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譚勁松
我國刑法分則第三章集中規定了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罪名, 包括生產、 銷售僞劣商品罪, 走私罪, 妨害對公司、 企業的管理秩序罪, 金融詐騙罪, 危害稅收徵管罪, 侵犯知識產權罪, 擾亂市場秩序罪等各種不同類型的破壞市場秩序的犯罪行爲。 該章涉及的罪名衆多, 將近佔刑法所有罪名的四分之一, 且涵蓋的領域範圍廣, 犯罪發生的概率和形態與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有很大關係, 因而實踐中遇到的問題也各不相同。 即便是專業審理該章罪名的刑事審判人員, 也可能難以瞭解全部罪名的審理要點和難點。 不同的人對同樣的法律規定可能出現不同的理解, 類似案件在適用法律時可能出現不同的結果。 爲了讓讀者集中瞭解、掌握該章罪名, 作者編寫了本書。在結構上,針對每一節罪名編寫了綜述部分, 其中包含每節罪名的概述、基本特徵以及難點問題, 針對每一個具體的罪名選取了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案例進行論述, 力求爲法律職業人員辦理涉及該章罪名的相關案件提供一定的幫助和借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