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冷佛著 錦熙改編
此案是震驚晚清北京城的真實大案,清朝四大奇案之一! 說有位旗人阿洪阿之女,名三蝶兒,原本與青梅竹馬的表弟玉吉有婚約,但因玉吉父母雙亡,三蝶兒父母悔婚,三蝶兒被迫嫁給另一名男子春英。 婆家的人口複雜,大婆婆嚴苛,二婆婆刁鑽,丈夫愚蠻,還有太婆婆與小叔小姑們,都需她伺候,每日不堪其苦。 一日深夜,驚叫驚醒夢中人,春英竟慘死牀下?!滿地鮮血! 春英家人狀告三蝶兒謀殺親夫! 可這案情疑點重重!三蝶兒年方十九,身材嬌小,膽小如鼠,怎敢謀殺親夫? 又如何輕鬆將屍體藏於牀下,身上毫無血跡? 知縣大人明察秋毫,其看他如何棋高一着,誘出真兇!
嘆息。 此案是震驚晚清北京城的真實大案,清朝四大奇案之一! 說有位旗人阿洪阿之女,名三蝶兒,原本與青梅竹馬的表弟玉吉有婚約,但因玉吉父母雙亡,三蝶兒父母悔婚,三蝶兒被迫嫁給另一名男子春英。 婆家的人口複雜,大婆婆嚴苛,二婆婆刁鑽,丈夫愚蠻,還有太婆婆與小叔小姑們,都需她伺候,每日不堪其苦。 一日深夜,驚叫驚醒夢中人,春英竟慘死牀下?!滿地鮮血! 春英家人狀告三蝶兒謀殺親夫! 可這案情疑點重重!三蝶兒年方十九,身材嬌小,膽小如鼠,怎敢謀殺親夫? 又如何輕鬆將屍體藏於牀下,身上毫無血跡? 知縣大人明察秋毫,其看他如何棋高一着,誘出真兇!
因其真實,反應和描摹當時的一些世態,所以值得一看。 但從頭到尾看得牙關緊咬,爲了三蝶兒母親的固執小氣,爲了春英的暗中賭氣,爲了三蝶兒的左牽右掛,也爲了玉吉的莽撞幼稚……尤其是玉吉,不能養家興家於前,不顧弱妹生死於中,不慮殺人結果於後,出事了拿自以爲的藉口屢屢逃避,讓人着實同情不起來。 與其說是包辦的悲劇,不如說是人格不成熟的惡果啊!
寫篇讀後感吧 閱讀這本書時,就如同踏入了一段塵封於歷史煙雲中的沉重往事,每一個字都像是在訴說着那個時代女性的悲苦與無奈,以及封建禮教下人性的扭曲。 從案件本身來看,春阿氏的行爲無疑是令人震驚且難以理解的。她親手結束自己丈夫的生命,這背後隱藏着太多不爲人知的辛酸。春阿氏生活在封建家庭之中,她的婚姻並非基於愛情,而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丈夫對她缺乏尊重與關愛,更多的是將她視爲傳宗接代的工具。在漫長的日子裏,她承受着身體和精神上的雙重摺磨。這種痛苦逐漸累積,最終爆發成了那場慘劇。這一行爲反映出當時女性在家庭關係中極度的弱勢地位,她們沒有話語權,自己的幸福被他人主宰,一旦陷入不幸的婚姻,就彷彿陷入了無盡的黑暗深淵,找不到出路。 從社會層面而言,這個案件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禮教對人性的壓抑。當時的禮教規定嚴格地束縛着人們的思想和行爲,尤其是對女性的要求更爲苛刻。女子要“三從四德”,要在家庭中逆來順受。這種思想觀念使得像春阿氏這樣的女性即使遭受不公平待遇,也很難有反抗的勇氣和途徑。而且,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下,對於女性犯罪的審判往往帶有強烈的道德偏見。人們更多地關注她作爲妻子的身份,而忽略了她作爲一個個體所遭受的苦難。這就導致了整個司法過程缺乏公正性,只是簡單地將她定罪處決,而沒有深入探究事件背後的根源。 讀完這個故事,我內心充滿了複雜的情感。一方面是對春阿氏深深的同情,她本應擁有美好的人生,卻因爲時代的侷限而走向了悲劇的結局;另一方面又爲那個黑暗的時代感到悲哀,無數的女性如同春阿氏一樣,在封建禮教的陰影下苟延殘喘。同時,這也讓我更加珍惜現代社會賦予女性的權利和平等的地位。如今,女性可以自由地追求自己的夢想,選擇自己的伴侶,不再被封建禮教所禁錮。然而,我們也不能忘記過去的歷史教訓,要時刻警惕任何可能侵犯女性權益的思想和行爲,讓每一位女性都能在陽光下幸福地生活。 《春阿氏謀夫案》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刑事案件,它更是一面鏡子,映照出封建禮教下女性的悲慘命運,促使我們不斷反思歷史,珍惜當下,並且爲構建一個更加公平、和諧的社會而努力。
