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玲
生態損害的司法救濟是我長期關注的議題,但本書的寫作還存在着更直接的動因。2011 年渤海灣發生了生態損害後果特別巨大的“康菲溢油案”,但案件的處理過程,肇事方態度的敷衍與傲慢,行政監管的遲緩與乏力,涉案漁民養殖戶進行環境侵權訴訟的艱難,公益訴訟的無疾而終,刑事追責的缺失以及生態損害國家索賠所帶來的種種迷霧,一度深深地刺激了我。可以說,該案集中暴露了生態損害行政矯正的功能限度與生態損害司法救濟所遭遇的尷尬。因此,筆者重拾此案,作爲剖析生態損害法律救濟中存在的問題並導入本書研究主題之切入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