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浩
本書適用“相對獨立模式”審視網絡即時通訊記錄司法認定過程,釐清該類證據區別於其他電子數據的靜態獨立性和動態獨立性,劃定網絡即時通訊記錄“主體數據”“輔助數據”二元範疇,通過近七百例案例調研,總結三大訴訟中網絡即時通訊記錄司法認定“非統一性”“非明晰性”“非解釋性”等現象,搭建註冊—登錄—使用“主體身份裂變模型”、現實語言與網絡語言“涵義關聯性對比模型”等分析其司法認定困境,構建共通規則與特有規則、採納規則與採信規則、動態規則與靜態規則、法定規則與契約規則等網絡即時通訊記錄司法認定規則體系。同時,本書旨在提升司法認定規則法律效果,提供司法認定技術、意識、說理等三重配套機制完善建議,研析中外立法及實踐經驗,擬定《人民法院網絡即時通訊記錄司法認定統一規則》(建議稿),提供鑑真規則、辨識規則、證明力優先規則等具體建議,以期搭建該證據司法認定的初步立法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