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威廉·薩默塞特·毛姆
被譽爲“故事聖手”的毛姆,獻給年輕人的閱讀與寫作指南。譯自《The Summing Up》英文原版,生動還原毛姆文學特色,觀點獨特、文筆犀利、觀察力敏銳、洞見迭出,字裏行間又可見其英式幽默,可讀性極強。 如何高效閱讀一本書? 寫小說怎樣使用技巧?創作劇本和小說的區別是什麼?如何看待批評?如何通過作品傳遞自己的觀念?如何從生活中提取原型?無論是從事小說和劇本創作的讀者,還是喜歡文學的大衆讀者,都適合閱讀的一本書。
這本書是毛姆在年邁時對自己一生所思所想的總結,從這本書可以看到作者一生的經歷和軌跡,以及作者對於真善美、死亡等等的理解。喜歡毛姆的讀者推薦看看。最後的哲學部分讀起來有點費勁,不過前面關於作者創作的經歷值得借鑑。 寫作方面主要分享了以下幾點: 1.平凡的生活是寫作素材的來源。毛姆本人就多次從自己從醫和旅行的經歷中獲得大量的素材。 2.寫作講究清晰、簡潔、悅耳,同時能夠生動。 3.廣泛大量閱讀。 毛姆幼年喪母、個子矮小,從小有嚴重口吃,這讓他的性格比較孤獨,沒有安全感、不喜社交。可能這也是毛姆天生就能透析人性,能用冷漠、疏離、一針見血、極度客觀的筆觸揭開人性面紗的心理原因所在吧?偉大的作家總是有着豐富的思想,有着異於常人的共情能力。 毛姆在書中還寫了自己由醫生轉向戲劇創作,隨後又創作小說的過程,由此可以看出他在文學上的堅持不懈,對於文學創作他有自己敏銳的觸角。 同時對於周圍人的嘲諷詆譭也能置之不理,比如他寫道:“我不太在乎人們是否同意我的觀點。當然,我認爲自己是對的,否則我不會這麼去想,就算別人錯了,但他們錯了並不會冒犯到我。當我發現自己的判斷與大多數人的判斷不一致時,也不會感到非常不安。我對自己的直覺還是挺有信心的。” “評論家在我二十多歲時批評我殘酷,在我三十多歲時說我輕率,在我四十多歲時說我憤世嫉俗,在我五十多歲時說我可以勝任作家這份工作,而現在我六十多歲了,他們又說我膚淺。我一直在走自己的路,沿着我爲自己設定好的路徑,努力用作品描繪出我想要的人生圖景。我認爲不讀評論的作家很不明智。對一個人來說,訓練自己不受批評和讚揚的影響是有益的。” 這也是他能名利雙收的原因。
文字風格一如既往的犀利,不過這次更多是坦白自己,剖析內心的真實想法。說是文學課,其實用自傳或者加長版的墓誌銘也不爲過~不愧是“文學界的郭德綱”,夠勁!
