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典叔
離婚、侵權、欠債、租房、違約……這些涉及每個人權益的問題和困難,都可以在《民法典》裏找到相應的規則條款。 本書是由微博大V“談典看法”通過他自己的個人實踐和他對社會生活經典案例的剖析所撰寫的一本“民法典實操指南”。“談典看法”擁有千萬微博粉絲,4年法官、10年法院工作經歷。2015至2020年成都市法學研究傑出個人,多篇法律類學術文章榮獲近10項國家、省級表彰獎勵,他也是被司法部、最高法認可的“網紅律師”。 全書從實用角度出發,通過鮮活的案例來闡釋大部頭的《民法典》的落地,涉及普通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主打實用,每個人都可以從中找到自己在生活中遇到困惑的法律解決方案。
非常推薦大家去讀典叔的這本書。 1.本身民法典就是很經典的,一共1260條,包括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7個分編,還有附則,涵蓋了生活中絕大部分的民事法律規定。被譽爲“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員工和公司之間與勞動關係相關的法律規定不在民法典之列)。 2.雖然法律條文是明確的,但是法律是生澀難懂的,實際情況是複雜的。典叔這種老師式的事例分析更能讓大家接受。 比如書中寫的孩子未出生,爺爺贈送100萬問題上。民法典中只寫了: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爲具有民事權利能力。 而典叔分析了:孩子胎死腹中應該視爲贈送失敗,由爺爺的繼承人共同繼承。要是孩子出生一天就死了,那麼100萬應該由父母繼承。還有孩子被贈送了錢,爺爺考慮到養老問題,無法直接要求孩子,保護自己的權益,可以和孩子的父母達成協議。(還是蠻仔細) 3.雖然完全按照法律生活是做不到的(大家說的勞動法),但是起碼你能知道別人有沒有虧待你。這樣和人交往也就有了自己的尺度。 4.閱讀這本書需要多長時間?我聽書的時間,花的比較多。快的書友兩個半小時就看完了,可能他看過《民法典與百姓生活100問》,也給他打下了基礎。但是我不想跳書裏的任何一個章節,這本書彌補了我很多法律的盲區。 a.我爺爺就因爲換田鬧過糾紛,而田是不動產,實際要辦理轉讓手續。直接和村裏說一下,還是太隨便了。 b.物業不及時交錢,就給你斷水斷電,我一直不知道是違法的。 c.鄰居有時候在家裏唱歌,聲音很大,我雖然覺得很煩惱,但是從來不知道可以起訴法院。 d.你特價團的券,很多已經屬於格式條款了,法律也不支持你退。所以要看好再團。 e.看好你家熊孩子,他要是隨意打賞主播,你是要付一定責任的。退也不能全額退,而且商家也沒給你家裝攝像頭,你還得拿出不是自己操作的證據來。 f.婚後夫妻購買房產,應該是按照出資比例算份額,如果你沒意見,每人一半份額也是可以。 但是千萬不要委託別人操作,他讓你籤授權書的時候要看好,很有可能把份額都算自己了。你要處理還比較麻煩。 g旅遊的時候,不出錢讓人給你保管財物,偷了他只能賠償很少的錢。(你付費保管,對方的責任纔是大的。) 你必須事先聲明有貴重物品,不然10萬塊的相機放服務檯保管,只能賠500元。 h租房協議生效期間,房東賣房,無權把你趕出。而且你有優先購買權。《民法典》同時規定,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後,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視爲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 很多點不詳細整理了,我只是大概說一下。有時候覺得這麼奇葩的事情會發生嗎?但是誰知道呢? 重點整理: 一,丈夫立遺囑把財產給外人,妻子能要回嗎? “公序良俗”看起來含糊不清,像一句“正確的廢話”,卻是民法上非常重要的一個原則,直接決定了一個民事法律行爲是否有效。