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威
本書以馬克思的市民社會理論爲指導,以建設和發展中國社會主義市民社會爲背景,圍繞社團、市民社會、民法和國家之間的密切聯繫展開論述。社團作爲市民社會的組織形式,是建設和發展市民社會不可或缺的中堅力量,而市民社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彌補政府在公共管理和服務方面的不足,兩者的良性互動與合作對於促進整個社會的發展進步具有重要意義。要全面落實和規範市民社會的結社自由就必須走法治化路徑,通過社團立法在市民的結社自由與國家的規範管理之間實現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