跟寫作關係不大,叫隨筆差不多。
談文學戲劇的部分值得細緻看一下。餘下備查
準備讀毛姆。今天看到友友推薦這一本《毛姆文學課》,感覺很好讀,我就想在讀他的小說前先了解一下毛姆本人吧。 此書篇幅不長,更是由一個一個小短篇組成,非常好讀,充分展示了毛姆的寫作特點,廢話少。很多句子,更是語出驚人的好。很有趣。值得學習。 讀了毛姆,感覺自己跟他有一些地方很像。我也很喜歡聽故事,寫故事,編故事。我的內心可能也住了一個小說家也未可知。感覺可以多多學習他。 談到“人生模式”毛姆說“不幸的是,天生的挑剔使我無法儘可能多地沉迷於這種特殊的快樂中。我有節制,因爲我這人難以被取悅。當我不時地看到那些從偉大的愛人身上滿足慾望的人時,我更多的是對他們的強烈慾望感到驚訝,而不是對他們的滿足感到嫉妒。”我感覺我自己好像也有這種症狀。他說”也許是一種井井有條的天性讓我在年輕的時候就開始爲自己的生活設計模式。”我感覺自己也是很喜歡做人生計劃,目標管理比較系統明確。 毛姆說“我發現錢就像第六感,沒有它,你就無法充分利用其他五種感覺。”這一句有點擊中我了,很有現實主義和浪漫主義結合的憂鬱味道。所以他寫《正人君子》《麪包與魚》等劇本就是這句話最好的詮釋。他並不否認一些作家爲了迎合大衆口味而扭曲自己的真實想法,包括他自己。 在“論美”篇他說“但有些事物讓我們想起了自己曾經愛過的,或者由於時間的流逝而被賦予以情感價值的物體、人或者某個地方時,我們也會認爲它們很美。我們會因爲認識一些事物而認爲它們是美的;相反,我們也會因爲有些事物的新奇令我們驚訝而認爲它們很美。所以這些都意味着聯想,不管相似還是相反的,都是審美情感中很大的一個因素。只有聯想才能解釋清楚醜陋的美學價值。我不知道是否有人研究過時間對美的創造的影響。不僅僅是我們對事物瞭解的加深使我們漸漸認識到了事物的美,後人對它們的喜愛在某種程度上也增加了它們的美。”就如我喜歡書法之美一般,我們追求那種古制素樸的文化氛圍,那種恬靜自在淡雅的氣質,那種經歷了時光沉澱洗禮而愈發成熟的美。醉人心脾。
閱讀《面紗》的時候,譯文版的一些地方令我費解,於是我去翻了原文,一下子就明白了。 我的英文水平不算好,但讀毛姆的原文並不費勁。毛姆愛用短句(套娃式從句讓人頭疼),生僻詞少,文字清晰通暢,善於抓住關鍵特點,寥寥幾筆表達清楚。毛姆最初是劇作家,擅長寫人物對話,每個人的談吐都富有個性(出自人物之口而非作者之口)。《面紗》中的韋丁頓說話給人一種享受,讀英文原文,你能體會到他說話是多麼富有語言藝術、多少機智俏皮。毛姆是一個很好的學習對象,他的文風適合非英語母語者模仿。 這本書名爲《毛姆文學課》,顯而易見是編輯爲了迎合讀者興趣,本書內容可不止文學寫作,是一個雜文集錦。我覺得本書可以跳着讀,書中很多評論當時歐洲文藝圈的內容,離我們太遠,我們要麼沒聽過,要麼聽說但不瞭解。還有好多篇關於戲劇、宗教、哲學的內容,感興趣的話可以看看。 我主要關注的是,毛姆對自己身世的敘述和文學創作的心得。 毛姆認爲,我們擁有的天賦是朝着某一個方向發展的,必須朝着這個方向去培養,不要把時間浪費在沒有天賦的事情上。毛姆年輕時,文壇上流行華麗恢弘的文風,“豐富的質感是通過珠光寶氣的短語和充滿異國情調的句子來達成的:這種風格的理想狀態就是用黃金堆疊出厚重的織錦,它自己就能立起來。”即使是現在,很多人也把這個當作“文采”,覺得能寫出華麗的辭藻、大段的修辭、源源不斷的長句、驚濤駭浪的氣勢就是“有文采”。毛姆曾試過向這個方向努力,摘抄了一大本“廢話文學”。 毛姆經過思考,給自己的文字定了三個目標:清晰,簡潔,悅耳。排名分先後。 第一是清晰。最偉大的哲學家,往往能清晰準確地表達最爲細微的內心感悟。晦澀難懂有兩種模式:一種是由於疏忽,另一種就是刻意爲之。