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琳
近年來,作爲“互聯網+”醫藥健康產業的有機融合,網絡藥品交易已逐漸成長爲醫藥流通領域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從風險管理的角度來看,監管機構設置變動頻仍、權限配置飄忽不定,立法頂層設計留有空白、政策調整頻繁反覆,以及全生命週期監管體系尚未建立成爲制約網絡藥品監管的重要因素。這背後,既源於網絡交易的“鏈條化”、“無界性”“虛擬性”,也源於法律天然的滯後性和不完備性,更源於事前、事中、事後各階段的風險控制手段匱乏。筆者建議,從深化體制改革、完善法治體系、健全風險防控機制等角度出發,致力於構建網絡藥品、監管風險防控體系,實現政府、市場與社會的良性互動,促進監管事業和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
雖說開卷有益,但是隔行如隔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