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姜茂坤
物權行爲理論最早由德國民法學家提出。自20世紀80年代末,新中國的民法學者開始在國內法學刊物上介紹物權行爲理論。但是,由於對中國近代中國民法學物權行爲缺乏瞭解,學者間對物權行爲理論在中國的引入和發展歷史知之甚少,甚至不知道近代中國民法學早已引入物權行爲理論,並指導着立法和司法活動。 本書介紹了清末時期,隨着西方法學的輸入,物權契約逐步進入中國法學人的視野。得益於日本民法學家的著作和演講,近代的法學前輩們引入了物權行爲理論,並對物權行爲理論進行了深入的探討。本書對近代中國民法學中的物權行爲理論的縱向發展脈絡進行了梳理,並指出物權行爲理論在中國近代,已經切實地指導着中國的民事立法和審判實踐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