即使是專業文字工作者,也常常不能清楚表達意思,這或許是連他自己都沒想清楚,在腦中只有個模糊印象,無法形成清晰概念,一邊想一邊寫,有的人甚至把“沒說清楚”當成“太過深刻無法表達”而沾沾自喜。普通人很容易說服自己,覺得自己不太理解的話語八成有什麼深刻含義。另一種刻意爲之的晦澀難懂是把自己僞裝成一副高高在上、生人勿進的模樣。這不僅裝腔作勢,也顯得目光短淺,因爲假以時日,寫下的文字會變成既沒人想讀也沒有意義的措辭組合。 第二是簡潔。恢弘華麗的風格比平淡的風格更引人注目,許多人認爲無法引起注意的風格不算是風格,把浮誇認爲是莊重。但是,簡潔和自然才最能彰顯卓越,“簡潔”絕非與生俱來,需要嚴格自律。毛姆曾經給自己定下目標:以一種儘可能樸實無華的方式寫作,不浪費一個字,儘可能不用形容詞。 第三是悅耳。單詞也是有重量、聲音和外觀的,只有充分考慮到這些因素,才能寫出一個好看又好聽的句子。毛姆最看重詞語的表達效果,認爲習語是語言的支柱,語法只不過是約定好的語言公式,用法纔是唯一的磨刀石;有時,當一個牽強、過時甚至略顯浮誇的詞聽起來比直白、顯而易見的詞好時,或者當它給句子帶來更好平衡時,不見得不能用它。如果不注重語言的音韻,“會把一個長得可怕的形容詞和一個長得可怕的名詞放在一起,或者在一個詞的結尾和另一個詞的開頭之間加上一個讀起來能把下巴扭歪的輔音連詞”,這種文字就顯得“沒有語感”。 毛姆寧願流於庸俗,也不願含糊其辭,因爲生活就是庸俗的,作家要追求的是生活本身。語言是有生命的,在不斷變化着,一個人應該以自己時代的方式寫作,使用當下常用短語或俚語,採用來自現實生活中的言辭談吐,這樣會顯得十分直接、活力十足。但是,同一時期的媒體有着非常相似的風格,看起來好像同一個人寫的,最好通過另一種閱讀抵消它的影響,不斷接觸與自己不太遙遠時代的作品。 毛姆後悔年輕時在對自己沒太大好處的書上浪費太多時間,他不認爲有哪本書是所有人必須讀的,因爲每個人需要的養料不一樣。我們不是爲了讀書而讀書,而是爲了自己。“我的任務不在於判斷我看的書,而是吸收我能吸收的東西,就像變形蟲吸收異物的顆粒一樣,而我不能吸收的東西與我無關”。我很贊同。我覺得,一個人正常高中畢業後,就已經具備了社會人所必須的文化基礎,大學以後的學習是在某一專業領域進行深造,非功利性的閱讀是很個人化的東西。閱讀需要有一定量的積累,但同時,喫進去的東西要能吸收纔是自己的,才能轉化成自己的養分。正如雅典陌生人所說:“我們每個人都是有慾望的傾向和靈魂的本性造就的”。世界很大,時間有限,我們不可能鉅細靡遺地瞭解所有,也沒必要,我們在自己慾望傾向和靈魂本性的基礎上,形成自己的人生哲學,選擇符合自己人生道路的內容就夠了。沒經歷過的,超出認知範圍的,讀了也不可能懂,吸收不了。任憑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飲。 關於小說創作(劇本也適用),毛姆強調了兩個關鍵點:情節和人物。這乍聽是老生常談,片兒湯話,但瞅瞅現在市面上流行的影視劇和小說,在這兩點上合格的比想象中更少。 想知道自己感興趣的人發生了什麼,是讀者天生的願望,情節就是滿足這種願望的手段。故事的選題要有趣,前後連貫,發展自然,結構完整,具有開頭、過程和結尾。情節是引導觀衆的線索,時間跨度較大的作品要處理好“跳過”的部分。我覺得陳思誠是一個講故事的高手,他的唐探系列和《消失的她》,都是扣人心絃的好故事。 人物的塑造要基於現實原型,不一定取材於某個人,可以是某類型人的雜糅,但一定要符合真實人性。一旦人物確定了,ta的思考模式和行爲邏輯也隨之定了下來,在小說中就要前後一致,如果讀者覺得“某某某不可能這樣做!”,小說就會顯得很假,失去吸引力。毛姆認爲司湯達的《紅與黑》前四分之三很完美,但後四分之一處於連的行爲違揹他的性格和理性,小說靈感源於當時引起軒然大波的真實事件,情節發展硬往原型事件上靠了。 