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宏傑
立足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秩序的統一,本書提出,從以民事犯懲治爲依歸向以行政犯治理爲核心轉移,既是刑事治理現代性的內在特徵,更是中國刑事治理現代化的政治使命。而“三大統一”,即“前置法定性與刑事法定量相統一”“刑事立法擴張與刑事司法限縮相統一”“行民先理爲原則與刑事先理爲特殊相統一”,既是對中國憲法價值秩序指引下的刑法與行民等前置部門法規範關係的原創性發掘,更是以規制行政犯爲核心的現代犯罪治理機制的本土性建構。唯有“尊重刑法”並“超越刑法”,進而回歸“更加刑法”地重塑行刑銜接刑事規範體系,再造合作訴訟刑事程序模式,創新三審合一刑事審判機制,才能在破解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治理等重大疑難問題的同時,構建中國化、體系化、一體化的現代刑事治理體系和話語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