之所以耐着性子讀完,不是想知道結局,只是因爲一點凡事有始有終念頭,通觀全書,槽點太多: 1、篇幅嚴重注水,事情本身並不複雜,能囉裏囉嗦寫這麼多,基本靠大量對故事情節推動無甚意義的大量閒白對話,幾個“大偵探”以討論案情爲名在那裏叫“春”對詩的那一段,看的我真想打人。 2、人物嚴重注水,故事核心就是那麼幾個人物,但篇中卻安插了大量毫無劇情推動價值的人物,讓人看的不知所云。 3、人物臉譜扭曲可憎,通篇除了麗格外,幾乎找不到一個正常人,人人言行有悖人情,不合常理,看的過程中你會不時抓狂的問自己,這是人說的話嗎?這是人做的事麼?這是人應該有的腦回路嗎? 4、缺乏基本邏輯。說是奇案,其實案子並不奇,奇的是查案的方式。全書一個基本邏輯就是,如果你不是一個好人,那麼壞事兒肯定是你做的,至於作案動機作案時間這些都是不必要的。找了一大堆偵探調查,幾乎全是打聽小道消息和花邊兒新聞。我也知道清朝那會兒查案定案肯定不會像今天這樣有法度,但基本的邏輯應該是有的吧,全書幾乎沒有一處討論作案動機和分析作案時間,傻子也知道兇犯殺人後可能會跳牆逃走,但是好像沒有一個人調查案發時附近有沒有人看到可疑之人,提審殺人嫌犯普雲,沒有一個人問案發當晚你身在何處,反而是盯着人家褲子上的血跡大做文章,事情已經過去了很多天,嫌犯到衙門聽審還特意換上作案時的衣服?拜託,救命啊…… 還有最無法容忍的一點,文中“大偵探”何止一處自比福爾摩斯,想必作者也是藉此自比柯南·道爾了,真正的大無語=_=
別看,別看,別看。 又臭又長,磨磨唧唧,屁大的事囉裏囉嗦說不清道不明,反覆咀嚼。 名聲二字,殺人不見血。 媳婦熬成婆是封建社會最大的悲哀之一,現如今婆媳關係的惡略是男人的問題。 如果她敢於表達,似乎很多事都不會發生,問題就是她自始至終只會“低頭不語”。哀其不幸的時候,更使人恨的是怒其不爭。 如果他多動動腦子,不甚衝動,更不會有這惡事。 就這破書竟然還要57個書幣!?!?
《春阿氏謀夫案》是一部改編自真實案件的長篇小說,通過對清末社會背景的生動再現,展示了封建婚姻制度對女性的殘酷壓迫。 小說通過春阿氏與婆家人的衝突,以及她與青梅竹馬的表弟玉吉之間的隱祕情感,深刻揭示了封建社會中女性的無助與悲哀。 春阿氏爲保護情人而甘願頂罪,最終病死獄中,玉吉也殉情自縊。 這一悲劇故事不僅揭示了人性的複雜與多變,更批判了封建禮教的殘酷與不公。 其細膩的情感描寫和深刻的社會批判,使《春阿氏謀夫案》成爲一部具有持久影響力的文學作品。
這本書寫的是——1.德氏攜三蝶兒孤兒寡母投奔妹妹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姨母文英有意要三蝶兒爲兒媳。 2.三蝶兒母親好體面,沒有直接說出不願結親的想法,縱容文英在鄰里四散傳言,兩個孩子也默認結親事宜,情根暗種(三蝶兒雖有意避嫌但他們多年一起長大,仍有情意)。 3.家生變故,聶之先中暑病遇庸醫而亡,妻文英難以接受也悽慘離世。 4.三蝶兒母親趁機“澄清”婚約的“莫須有”,與三蝶兒搬出。趁女兒不在家,肆意定奪答應文家的提親,要三蝶兒與文家長子成親。 5.三蝶兒難忘表哥,但無奈,只得嫁出。卻受二太太範氏(原暗娼,後被文家老爺娶爲二房)壞心挑撥,欺負打壓三蝶兒。三蝶兒在文家的日子過的並不順心,說是孫媳,實爲奴婢,操勞一家人的家務,對婆婆言聽計從,不敢有一句不是,還要承受丈夫的胡亂發氣。 6.表哥玉吉得知心愛之人的遭遇,爲其憤滿不平。痛殺春英(三蝶兒的丈夫,文家的長子),範氏逃過一劫。 7.結局:三蝶兒爲愛人認罪,無期徒刑,在獄中得疫病而死。表哥玉吉殉情。 