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瓊
綜觀地方立法評估制度文本,總體呈現評估主體交錯的情況,即部分制度確立立法機關作爲評估主體,部分制度確立第三方主體作爲評估主體,少部分採用雙主體模式。基於地方制度不統一的現象,本書從制度變遷視角下理解和解釋當前立法評估制度的發展態勢,發現立法機關作爲評估主體的制度模式(內部評估模式)的低效弊端,並探尋第三方立法評估制度的生成邏輯及正當性,由此提出第三方立法評估制度作爲破解內部評估制度模式困境的替代性措施,並在評估權限差異性基礎上設計三條第三方立法評估制度的立法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