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蔣登科
本書在中國社會基本矛盾變化和法治中國建設大背景下,分析律師執業存在的各種風險挑戰。從理論上解析風險、執業風險和律師執業風險的基本含義、特徵和類型劃分。進而在中國恢復律師制度四十多年來對律師執業風險規制管控的發展變遷中,研究律師執業規範、司法行政、律師協會和律師事務所在“兩結合”管理模式下,如何對律師執業風險發揮規制管控作用。經過多角度、寬視野、深層次的分析發現,律師執業風險管控,還應從人的理想信念、法治信仰、倫理道德、價值觀念、文化素養和人生境界等方面,進行示範引領。這種示範引領的管控,作者稱之爲“非規制管控”。如果將行政處罰與行業懲戒等懲罰性的“規制管控”,與示範引領性的“非規制管控”有機結合、有機統一起來,律師執業風險的管控將更爲有序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