類似丈夫把財產轉移給第三者的問題,作爲妻子,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根據公序良俗原則,認定轉移、贈送財產的行爲無效,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二,被打時還手打傷對方,還手者該不該賠?正當防衛不僅不用承擔刑事責任,對造成的損害也不用承擔民事責任。判斷一個行爲屬不屬於正當防衛,有3點: 1必須是爲了避免(自己或者別人的)人身、財產權利免受不法的侵害; 2必須是不法侵害的行爲正在進行的過程中,才能正當防衛(對方還沒開始動手,或者已經結束了毆打、傷害行爲,都不算); 3必須是針對打人者本人進行正當防衛。 防衛行爲不能超過必要限度並且造成損害,達到足以壓制傷害行爲就可以。 但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進行防衛,下手太重把兇手打傷打死了,不屬於防衛過當,仍然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也不用承擔民事責任賠錢。 三,簽了合同付了錢,房子就一定是你的了嗎? 房屋作爲不動產,它的所有權的轉讓,要經過依法登記才能發生法律效力(拿到房產證)。而銀行對房子享有抵押權,抵押財產轉讓,抵押權不受影響。 買房子籤合同以後,拿到房產證之前,可以辦理預告登記,這樣沒有經過你的同意,這個房子的產權就辦不到別人名下。買房前一定要查看: 1房子的產權證,確定房子能不能買賣;2看是不是共有產權,如果是共有產權,需要所有共有權人的同意;3查清楚房子有沒有債務、有沒有被抵押等等。 謝謝大家閱讀,比心❤
《輕鬆破解生活難題:民法典100問》是一本由“微博大V”談典看法撰寫的實用法律科普書。 內容主打 “案例化” 。全書圍繞離婚、欠債、租房、侵權等真實難題,用鮮活的案例來闡釋法條。100個問題幾乎覆蓋了普通人一生中最可能踩到的坑:離婚冷靜期、高空拋物、寵物傷人、遺囑效力等等。 全書有七個模塊:民法總則,物權,合同,人格,婚姻,繼承,侵權責任。每個模塊都有十幾個問題,共有100問,都是“問題+案例情景+知識+總結”式的結構。 內容較全面且易於理解,對於想涉獵民法典的讀者來說,此書不失爲一本合適的普法佳作。
法律,一個代表公平與權威的詞語 在這本書典叔告訴我們如果躺在權利的紙上睡覺,那麼法律將不再保護你的利益,因爲一般民事官司是“不告不理”,而且是有效期的 讓我們通過具體的例子一起來看看吧 🍬1.丈夫立遺囑把財產給外人,妻子能要回嗎--民法總則編 答:不違背公序良俗就可以,例如這個人不能以破壞別人的家庭和諧而取得,不然法律就等於在變相保護居心叵測者的野心,若沒有遺囑,則按第一順位繼承人分配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法律都是把小家的利益放第一的哦,拎不清的男同志可以去面壁思過了哦) 🍬2.債務轉讓後,擔保人還要承擔責任嗎--物權編 答:以下三種情況不要a.已還錢b.已過期c.擔保人沒有書面同意 看到書評有串順口溜跟大家分享一下:不做中,不做保,不做媒人三代好 🍬3.網上預訂酒店沒入住“不可退費”合法嗎--合同編 答:特價的,有顯示標識不可取消是不可退費的,法是平等保護雙方權益的工具 🍬4.未經同意把他人經歷改編成電影,侵權嗎--人格權編 答:不是標誌性特徵或生物特徵不構成侵權 🍬5.已經結婚生子,離婚時彩禮能退嗎--婚姻家庭編 答:在三種情況下,彩禮是可以退的:a.沒領證要退彩禮;b.領了證但沒有共同生活,離婚時要退彩禮;c.因爲給彩禮導致男方生活困難,離婚時要退彩禮。但至於退多少,要結合當初給的彩禮的總金額、雙方共同生活的時間、彩禮的花費情況,來綜合判斷 🍬6.父債可以要求子償嗎--繼承編 答:成年人對自己欠下的債務承擔責任,父母、子女一般情況下不用幫對方還錢,但有接受遺產的是要還的,還款可以不超過收到的遺產總價值 🍬7.高空拋物砸傷人找不到肇事者怎麼辦--侵權責任編 答:找得到肇事者就是其賠償;如果找不到肇事者,那麼整棟樓中可能的加害者都要共同補償。後續找到了也可以要求追償 另外,牆上的廣告牌、窗臺上的花盆等物品,發生脫落、墜落,砸傷了人,不需要傷者來證明誰有錯,而是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來自己證明自己沒有過錯,否則,就要賠償 本書通過人物實例帶大家進行具體事件的結果分析,對法律盲區的掃清有一定幫助