總評:本書情節簡單,只有情殺,插敘了一下三蝶兒與表哥玉吉的早年經歷。沒什麼跌宕起伏,比不上十宗罪和竇娥,起一個比竇娥還冤的晚清大案不過是借這個名頭宣揚一番。(個人觀感罷了。)敘述重複,一模一樣的供詞,沒有藝術性的語序或者修辭的運用。像英語作文都知道同一個詞最好不要重複出現不然會顯得沒有文采,比如“解決”可以用“solve”“resolve”“settle”“work out”…。中文也應如此。(或許是這本書是白話版,只是單純的翻譯,卻沒有做句子造詞上的昇華,顯得有點平平無奇了。) 如果非要說好的方面,那應該是主題內容方面:1.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姻不自主是悲劇的開始。(不是說婚姻自主就沒有悲劇,戀愛腦喫野菜的大有人在,只是相對於本書就事論事。) 2.屈打成招。本書中官府斷案有幾大特點,首先是“先定罪”——未查清事情真相就開始說“阿氏,你因何原因殺死自己丈夫?”先行扣帽子。“上刑”,當犯人不配合或是官老爺沒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就開始動刑掌嘴。“誘導”式,引導被審者承認罪行“你丈夫,婆婆對你打罵,你恨不恨他們?”官場的黑暗令人嗟嘆。 3.不能偏聽偏信。古來總說“女子無才便是德”,但其實是女子無才辨是德。沒有才學,能明辨是非也是一種很好的德行。推崇女子不讀書的,大抵是像明清時“八股取士”“文字獄”一般將人的思想限制在一定範圍,不能有任何抵制反對國家的言論。國君這樣是爲了控制臣民,而男人這樣是爲了控制女人。聖賢之言被他們按照自己的切得利益而修改,細思極恐。與信息數量不成正比的是信息的真實性,若是看見一個狗影子,就全跟着響起狗吠聲,那還能有真相和公理可言嗎?不僅是大家都要有不隨意相信傳播的鑑別能力,更要有堅信自己不能被定義的能力。推崇白幼瘦你就要白幼瘦嘛?胖不能是一種美嘛?女人的重心應該是相夫教子你就改放棄工作在家相夫教子嘛?你不需要被定義,無論怎樣都很美! 4.“這話說得也不全然對。世間苦樂,並沒有標準。你以爲的苦,旁人或許爲樂,你以爲樂,旁人或許覺得苦,一苦一樂,都是個人境界,每個人心裏對其標準都有區別,何必發這牢騷。”“你心裏以爲樂,就是樂。你心裏以爲苦,就是苦。中庸上說,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只要發現了,便可以爲喜,爲怒,爲哀,爲樂。與未發現之前,那喜怒哀樂,還不是一個樣嗎?” 這兩句話充滿哲思,有利於平衡本心,達到知足常樂。佛家說戒貪嗔癡,一個貪字當頭,有了慾望會滋生很多煩惱,有了對比就會有內心的失衡,若是能改變現狀,那也算是一個激勵。若是無力改變現狀,又不肯放棄念頭,那是自找煩惱。
《春阿氏謀夫案》以清末光緒年間北京內城鑲黃旗駐防區域內發生的一樁真實命案爲基礎,生動描繪了封建社會中女性的悲慘命運。 小說通過春阿氏這個舊時代封建包辦婚姻的犧牲者,揭示了她在複雜家庭關係中的掙扎和無奈。 十九歲的春阿氏原本與青梅竹馬的表弟玉吉有婚約,卻因對方家庭變故被迫嫁給愚蠻的春英,遭受嚴苛的大婆婆、刁鑽的二婆婆以及愚昧丈夫的折磨。 面對如此困境,她選擇替情人頂罪,直至病死獄中。 作品通過對這一悲劇的細膩描寫,深刻反映了封建禮教對人性的扭曲和壓迫,揭示了社會的冷漠與不公。 儘管小說在構思和結構上存在一些不足,但其對真實歷史事件的改編和對人性深處的探索,使其在面世一個世紀以來,仍然吸引着無數讀者,展現了不可忽視的文學價值和社會警示意義。
按理說,法不容情!各位大老爺們自以爲盡了人道主義,結果是有冤不能伸,一個蒙冤死,另一個跟着死,混沉沉一片不分明。
此書寫得有些長篇累牘的,很多內容重複講來講去,本來是一個真實的歷史案件平鋪直敘,對人物的描寫也令人想盡快翻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