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規應用研究中心
《慈善法》實施6週年以來,我國的經濟社會發展發生了重大變化,慈善事業也面臨着新機遇、新挑戰,爲了更好適應新時代黨和國家對慈善事業的定位,解決當前慈善事業發展的新老問題。這次《慈善法》修改,新增1章21條,修改了47條,此次慈善法的修改明確建立慈善工作協調機制,是貫徹慈善定位的集中體現,能更好地統籌、協調、督促和指導各部門在職責範圍內做好慈善事業扶持發展和規範管理的工作,對慈善事業發展來說有着重大的意義。那麼爲了更好地理解《慈善法》,應廣大行政人員、羣衆學習的需要,我社編寫了《慈善法一本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