就這也能上神作,建議搞一個新分類叫男神作。 站在xx的角度上講一大堆亂七八糟的情感故事,淺淺的講兩句知識,再發表一堆亂七八糟的觀點和說教。 知道娛樂性質的科普書,在滿足實效性的同時可能會有一些膚淺和偏見,但是也不能這麼水吧,莫名其妙再見。 如果很感興趣某些事件發生的時候會有什麼相關的關鍵詞,可以選擇性的看一下,但是其實會對你產生一些影響和偏頗的引導,會使你產生成見,因爲本書的立場非常的不客觀。 但如果好奇小概率類似事件發生時該怎麼辦,不如直接去查小某書。那裏有更真實的案例更詳細客觀的描述,和儘可能多且可以接受的結果以及行爲路徑。 (閱讀本書如身臨其境聽一個男的抽菸吹牛皮感覺極差!)
本書以案例+法律條文+理解的形式,給我們提供了參考依據,讓我們對民法典有更多的瞭解,同時也能更好地將其應用於日常生活當中,學會用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權利。本書分了7個模塊,可以按模塊按順序來閱讀,也可以直接跳到感興趣的模塊。民法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相較於“法”而言,“法典”的系統性和綜合性更強。 所謂民法,就是涉及到個人、單位之間的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的法律,個人與個人、個人與單位以及單位與單位之間在發生一些法律行爲的時候,身份地位上是平等關係的,才屬於民法管。比如,房子的所有權、小區業主權利、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宅基地、居住權、抵押擔保等物權,買房買車、借款擔保、客運貨運等合同行爲,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以及個人信息保護等人格權,結婚、離婚、收養等婚姻家庭問題,法定繼承、遺囑等繼承問題,還有寵物咬人、高空拋物、醫療損害、交通事故等侵權責任方面的法律問題等等,都屬於民法典規定的範圍。 例如,簽訂購房合同,要辦理過戶登記纔有效,也就是說涉及到不動產產權轉移的,一定要到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相關手續,否則光憑合同很可能是沒用的。如果把房子過戶給子女,防止子女不孝順把自己掃地出門,可以到不動產登記中心申請居住權證。 不管什麼關係、什麼交情,給別人做擔保前,三思而後行,因爲擔保是一項風險極高的民事行爲。如果擔保要避免踩坑,請參考這本書關於擔保方面的問題,涉及債務人轉移,法律要求擔保人書面同意的,一定要有白紙黑字。口頭承諾一般都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這一點在“欠錢不還,能扣車抵債嗎?”當中有提到,除非借條上有說明,不然債權人無權扣留債務人的車去抵債。抵押和質押需要簽訂書面合同。抵押的財產還需要通過法律途徑來交給債主,或者變現後把錢給債主;而質押的財產本來就在債主手上,只要到期對方沒還錢,或者達到雙方約定的條件,債主就可以直接把這個質押的財產折價抵債,或者拿去賣錢抵債。相比較之下,質押對於債主來說,可控性更強。 結婚以後做生意,風險很多時候都要夫妻一起承擔。