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濱
本書對比研究了多個國家和地區的刑事審判中對筆錄資料的運用形式,結合作者在法院、檢察院的司法實踐,對我國刑事審判中的筆錄中心主義進行了深入思考。所謂筆錄中心主義,是指在刑事審判中以庭審前形成的各類筆錄資料(如證言、供述等)爲案件審判的主要依據,而不是通過當事人的當庭對質、辯論。在本書分析了筆錄在我國司法中形成中心的歷史、利弊,並結合我國實際提出了可行性的改動方案。 全書分爲5章,17節,約20萬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