,但倒敘偵探小說正好相反,一開始即出現兇手,描寫該兇手犯罪,以及掩飾其兇行,至最後被發覺的恐懼心理。因此,和犯罪小說酷似,不過,犯罪或其掩飾計劃有詭計謎團,最後由偵探依理論將之揭穿,所以稱爲逆偵探小說。” 說白了,一般的推理小說都是從案件發生的時間開始講起:案件發生——出現被害人——偵探根據線索進行破案——追查真兇——最終將兇手捉拿歸案。 而反敘式推理則是在故事的一開始,就點明兇手,並且亮出ta的作案手段以及造成的後果,在不斷掩飾罪行和與偵探的對決博弈中,被偵探逐步揭穿。 這本《桑戴克的王牌》就採用了反敘式推理的方式:書籍開篇,霍恩比公司丟失了價值連城的寶石,在案發現場,一枚清晰可辯的血色指印,直指霍恩比先生的侄子羅賓。 在書中的世界(或者與本書同時代的世界),有一個鐵律:“兩枚指紋只要完全相同或是近乎相同,單憑指紋證據就無須再做進一步證實,可認定該指紋出於同一個人的手指。” 桑戴克在一開始就看懂的兇手盜竊寶石的手法,但在指紋證據面前,警方不願再去懷疑別人。至此,羅賓作爲唯一嫌疑人落網了。而本書主角桑戴克作爲羅賓的辯護律師,就需要在確鑿的證據下爲羅賓進行無罪辯護,其難度可想而知。 全書的另一大亮點,則是圍繞指紋展開的。雖然推理小說發展至今天,這本書中的詭計和手法已經過時,不會再出現了。但在當時來講,將指紋比對寫進小說、圍繞如何破解堅固的指紋證據、全方位多角度論證指紋犯罪手法、利用兇手的弱點反將一軍的方式,仍然是讓當時讀者耳目一新的設計。 而且值得一提的是,兇手作爲行動力超強的高智商犯罪選手,竟然幾次將桑戴克逼入了絕境,這就是作者在設計人物時花費了很多心思,讓讀者讀到反派時,不再感到他們只是主角的工具人,將這種實力強勁的人打敗纔有看頭,兩方博弈非常好看。
各方面均非常古典派的推理小說,如今讀來只能說中規中矩,謎面並不錯綜複雜,破案過程一步步循規蹈矩,謎底也全在意料之中,偵探是博學多識、嚴謹善斷、成熟自信、萬能完美的,案犯是狡黠自負、鋌而走險的,具體分析和結論是一定要瞞到最後一節的,中間穿插的堪稱標配的愛情線也讓人略生厭煩(年輕貌美、溫柔迷人的女子vs畏手畏腳、自尋煩惱的偵探助手,說大不大說小不小的年齡差,就不長嘴而強行疏遠的波折)。翻譯很一般,有種試圖展現文筆卻又連硬傷和小錯誤也沒藏住的感覺。也不理解書名爲何要改成這個,並不吸引人,直接用原名什麼“血指印”“紅拇指”的強多了。
遺憾的是在正式審判前兇手的面目就呼之欲出了 我還以爲會有反轉來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