作爲女性,要明白,雖然丈夫在外面做生意賺錢,你在家裏照顧孩子,但丈夫賺的錢不是他一個人的,而是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你也有分享一半收益的權利,如果虧了錢,你同樣要承擔一半的責任。 拾金不昧不是要求我們每個人做好事不僅不求回報,還自己倒貼錢,畢竟那樣也成了道德綁架。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在拾金不昧這事兒上,法律是允許並支持我們拿回倒貼的錢的,但是不是給報酬、給多少,法律不強加限制,都交給道德來評判。你不一定要多無私,凡事但求無愧於心,或許是我們每個人都該堅守的底線。 需要注意的是,員工和公司之間與勞動關係相關的法律規定不在民法典之列;公司法是商法的範疇,也不在民法典裏面;知識產權雖然在民法典裏有原則性的規定,但是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等知識產權法律也不在民法典中。 法律的公平和公正,體現在它會考慮任何一方的利益。法律的終極目的,是引導人們的行爲。 這本書讓我學到了如何將民法典當中晦澀的法律條文聯繫並應用於實際生活,能寫得如此易懂真的很了不起,這本書讓我對民法典適用範圍也更清晰了,同時也讓我有更多的法律意識。懂點法律不喫虧,願民法典爲我們的幸福生活保駕護航。
斷斷續續兩個多月時間,終於把這本書讀完了。《民法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稱爲“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典叔的《民法典100講》從社會生活的100個經典情境出發,通過100個相關法律問題的解答,帶領我們認識民法典,讀懂民法典。 一、結構 本書結構與民法典體系一致,按照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的模塊順序,依次通過案例帶出法律問題,在問題的分析中介紹了民法典的重要條文與理解運用。具體到各章的結構,都分爲引言—案例—知識—總結 四個部分,條理清晰。 二、特色 “以案釋法”是本書最大的特色。100個案例個個通俗易懂,解讀深入淺出,不僅討論了法律,也融合了情理。每章結尾的總結,都對知識點進行了凝鍊的歸納,重點一目瞭然。點開評論區,可以看到許多書友的提問和補充,輔助理解的同時也有助於拓展知識。總體而言,即使是對於法律小白,本書也幾乎沒有任何閱讀門檻;對於法科學生,或許也不失爲一本鞏固知識檢驗理解的讀物。 三、whether&how 題外話 也許很多人會認爲法律離普通民衆的生活很遙遠,普通人沒有學習專業法律知識的必要;即使要學,也不知道具體應該怎麼學如何上手? 1.針對前一個whether(“需不需要學”)的問題—— 實際上,法律與每個人的生活息息相關,如果我們都不知道自己的行爲可能涉及哪些法律風險,自己享有哪些法律權利,要承擔哪些法律義務,又如何能爭取並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往大了說,在如今我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法治社會的背景下,主動地學習法律,增加基本法律常識的儲備,提高法律意識,做尊法信法守法用法護法的好公民,也是我們每一個人的責任。 2.關於後一個how(“如何學”)的問題—— 其實源於一年前我與一位老友的聊天,她提到“法學”對於非專業人士的陌生與壁壘應該如何破除;巧的是前段時間在一位書友的評論區又再次探討到相關的話題,二度引起我的思考。在此我想再次記錄下有關這個話題的想法:法律在人情社會就格格不入沒有施展餘地了嗎?除了經過系統學習培訓的法律專業人士,其他人都只能成爲“法盲”嗎?法學的專業性帶來的知識壁壘對於非專業人士而言真的意味着“法不可知則威不可測”嗎?生活中我們應該如何獲取法律知識提高法律素養呢? 