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文博
近代中國就職宣誓制度在1911年至1949年間興替沿革,先後兩次憲法化,規範公職人員、人民團體負責人、黨務人士的宣誓就職活動的法律制度亦隨時代變遷而多次修訂,臻於完備。同時,自1928年起,宣誓就職典禮開始遍及中央及地方行政機關、人民團體、黨團組織,多層次、多領域的儀式展演成爲當時國人政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因此,通過回顧近代中國就職宣誓制度的演變過程,探尋其源流背後所蘊含的法律思想與政治傳統,具有豐富的史鑑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