創造出偉大作品的作家,常常並非道德完人。毛姆認爲,作家並非一個人,而是由很多自我組成,因此才能創作出衆多人物,而且衡量作家偉大程度的標準就在於組成他的這些自我的數量有多少。作家不是去觀察,而是去感受;這並非同情心,而是心理學家所說的移情能力。自己有的東西,才能寫出來。歌德在《詩與真》中,透露了自己年輕時無法忍受父親只是箇中產階級律師,他幻想某位異域王子路過法蘭克福時邂逅並愛上自己的母親,他則是兩人愛情的結晶,他覺得自己血管裏一定流淌着高貴血統。本書編輯憤怒地指責歌德不配成爲偉大詩人,竟然勢利地炫耀自己是貴族私生子,詆譭親生母親的貞操!毛姆卻偷偷地笑了,深感寬慰,“就算他寫出了偉大作品,終究還是人”。 在毛姆看來,人類最讓他印象深刻的就是缺乏一致性,他從來沒見過心口如一的人,而且,最不協調的特質竟然能夠存在於同一個人身上,併產生表面的和諧。毛姆在醫學院學習時,導師告訴他“在解剖學中,不正常纔是正常”,這同樣適用於人類。當他發現好人的缺點或罪惡時,會十分開心;看到惡人身上的善良時,願意對他們的惡行聳聳肩以示原諒。毛姆不會有過於從自我出發的情感衝動,這種情緒“讓很多人把鵝當成了天鵝”。 毛姆還發現了人們的一個祕密:每個人都本能地相信,自己在世界上是獨一無二、享有特權的,以至於人們覺得,無論其他人看起來有多麼荒謬,但自己所做的事情,就算不太自然或不太正常,至少可以得到原諒。用現在的流行詞來說,這就是“ego”。“ego”太大不是好事,會讓人失去本來可以有的。 書中也提到了“幽默感”。幽默感會讓人從人性的差異中獲得樂趣,導致你不信任偉大的宣言,並尋找隱藏在背後不值得的動機。外表和現實之間的差異讓你覺得有意思,你傾向對真理、美和善視而不見,因爲他們沒有給你的荒謬感提供空間。但是,當你嘲笑別人時,你不會對他們生氣,幽默教人寬容,幽默家總是面帶微笑,也許是一聲嘆息,更可能是聳聳肩,而不是譴責。你不會說教別人,你滿足於理解別人,因爲理解就是憐憫和原諒。 或許,幽默感就是毛姆的底色。 Ps:本書翻譯得不錯,比另一個譯本好多了。慶幸自己一開始就翻開了這本版本。
1.開卷有益,書中很多的經驗和感受都對我有啓發,具體的內容已經想不起來了,但是它們就像被身體吸收了的食物營養一樣,讓我能更理解生活。 2.對我最有啓發的是作者有關創作的內容,包括戲劇、小說和評論,這更有助於我從作者的視角解讀文學作品。 3.有關哲學的部分不太看得懂。但是我也確信,好的作品,不管內容本身是不是深奧晦澀,作者首先應該儘量讓自己的表述清晰明瞭。 4.還好整本書絕大部分我都看得懂並受益良多。
我以後要多讀毛姆,一定有所裨益,因爲他有一顆不安的靈魂。 毛姆是一個勤奮的作家,勤奮得寫作,勤奮的思考,勤奮的體驗人生。 他有些觀點的確偏執,這的確是他的個性,爲何要求任何作家完美,如聖人一般睿智無暇那。
與其說這是“故事聖手”毛姆獻給年輕人的閱讀&寫作指南,不如說是他寫給自己和讀者的“答案之書”,講透心中藉由文學折射的人性奧義,讀來勝過無數次散步時的對談。 早年學醫的經歷,的確不僅使他有機會了解到底層人民的生活狀況,而且令他學會用解剖刀一樣冷峻、客觀、犀利、深刻的目光來剖視人生和社會。而他從紅極一時的劇作家身份轉而潛心專事小說創作,直至巔峯,其間經歷了思索與磨礪並存的心路。“一個人應該以自己時代的方式寫作。語言是有生命的,並且在不斷變化着。”所以,即便經歷無數個百年,也只有一個毛姆。
想想當年大學畢業後纔讀《人生的枷鎖》,就知道應該再更早些時候就開始讀的。現在看這一篇,就愈發感受到毛姆他老人家似乎是捻着一根戒尺站在我的案頭,看我終於合卷,然後悻悻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