1)法律是道德、宗教、習慣等衆多社會規範的其中一種,任何一種社會規範都有其無法調整的領域和侷限性,因此每一種都不可或缺;而法律最大的特性在於其由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法律是法理與人情的調和,法律不是冰冷的理性機器,法與情並非二元對立。 2)正如醫學等其他學科一樣,法學也是一門有專業壁壘的學科,這樣社會上纔會分化出不同的職業羣體,當非法律專業的民衆在社會生活中需要這方面的指引幫助時,就找專業的人辦專業的事,這點就如病人要找專業醫生看病一樣,不可能所有的人都知道如何“對症下藥”,否則也沒有職業羣體存在的必要。 3)歷史上以孔子爲代表的舊貴族曾主張“法不可知則威不可測”,但春秋之後我國就已進入成文法時代,沿革至今基本所有的法規在生效實施前都有公佈的環節,包括法律解釋。甚至法院的判決書,除非涉及國家祕密個人隱私等特定情形,大多也可以在裁判文書網等網站查得。公民如果有了解學習的需要,都可以自行查詢,這一主觀能動性的發揮在於個人是否願意。 4)現在瞭解法律學習新規的渠道是很多的。各種電視法制頻道、播客、書籍、公衆號、大學習,都是普法的方式。以前段時間新修訂的《公司法》爲例,這種與經濟社會聯繫緊密的新法新規,國家也是在以各種渠道進行普及,相信稍微關注或者但凡工作與該領域有所聯繫的人都會知道這個消息。我們也許很多時候需要打破自己的信息繭房,這是信息時代的侷限性,也是個體認知的侷限性。 / 所以~各位書友們,如果您對法律有所好奇,想要了解學習更多法律知識的話,不妨先從閱讀這本《民法典100講》開始吧!相信您一定會有所收穫的🌻
這本書男味也太重了,先不說名字裏的大明,小美刻板印象,舉的例子裏對女性惡意滿滿,登味實在受不了 跳着看了一些,我也不是法學生,關於民法典的一些科普還行,但是有些文字羅裏吧嗦,搞不懂重點。 作爲一個科普人員,至少要做到客觀公正吧,反而呢,關於婚姻那些章,男拳味鋪面而來,再結合社會新聞,只覺得男味沖天 看你這書我還不如看網上視頻科普呢
民法典一共1260條,包括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7個分編,還有附則,涵蓋了生活中絕大部分的民事法律規定。但《民法典》並不是萬能的,員工和公司之間與勞動關係相關的法律規定不在民法典之列;公司法是商法的範疇,也不在民法典裏面;知識產權雖然在民法典裏有原則性的規定,但是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等知識產權法律也不在民法典中。 《民法典》生效後,9部法律同時被廢止了,它們全部被整合進了《民法典》。這9部法律的名字分別是:《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和《民法總則》。 《民法典》是一個複雜的體系,除了法律條文,它還需要法治精神、法律原則和邏輯規則去串聯。 做人要有底線,最起碼的底線就是法律。學習法律,特別是生活息息相關的民法,對人對己都會有更加客觀冷靜的認識。日常生活中,有大量民事行爲,可以通過簽訂協議的方式,來保障自己的權益。這本書通過大量的現實生活的典型案例,普及宣傳民法典。 懂點法律不喫虧,特別是一些關鍵細節,本書說的通俗易懂。在拿起法律維護權益時,存在一些大同小異的場合,對這個小異,就要打起精神,耐心對待。一些案例中當事人由於知法懂法的,及時正確的維護了合法權益。 搞法律的人,既要人情世故風俗通透,又要丁是丁卯是卯,責權利明析,先小人後君子,先說斷後不亂。 即使不是專業法律人士,瞭解民法典的基本常識也是有益的。一方面,社會經濟的高速發展,民事涉法的情況會越來越普遍。另一方面,家庭鄰里生活中,利益的平衡反而更有利於關係的穩定。
通俗易懂,簡單實用,普法小能手
書裏的100個問題,講的範圍還是蠻廣的:上學時的肖像權保護、工作後的勞動合同、成家後的婚姻家庭、年老後的遺產繼承……這些都是我們生活裏實實在在會碰到的事,自己的法律意識比較淺薄,需要多去了解,碰到事纔不會像無頭蒼蠅一樣不知道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