晁金典
本書的主要觀點、學術價值、主要創新在於:網絡運營商、產品、服務提供商對網絡安全負有“必要的注意義務”,在特定情況下還應負有高於普通網民的“更高的注意義務”,網絡侵權過錯的認定更應堅持主客觀相統一的原則,以求在激發網絡活力與網絡生態良好之間尋求二者的共生點,以求在網絡法律規制與網絡活力與創新之間尋求二者的平衡點。